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中后期宾兴款的设置与下层士绅权力的扩张——以温州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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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The Establishment of Binxing Funds and the Power Expansion of the Lower Gentry in the Middle and Late Qing Dynasty: A Case Study of Wenzhou
  • 作者:陈明华
  • 英文作者:CHEN Ming-hua;
  • 关键词:温州 ; 文成会 ; 宾兴款 ; 金钱会 ; 下层士绅 ; 科举 ; 清中后期
  • 英文关键词:Wenzhou;;Wencheng Association;;Talent Selection Fund;;the lower gentry in Jinqian Association;;imperial examination in the middle and late Qing Dynasty
  • 中文刊名:HDSD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 机构: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
  • 出版日期:2016-07-15
  • 出版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年:2016
  • 期:v.48;No.246
  • 基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地(浙江省民国史研究中心)课题成果(15JDMG01YB);; “温州通史·明清民国温州地区慈善与公益活动研究”项目;; 上海市高校青年教师资助计划资助
  • 语种:中文;
  • 页:HDSD201604012
  • 页数:10
  • CN:04
  • ISSN:31-1010/C
  • 分类号:98-106+176
摘要
清嘉庆时期,温州地区开始比较集中地以民间集资的方式建立用于资助乡试旅费的宾兴款,至清末科举废除之前,形成了一个分布于县—乡镇两级的宾兴款体系。一些下层士绅借助宾兴款募捐和日常管理,获得了参与地方公共事务管理的机会,同时,也获得了对于宾兴款的实际控制权。以宾兴款为代表的教育公产成为他们处理地方事务可资调度的资源,为他们获取权力提供了物质基础。这在太平天国运动时期,抵御金钱会攻城时表现的相当明显。太平天国运动以后,伴随着宾兴款项向乡镇一级的推广,更多下层士绅参与募款和管理工作,从而为他们日后在基层的活跃打开了方便之门。
        The Binxing( with the literal meaning of talent selection) Funds,which imbursed the trips to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at the provincial level were largely established in the form of civil financing in Wenzhou during the reign of Emperor Jiaqing in the Qing Dynasty. A system of Binxing Funds had come into being at the level of town and county before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was abolished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Some lower gentry got a chance to take part in local public affairs by collecting donations of Binxing Funds and engaging in their daily management. They also won the real control of the funds. Educational public property represented by Binxing Funds served as governable resources for the gentry in handling local affairs and provided a material base for them to get power,which was well demonstrated in resisting the attack of Jinqian Association during Taiping Movement. After Taiping Movement,with the expansion of Binxing Funds to towns,more lower gentry took part in donation collecting and management,which brought convenience to their active participation in local social administrations afterwards.
引文
(1)张廷玉等:《明史》卷七〇《选举志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
    (2)杨联陞:《科举时代的赴考旅费问题》,《清华学报》(台北)1961年第2卷第2期,第116-128页。收录于刘梦溪主编:《中国现代学术经典·洪业、杨联陞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825-840页。
    (3)毛晓阳:《清代科举宾兴史》,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2-23页。
    (1)毛晓阳:《清代江西乡绅助考活动研究》,江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999年;杨品优:《清代江西宾兴组织探析》,《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邵鸿:《清代后期江西宾兴活动中的官、绅、商---清江县的个案》,《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四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陈瑞:《制度设计与多维互动:清道光年间徽州振兴科举的一次考试---以〈绩溪捐助宾兴盘费规条〉为中心的考察》,《安徽史学》2005年第5期;徐萍:《晚清至民国清江宾兴活动研究》,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年。衷海燕、唐元平:《清代宾兴会功能的演变---以江西吉安府为例》,《教育史研究》2006年第1期。
