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巡回法庭是中国特色司法文明的重要载体。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的改革实践为视角展开分析,认为巡回法庭不仅本身就是司法文明的产物,而且作为司法改革的"排头兵"和"试验田",为建设司法文明提供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在司法机构文明、司法制度文明、司法管理文明、司法思想文明等方面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引文
[1]参见陈世民、颜玉南:“司法文明:司法改革的根本目标”,载《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第43页。
[2]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2017年10月18日)》,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9页。
[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2页。
[4]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5]参见胡云腾:“为什么要设立巡回法庭”,载《求是》2015年第12期,第46页。
[6]参见赵春晓:“离基层越近离规律越近——第二巡回法庭巡回点办案侧记”,载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内网,2016年5月23日。
[7]“巡回法庭可跨地区审理案件判决效力等同最高法”,载四川在线,2015年1月31日,sichuan.scol.com.cn/m/dwzw/2015,2018年10月26日访问。
[8]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1条。
[9]参见张文显:“市场经济与现代法的精神论略”,载《中国法学》1994年第6期,第10页。
[10]参见张胜军:“李少平:司法改革的深度和力度前所未有”,载人民网,2018年10月26日访问。
[11]“全国法院审执工作上半年成绩单出炉员额法官人均结案74件”,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2017年7月31日。
[12]“上半年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做得怎么样?最高法公布成绩单”,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2018年8月1日。
[13]参见袁定波:“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敲响‘第一槌’”,载《法制日报》2015年3月11日第8版。
[14]参见胡云腾:“全面设立巡回法庭的重大意义”,载《法治现代化研究》2017年创刊号,第12页。
[15]所谓坚持最后一问,是指法官在接待来访、询问和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说完自己的意见以后,法官还要问他们一句“还有什么意见没有”?直到听到“没有了”的回答以后,才结束对话。
[16]同注[14],第13页。
[17]“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负责人就上半年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答记者问”,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2017年8月1日。
[18]参见胡云腾:“谈谈涉诉信访问题的处理——大法官办案札记之七”,载《中国审判》2016年第11期,第28页。
[19]参见赵春晓、刘宝权:“胡云腾在沈阳中院调研时强调化解涉诉信访要从源头上下功夫”,载《人民法院报》2015年10月23日第1版。
[20]参见胡云腾:“敢做守护群众利益和司法正义的秦叔宝尉迟恭”,载《人民法院报》2016年9月25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