秦代县级行政组织中的武职系统——以秦简为中心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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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A Discussion on the Military System in the County Government in Qin Dynasty
  • 作者:沈刚
  • 英文作者:SHEN Gang;Institute of Ancient Books,Jilin University;
  • 关键词:秦代 ; 武职官吏 ; 简牍
  • 英文关键词:Qin Dynasty;;military officer;;bamboo and wooden slips
  • 中文刊名:YTXS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Yanta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
  • 机构: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
  • 出版日期:2018-11-15
  • 出版单位: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年:2018
  • 期:v.31;No.133
  •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秦简所见地方行政制度研究”(16AZS006)
  • 语种:中文;
  • 页:YTXS201806012
  • 页数:8
  • CN:06
  • ISSN:37-1104/C
  • 分类号:99-106
摘要
秦代县级政权中的武职系统职官主要有县尉与其属吏尉史、士吏,乡亭中的校长和求盗等,县尉和亭构成了县级地方武职系统的基本架构,此外狱史负责缉盗,发弩负责戍卒事务,也是县级政权中的武职官吏。这些武职官吏职责有交叉之处。秦代县级政权中武职系统的主要职能包括日常治安管理,这由亭分部管辖;对本地屯戍者的管理,表现在戍卒征发、口粮发放、日常军事训练等方面。县中武职系统是整个行政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
        The military officers of county government in Qin Dynasty included Wei( 尉) and his secretary,Shili( 士吏),Xiaozhang( 校长) and Qiudao( 求盗) in the Ting( 亭). Wei in the county and Ting were the basic frame of the military system. In addition,Yushi( 狱史) was responsible for apprehending bandits and thieves,Fanu( 发弩) was responsible for garrison soldier affairs. They were also the military officers in the county. The duty of these officers was overlapping. The military system in the county administrated public security by Ting( 亭) controlling its part. The military system also administrated the garrison soldiers which were included requisition soldiers,distribution rations,and military training. The military system was the part of the administrative system in the county.
引文
(1)《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上》,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742页。
    (1)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93页。
    (2)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第295页。
    (3)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肆)》,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年,第115-116页。
    (4)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肆)》,第129-130页。
    (5)水间大辅在考察汉代亭长、校长等秦汉基层武吏时做了比较细致的学术史回顾。参见水间大辅著译,朱腾校:《秦汉时期的亭吏及其与它官的关系》,周东平、朱腾主编:《法律史译评》,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于振波先生则对秦汉时期校长、亭长、游徼及士吏等职官及演变做了梳理,参见于振波:《秦汉校长考辨》,《中国史研究》2018年第1期。
    (6)吴方基:《简牍所见秦代县尉及与令、丞关系新探》,《中华文化论坛》2017年第2期。
    (7)范晔:《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623页。
    (8)里耶秦简牍校释小组:《新见里耶秦简牍资料选校(二)》,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编:《简帛(第十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
    (1)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第199页。
    (2)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第359页。
    (3)陈伟:《秦简牍合集[壹]上·睡虎地秦墓简牍(释文注释修订本)》,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76页。
    (4)陈伟:《秦简牍合集[壹]上·睡虎地秦墓简牍(释文注释修订本)》,第162页。
    (5)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第1页。
    (6)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28页。
    (7)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第28-29页。
    (8)也有学者认为,士吏是亭中属吏。但是如上所述,士吏负责军政、刑狱等事务,这显然不是亭这个机构所能容纳的。参见吴方基:《简牍所见秦代县尉及与令、丞关系新探》,《中华文化论坛》2017年第2期。
    (9)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第279页。
    (1)朱汉民、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叁)》,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3年,第130页。
    (2)裘锡圭:《啬夫初探》,《古代文史研究新探》,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
    (3)文献中出现亭佐的时间比较晚,据水间大辅根据传世文献的梳理,它出现的时间断限在永始四年至元初五年。参见水间大辅著译,朱腾校:《秦汉时期的亭吏及其与它官的关系》,周东平、朱腾主编:《法律史译评》。
    (4)水间大辅著译,朱腾校:《秦汉时期的亭吏及其与它官的关系》,周东平、朱腾主编:《法律史译评》。最近于振波先生认为,校长是负责几个亭的工作,是亭长之上的职官,见氏著《秦汉校长考辨》。不过,从我们所举的几条材料看,校长直接与亭中求盗一起负责亭中具体工作,亭长和校长是否是上下级关系,尚难遽然肯定。
    (5)陈伟:《秦简牍合集[壹]上·睡虎地秦墓简牍(释文注释修订本)》,第276页。
    (6)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第420页。
    (7)朱红林:《史与秦汉时期的决狱制度》,《社会科学辑刊》2017年第1期。
    (8)朱汉民、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叁)》,第186页。
    (9)朱汉民、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叁)》,第113页。
    (10)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伍)》,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7年,第205页。
    (11)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第396页。
    (12)朱汉民、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叁)》,第113页。
    (1)朱汉民、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叁)》,第185页。
    (2)朱汉民、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叁)》,第96页。
    (3)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第81页。
    (4)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肆)》,第231页。
    (5)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肆)》,第230页。
    (6)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第89页。
    (7)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第218页。
    (8)吴方基:《简牍所见秦代县尉及与令、丞关系新探》,《中华文化论坛》2017年第2期。
    (9)沈刚:《〈里耶秦简〉[壹]所见廪给问题》,《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建所30周年纪念论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
    (1)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第99页。
    (2)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第296页。
    (3)陈伟:《秦简牍合集[壹]上·睡虎地秦墓简牍(释文注释修订本)》,第208页。
    (4)陈伟:《秦简牍合集[壹]上·睡虎地秦墓简牍(释文注释修订本)》,第274页。
    (5)朱汉民、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叁)》,第96页。
    (6)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第101页。
    (1)陈伟:《秦简牍合集[贰]·睡虎地秦墓简牍(释文注释修订本)》,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599页。
    (2)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第190页。
    (3)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第356页。
    (4)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里耶秦简(贰)》,北京:文物出版社,2017年,释文第31页。
    (5)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第165页。
    (6)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第276页。
    (7)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肆)》,第217-2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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