    (2)李世众关于绅士的上下分层有详细的学术回顾,他本人关于温州士绅的研究沿用了张仲礼的分法:上层为官绅、进士、举人、正途出身的贡生;下层为非正途出身的贡生、各类监生,生员。正如李世众所说,在温州近代历史发展中这种划分尤为准确,因此本文也沿用此分法。当然,下层和上层并非固定,下层士绅考中功名,被授予官职,便成为上层士绅。参见李世众:《晚清士绅与地方政治:以温州为中心的考察》,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7-44页。
    (3)陈宝良发现晚明士绅阶层已经发生明显分化,作为下层士绅的生员阶层相对贫困化。而梁其姿则认为儒生在清中后期日益贫困。这里所说的生员和儒生大致与本文下层士绅概念相近。陈宝良:《明代生员及其相关概念辨析》,《浙江学刊》2003年第1期;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71页。
    (4)《仪征阮元序》,张宝琳修、王棻等纂:光绪《永嘉县志·庶政》,《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475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年,第3595页。
    (5)张宝琳修、王棻等纂:光绪《永嘉县志·庶政》,《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475号,第3593页。
    (6)李世愉、胡平:《中国科举制度通史·清代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69页。
    (7)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一〇八《选举志三》,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3157页。
    (1)诸畮香(诸联):《明斋小识》卷一一《考试盘费》,上海:上海进步书局,1912年。作者诸联(1765-1843),字畮香,一字墨如,号明斋,江苏青浦(今属上海)人,屡试不第,以游幕、课徒为生。《明斋小识》道光间刊刻,其中有陈琮嘉庆十六年(1811)序。因此这里所指的“今”应是在19世纪初年的情况。诸联的生平见张小庄编:《清代笔记、日记绘画史料汇编》,北京:荣宝斋出版社,2013年,第226页。
    (2)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及有关著作》,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3年,第30页。
    (3)根据艾尔曼的统计数据,1859、1865、1870年三年浙江省乡试人数分别为12 000、10 000、11 000人。Elman,A Cultural History of Civil Examinations in Late Imperial Chin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0,662。此数据承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蒋勤老师提示。
    (4)李龙潜从耕地面积的相对减少、流民的增加、手工业生产的萎缩、贪污盛行、国家财政收入减少、人民贫困化说明嘉道时期的衰退。见李龙潜:《明清经济史》,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年。
    (5)张宝琳修、王棻等纂:光绪《永嘉县志·庶政》,《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475号,第3593页。
    (6)(7)(9)《文成会公款条约》,《道宪李銮宣檄文》(嘉庆八年九月初十日),《廪生邵洛等为事定复更翘恩传谕永存生息事呈府宪杨文》(嘉庆九年十一月十五日),温州图书馆《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编辑部编:《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第一辑),第366页;第376页;第379页。
    (8)典商们推托的原因在于,宾兴公款存典生息并不能带来丰厚的利润。典商们在呈文中道出了他们面临的担忧:有人可能借助各种漏洞冒领冒支,银钱兑换时因比价、银色问题的争执,其他典商破产歇业后的连带责任以及继续增加存款额的顾虑。此外,文成会生息的利率也可能过高。文成会提出的存款月利为一分五厘,虽只有平常典利的一半水准,不过,考虑到以上运营中面临的种种成本,可能无法达到典商理想的利润。此后瑞安成立的兴贤局,也采取存典生息的方式。虽然第一批捐款的月息为一分五厘,但是其后典商却不愿意再接受新的续捐款项,直到兴贤局士绅降低利率至月息一分。瑞安市地方志编委会整理:《嘉庆瑞安县志》卷二《建置·学校》,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107页。
    (1)《温州府杨为事已全定等事》(嘉庆十年正月二十八日),温州图书馆《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编辑部编:《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第一辑),第381页。
    (2)瑞安市地方志编委会整理:《嘉庆瑞安县志》卷二《建置·学校》,第106页。
    (3)刘绍宽纂、王理孚修:《民国平阳县志》卷一一《学校志三》,《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上海书店,1993年,第116页。
    (4)毛晓阳:《清代科举宾兴史》,第111页。
    (5)[美]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国晚清史》,刘广京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127页。
