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法学与社科法学交融的法律方法研究——2017年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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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Research on the Legal Methodology in the Integration of Normative Law and Social Science Law——Report of Chinese Legal Methodology in 2017
  • 作者:孙光宁 ; 吕玉赞
  • 英文作者:Sun Guangning;Lv Yuzan;Law School,Shandong University at Weihai;Institute of Social Sciences,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 关键词:法律方法论 ; 法教义学 ; 部门法学 ; 法律解释 ; 法律论证
  • 英文关键词:Legal Methodology;;Legal Dogmatics;;Branches of Law;;Legal Interpretation;;Legal Argumentation
  • 中文刊名:SDZS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 机构: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
  • 出版日期:2018-11-05
  • 出版单位: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年:2018
  • 期:No.231
  •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案例指导制度的实践经验与发展完善研究”(18BFX056)
  • 语种:中文;
  • 页:SDZS201806018
  • 页数:13
  • CN:06
  • ISSN:37-1100/C
  • 分类号:160-172
摘要
由于规范法学与社科法学的交融,2017年国内法律方法研究呈现出了一些新特点。法律方法基础理论研究形成了"开放"与"封闭"两种截然不同而又彼此纠缠的研究立场。在理论体系方面,法律方法论的各种分支表现出了持续发展的态势,具有了明显的中国问题导向,更加注重研究的精细化,但彼此之间仍存在严重的隔阂。本年度,法律方法论研究高度关注实践运用,法律方法论与部门法学、法教义学进行了更加有效的合作,部门法学融进了更加细腻的法律方法理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我国法律方法论研究应踏上新的征程。
        Due to the integration of normative law and social science law,there are some new trends in the domestic legal methodology research in 2017.The basic theoretical research of legal methods has formed two distinct and entangled research positions of"opening"and"closing".In terms of the theoretical system,the various branches of the legal methodology show a trend of continuous development,with a clear orientation of Chinese problems,and more emphasis on the refinement of research,but there are still serious gaps between each other.In 2017,legal methodology research was focusing on the practical use in judicial process.Legal methodology was more effective in cooperation with branches of law and legal dogmatics.In the new era of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there should be more furthered on the research of legal methodology.
引文
(1)陈金钊:《法治拓展的路径探究》,《东方法学》2017年第5期。
    (1)陈金钊:《在深化改革中拓展法治》,《法律科学》2017年第5期。
    (2)孙海波:《疑难案件裁判的中国特点:经验与实证》,《东方法学》2017年第4期。
    (3)孙海波:《不存在疑难案件?》,《法制与社会发展》2017年第4期。
    (4)孙海波:《疑难案件否定法治吗---依法裁判立场之重申》,《政治与法律》2017年第5期。
    (5)宋保振:《后果导向裁判的认定、运行及其限度---基于公报案例和司法调研数据的考察》,《法学》2017年第1期。
    (6)宋亚辉:《追求裁判的社会效果:1983 2012》,《法学研究》2017年第5期。
    (7)黄泽敏:《案件事实的归属论证》,《法学研究》2017年第5期。
    (8)张斌峰、陈西茜:《试论类型化思维及其法律适用价值》,《政法论丛》2017年第3期。
    (9)焦宝乾:《也论法律人思维的独特性》,载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22卷),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第107页。
    (1)陈辉:《德国法教义学的结构与演变》,《环球法律评论》2017年第1期。
    (2)贺剑:《法教义学的巅峰---德国法律评注文化及其中国前景考察》,《中外法学》2017年第2期。
