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加强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规范对加快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的党内法规体系有着重要意义。目前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有着制定主体与审查主体相同,审查批准通过环节与备案环节民主基础范围较小,备案程序和实施后评估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针对实际情况与问题,对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必须遵循程序原则与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制定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辅助支持机制,增强其审查阶段的民主性,建立完善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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