    (1)如永嘉文成会的发起人及后来主要管理人陈遇春为廪生;瑞安县宾兴主要募集人和后来的司事洪钧为生员,继任者王殿元为监生。温州图书馆《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编辑部编:《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第一辑),第376页;瑞安市地方志编委会整理:《嘉庆瑞安县志》卷二《建置·学校》,第106页。
    (2)永嘉县由府、县两学科考一等第一第二名担任,而瑞安县则由管理宾兴的司事认定,但这些人无疑都是下层士绅。《文成会公议条约》,温州图书馆《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编辑部编:《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第一辑),第366页;《宾兴事例》,瑞安市地方志编委会整理:《嘉庆瑞安县志》,第107页。
    (3)关于太平军和金钱会起事的情况主要参见胡珠生:《温州近代史》第二章第二节“平阳金钱会起义”,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0年。
    (1)(4)黄体芳:《钱虏爰书》,马允伦编:《太平天国时期温州史料汇编》,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第99页;第109页。
    (2)(5)(7)《宾兴拨充案稿》(同治元年四月初一日禀),胡烑:《改田缘起》(同治五年六月),杨鑑:《宾兴续捐启》(同治元年太簇月)。收录于《宾兴事例》,温州:瑞安高汲古斋甲午年刻印,温州图书馆古籍部藏。
    (3)欠饷已经影响军事推进,瑞安士绅的几次攻击因为雇佣兵勇不满欠饷而贻误军机。黄体芳:《钱虏爰书》,马允伦编:《太平天国时期温州史料汇编》,第98、108页。
    (6)(10)瑞安县修志委员会编:《瑞安县志新修稿》卷一九,民国二十七年铅印本,第47页。
    (8)《计开发存各典本钱清摺》,温州图书馆《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编辑部编:《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第一辑),第395页;刘绍宽纂、王理孚修:《民国平阳县志》卷一一《学校志三》,《中国地方志集成》,第116页。
    (9)《府批》(同治元年六月二十日),《宾兴事例(光绪版)》,瑞安高汲古斋刻,光绪二十年,温州图书馆古籍部藏。
    (1)(2)《府批》(同治元年六月二十日),《瑞安县为再行详请事》(同治元年四月初三日),收录于《宾兴事例》,瑞安高汲古斋甲午年刻印,温州图书馆古籍部藏。
    (3)(7)(11)马新贻:《暂缓大计归并下届办理片》(同治四年十二月初四日),《建复书院设局刊书以兴实学折》(同治六年十月十二日),《会试举人请仍照例发给盘费折》(同治六年九月二十日),高尚举主编:《马新贻文案集录》,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61页;第162-163页;第154-155页。
    (4)马新贻:《办理垦荒新旧比较荒熟清理庶狱折》(同治五年八月二十二日),《马新贻文案集录》,第99页;刘秉章:《奏查明宁波口并无法船及乍浦添募勇丁疏》(光绪十年七月二十五日),朱孔彰编:《刘尚书奏议》,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22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第219页。
    (5)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学校》,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
    (6)(8)(10)温廷敬编:《丁中丞(日昌)政书:藩吴公牍》卷一〇《丁政二》,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77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0年。
    (9)虽说书院本意是为了能够自由讲学,但在19世纪以后,很多书院在政府控制和检查制度的双重压力下已蜕变成为专门教授科场文字的技术学校了。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国晚清史》(上),第120页。
    (1)此处数据与其他文献所列有出入,《(瑞安)宾兴事例》中当时提用的钱为四千五百千而非四千一百千,战后温州府议定瑞安逆产中“拨出二百三十亩移抵永邑文成会”,而非130亩。参见《宾兴事例(光绪版)》,“拨充案稿”第9页。
    (2)(4)(5)(6)《计开发存各典本钱清摺》,《续捐文成会纪事记》,《计开经办续捐文成会绅董姓氏》,《计开柟溪续捐文成会各捐户姓氏钱数》,温州图书馆《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编辑部编:《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第一辑),第395页;第388-389页;第398-399页;第393页。
    (3)如为了管理新纳入的田产,瑞安宾兴组织设立司事,专门负责田产管理、租谷催收以及纳粮等事务。轮值司事每位每年需支付二十千文的津贴(每年四位轮值),此外租谷存放、运输及催征等也存在相应费用,可参看《宾兴事例》(瑞安高汲古斋刻印甲午年版)中《接管章程二十四条》和《征租章程》两部分。
    (7)张宝琳修、王棻等纂:光绪《永嘉县志·庶政》,《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475号,第3600页。
    (8)陈遇春辑,戴咸弼续:《文成纪事》一卷续一卷,光绪八年刻本。收录于温州图书馆《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编辑部编:《温州历史文献集刊》(第一辑),第399页。
    (9)沈懋嘉:《金镇文成碑记》(1895年书),吴明哲编:《温州历代碑刻二集》,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第1156页。
    (10)《张棡日记》,光绪十四年九月十六日条,手稿本,温州市图书馆古籍部藏。
    (1)(2)《张棡日记》,光绪二十六年四月廿六日条,手稿本。
    (3)顾炎武说生员:“免于编氓之役,不受侵于里胥,齿于衣冠,得以礼见官长,而无笞捶之辱。故今之愿为生员者,非必其慕功名也,保身家而已。”这里的仪式性权力即指生员所享有的各类礼仪、习惯所规定的特殊待遇。顾炎武:《亭林文集》卷一,第17-18页,载《亭林遗书十种》,蓬瀛阁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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