    (3)雷磊:《法律概念是重要的吗?》,《法学研究》2017年第4期。
    (4)王琳:《论法律原则的性质及其适用---权衡说之批判与诠释说之辩护》,《法制与社会发展》2017年第2期。
    (5)陈景辉:《比例原则的普遍化与基本权利的性质》,《中国法学》2017年第5期。
    (1)刘怡达:《隐性立法解释:“法律释义”的功能及其正当性难题》,《政治与法律》2017年第8期。
    (2)王云清:《制定法解释中的想象性重构》,《法律科学》2017年第3期。
    (3)夏正林:《“合宪性解释”理论辨析及其可能前景》,《中国法学》2017年第1期。
    (4)朱福惠:《法律合宪性解释的中国语境与制度逻辑---兼论我国法院适用宪法的形式》,《现代法学》2017年第1期。
    (5)吕芳:《民事裁判中目的解释规则运用之实证研究---以济南中院民事裁判个案为例》,载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21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20页。
    (6)杨铜铜:《体系解释的思维依据》,载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22卷),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第167页。
    (7)杨知文:《社会学解释方法的司法运用及其限度》,《法商研究》2017年第3期。
    (8)杨铜铜:《法律解释的价值导向思维》,载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21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77页。
    (9)解永照:《论法律解释的目标》,《山东社会科学》2017年第3期。
    (10)李广德:《认识论转向与法律解释原理构建---评张志铭教授〈法律解释学〉》,《法学评论》2017年第6期。
    (1)卢佩:《“法律适用”之逻辑结构分析》,《当代法学》2017年第2期。
    (2)张翠梅:《逻辑能否应用于规范---凯尔森晚期规范逻辑理论的反思》,《法商研究》2017年第5期。
    (3)雷磊:《法律逻辑研究什么?》,《清华法学》2017年第4期。
    (4)刘书星:《司法推理的过程与规则---以保证金的民事执行问题为例》,《法学杂志》2017年第2期。
    (5)史凤林:《实质法律推理的方法反思与建构---以典型案例分析为视角》,《法学杂志》2017年第9期。
    (6)徐晓:《辩证推理的反思及其司法应用研究》,载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21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33页。
    (1)王夏昊:《德沃金司法裁判方案的重构与批判---以法律论证理论为基础》,《政法论丛》2017年第3期。
    (2)张静焕:《论外部法律证成》,载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21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55页。
    (3)杨贝:《法律论证的能与不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7年第2期。
    (4)彭中礼:《法律论证中的数学方法》,《政法论坛》2017年第5期。
    (5)谢晖:《法律的模糊/局限性与制度修辞》,《法律科学》2017年第2期。
    (6)徐红军、孙冠豪:《法律修辞与司法运作的功能衔接---以基层司法为视域》,载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22卷),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第269页。
    (7)王夏昊:《论作为法的渊源的制定法》,《政法论坛》2017年第3期。
    (8)谢晖:《论民间法对法律合法性缺陷的外部救济》,《东方法学》2017年第4期。
    (1)王贵松:《论法律的法规创造力》,《中国法学》2017年第1期。
    (2)刘作翔:《司法中弥补法律漏洞的途径及其方法》,《法学》2017年第4期。
    (3)黄卫:《论税收法定原则与法律漏洞填补---类推适用及其他法律补充之禁止原则》,载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22卷),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第374页。
    (4)石一峰:《违反信息披露义务责任中损失计算的利益衡量》,《法学评论》2017年第4期。
    (5)张骐:《论中国案例指导制度向司法判例制度转型的必要性与正当性》,《比较法研究》2017年第5期。
    (6)伊卫风:《推翻先例、追溯性造法与法治》,《东方法学》2017年第3期。
    (7)资琳:《指导性案例同质化处理的困境及突破》,《法学》2017年第1期,另可参见王彬:《指导性案例遴选标准的完善》,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22卷),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第232页。
    (8)王彬:《案例指导制度下的法律论证---以同案判断的证成为中心》,《法制与社会发展》2017年第3期。
    (1)刘胜军:《论实际承运人的法律地位---从“指导案例51号”切入》,《法商研究》2017年第5期。
    (2)张双根:《指导案例制度的功能及其限度---以指导案例8号的引用情况为分析样本》,《清华法学》2017年第3期。
    (3)戴杕:《盐业垄断的司法破除与局限---从指导性案例5号鲁潍案的影响与后续发展谈起》,《政治与法律》2017年第4期。
    (4)郭飞:《论司法实践中的融贯性论证---以指导性案例63号“徐加富强制医疗案”为例》,载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21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07页。
