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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思想及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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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吴如巧 ; 杨镓瑞
  • 关键词:合法性 ; 哈贝马斯 ; 协商民主 ; 中国语境
  • 中文刊名:TAQU
  • 机构:重庆大学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8-01-26
  • 出版单位:探求
  • 年:2018
  • 期:No.246
  • 基金: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面上项目“新媒体时代媒介规制与司法回应创新研究”(106112016CDJSK080008);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项目“司法与传媒关系调控模式比较研究”(CQDXWL-2013-Z021)
  • 语种:中文;
  • 页:TAQU201801014
  • 页数:7
  • CN:01
  • ISSN:44-1309/D
  • 分类号:77-83
摘要
现代社会世俗化的"祛魅"导致传统形而上学价值观的崩塌,主体哲学的进路已难以满足法律的正当性来源的探求。哈贝马斯从主体间性出发,回应了理性主义的局限和后现代主义的挑战,以交往权力重塑法律的合法性基础,引导人们在多元化价值符号中构建出基本价值体系的同一性,由此超越了价值相对主义和决定论的普遍主义。哈贝马斯以协商性民主理论,将自求于公民自身的合法性根基与宪政法治体制予以结合,由此超越了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政治哲学传统;同时凭借充分的私人自主和公共自主,以期在商谈程序中获得实体价值,在交往互动中达成理性共识,在自下而上的交往之流中影响行政中心,由此为转型时期中国的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借鉴路径。
        
引文
[1]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
    [2]李依林.论哈贝马斯法律与政治之间的构成性联系理论的意义[J].法学研究,2014,(1).
    [3]刘小枫.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
    [4]赫尔德.民主的模式[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
    [5]高鸿钧.走向交往理性的政治哲学和法学理论(下)——哈贝马斯的民主法治思想及对中国的借鉴意义[J].政法论坛,2008,(6).
    [6]张向东.理性生活方式的重建——哈贝马斯政治哲学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
    [7]王晓升.哈贝马斯的现代性社会理论[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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