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采用CHNS居民个人收入数据,通过构建组群内特征统计量,测试居民特征在不同收入水平下的分布状况,并以特征分布的变化情况作为对居民特征固化程度的衡量标准,考察了1989—2015年中国居民收入的群体性特征。结果显示,城镇、中西部地区以及农村女性、少数民族、青少年的居民特征在低收入水平下存在着较显著的固化倾向。实现地区均衡发展、削弱性别收入差距、促进各民族全面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激发特征群体的活力,鼓励特征群体就业,维护和保障特征群体的基本权益,在提升特征群体收入流动性的同时,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引文
① 世界财富与收入数据库:https://wid.world/zh/country/中国/。
② 陆铭、陈钊、万广华:《因患寡而患不均——中国的收入差距、投资、教育和增长的相互影响》,《经济研究》2005年第12期;陆铭、陈钊:《城市化、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与城乡收入差距》,《经济研究》2004年第6期。
③ 李春玲、李实:《市场竞争还是性别歧视——收入性别差异扩大趋势及其原因解释》,《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2期。
④ 吴愈晓、吴晓刚:《城镇的职业性别隔离与收入分层》,《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4期;卿石松、郑加梅:《“同酬”还需“同工”:职位隔离对性别收入差距的作用》,《经济学(季刊)》2013年第2期;张延吉、秦波:《城镇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的收入差异研究》,《人口学刊》2015年第4期。
(1)董先安:《浅释中国地区收入差距:1952—2002》,《经济研究》2004年第9期;吴彬彬、李实:《中国地区之间收入差距变化:2002—2013年》,《经济与管理研究》2018年第10期。
(2)在计算居民组内特征变量时,因为保留了“保密”“未知”等信息,且对数据的分层处理和极值处理在城、乡样本中分别进行。因此,居民收入在城、乡和各分组内的分布相互独立。男性居民比例的提高不一定伴随着女性居民比例的下降。
(3)对时间跨度的划分依据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主要阶段,1989—1993年(1993年整理汇报的数据采样年份为1992年)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准备阶段,2004年之前是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阶段,2006—2011年为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完善阶段。
(4)文章定义:民族变量取值为1代表汉族样本落入指定收入组群的条件概率,令其他所有组内少数民族的样本之和表示与之相对的少数民族特征,取值为2。民族变量取值之比代表特定收入分组内的民族特征,在与样本特征进行标准化后可做显著性检验。若检验结果显示为正,代表该收入分组内的民族特征更偏向于汉族,反之则更倾向于少数民族。
(5)因为CHNS对北京、上海、重庆的数据采集仅包括了2011和2015年两个年份,此处不再需要考量地域特征在时间上的变动趋势,所以分析重点落在了收入分组差异和城乡差距上。
(6)实验结果显示,河南和湖北在低收入阶段的城乡差异明显高于在高收入阶段的城乡差距。最低和次低收入组中这两省的城镇居民占比远远高于其农村居民占比。相反,山东的城乡差距随收入水平的上升逐渐减小。江苏的城镇最低收入群体与山东类似,不同的是山东农村最低收入群体的占比明显高出平均水平,而江苏则维持在与其城镇最低收入群体相差无几的水平上。江苏在收入分组间的城乡差距并不明显,而且其比率呈现并不平滑但相对明显的“梭形”分布形态,且并无明显的趋势变化。
(7)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卷2,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3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