    (5)李晓波:《宪法解释权分配的理论模型分析---以“本位主义”为中心》,《法制与社会发展》2017年第3期。
    (6)徐爽:《域外宪法文本解释方法的历史演进---以美国宪法解释为例》,《现代法学》2017年第3期。
    (7)洪丹娜:《宪法视阈中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的解释路径》,《法学论坛》2017年第4期。
    (8)彭中礼:《论“国家所有”的规范构造---我国宪法文本中“国家所有”的解释进路》,《政治与法律》2017年第9期。
    (9)冯健鹏:《我国司法判决中的宪法援引及其功能---基于已公开判决文书的实证研究》,《法学研究》2017年第3期。
    (10)祝捷:《论社会实证材料在香港基本法解释中的运用》,《政治与法律》2017年第5期。
    (11)柳砚涛:《构建我国行政审判“参照”惯例制度》,《中国法学》2017年第3期。
    (1)徐靖:《高校校规:司法适用的正当性与适用原则》,《中国法学》2017年第5期。
    (2)陈兴良:《刑法教义学的发展脉络---纪念1997年刑法颁布二十周年》,《政治与法律》2017年第3期。
    (3)陈兴良:《刑法教义学的逻辑方法:形式逻辑与实体逻辑》,《政法论坛》2017年第5期。
    (4)张勇、龚慧平:《中国刑法方法论研究的10年回顾》,载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21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87页。
    (5)车浩:《被害人教义学在德国:源流、发展与局限》,《政治与法律》2017年第10期。
    (6)王肃之:《被害人教义学核心原则的发展---基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的反思》,《政治与法律》2017年第10期。
    (7)龙天鸣、李金明:《“互联网+”时代中的刑事需罚性判断---以被害人教义学为视角》,《政治与法律》2017年第10期。
    (8)敬力嘉:《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刑法教义学展开》,《东方法学》2017年第5期。
    (9)姚万勤:《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定性的教义学分析》,《当代法学》2017年第4期。
    (1)梁根林:《传统犯罪网络化:归责障碍、刑法应对与教义限缩》,《法学》2017年第2期。
    (2)徐凌波:《虚拟财产犯罪的教义学展开》,《法学家》2017年第4期。
    (3)姜涛:《科研人员的刑法定位:从宪法教义学视域的思考》,《中国法学》2017年第1期。
    (4)杨春然:《论法教义学视角下的最后手段原则的规范构成及适用---兼论宪法对犯罪论体系的选择》,《中国刑事法杂志》2017年第5期。
    (5)陈兴良:《快播案一审判决的刑法教义学评判》,《中外法学》2017年第1期。
    (6)陈兴良:《正当防卫如何才能避免沦为僵尸条款---以于欢故意伤害案一审判决为例的刑法教义学分析》,《法学家》2017年第5期。
    (7)李翔:《立场、目标与方法的选择---以赵春华案为素材刑法解释论的展开》,《东方法学》2017年第3期。另可参见《东方法学》该期其他以本案为研究对象的文章。
    (8)于改之、吕小红:《刑法解释中平等原则的适用》,《比较法研究》2017年第5期。
    (1)石聚航:《利益法学立场下刑法目的解释的适用》,《法学论坛》2017年第2期。
    (2)石聚航:《刑事裁判文书中目的解释的实践运用》,《法学家》2017年第5期。
    (3)刘艳红:《网络时代刑法客观解释新塑造:“主观的客观解释论”》,《法律科学》2017年第3期。
    (4)欧阳本祺:《论网络时代刑法解释的限度》,《中国法学》2017年第3期。
    (5)黄星:《刑法抽象司法解释的时代定位与纠偏》,《法学评论》2017年第1期。
    (6)屈茂辉:《机关法人制度解释论》,《清华法学》2017年第5期。
    (7)徐银波:《〈物权法〉留置权规则的解释适用与立法反思》,《法律科学》2017年第2期。
    (8)刘小平:《土地财产权的二维构造---一种从现实出发的理论解释方案》,《法制与社会发展》2017年第6期。
    (9)贺剑:《走出共同担保人内部追偿的“公平”误区---〈物权法〉第176条的解释论》,法学2017年第3期。
    (10)冯洁语:《论禁止债权让与特约效力的教义学构造》,《清华法学》2017年第4期。
    (1)沈伟:《涉嫌诈骗合同效力的司法认定及其处理路径---基于法解释学的解构》,《法学评论》2017年第4期。
    (2)曹险峰、张龙:《〈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解释论研读---主体分离下的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论纲》,《法律科学》2017年第1期。
    (3)李杰:《患者知情同意制度的再解释---论〈侵权责任法〉第55条》,《法学杂志》2017年第8期。
    (4)王琦:《机动车交往安全义务人对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对立法、司法解释以及比较法资源的整合性建构》,《政治与法律》2017年第2期。
    (5)刘雪红:《论条约演化解释对国家同意原则的冲击》,《法律科学》2017年第3期。
    (6)姚莹:《岛礁法律地位的解释问题研究---以“南海仲裁案”的实体裁决为中心》,《法商研究》2017年第3期。
    (7)王虎华:《国际法渊源的定义》,《法学》2017年第1期。
    (1)孙海波:《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之争的方法论反省---以法学与司法的互动关系为重点》,《东方法学》201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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