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着时代的进阶步伐,各类信息技术的发明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同时也使犯罪嫌疑人有机可乘。犯罪嫌疑人通过高科技的帮助不断更新作案手段,想尽一切办法抹去案发证据,破坏案发现场的物证,使得犯罪调查的进程十分艰难。微量物证因其由于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真实性的特点,广泛的应用于各类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各种痕迹形成时,常常会伴随着一些微量物证的产生,痕迹物证周围的遗留物与附着在痕迹上的微小物品,都在印证着微量物证的存在与痕迹物证的产生有着很大的联系。因此,本文将就微量物证和痕迹物证的关系及综合作用进行讨论。
引文
[1]王延,郑军.综合利用痕迹和微量物证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1例[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6(4):70-73.
[2]赵海光.浅谈在现场勘查中微量物证的利用与提取[J].职工法律天地,2017(16):169.
[3]张雅威.简述微量物证的应用[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17,19(1):60-63.
[4]吴园,乔超洁,胡铁俊.试论通过痕迹物证重建案发现场[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17(3):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