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致良知"话头之前,王阳明一度试图推"立诚"为学问头脑。基于"诚"字的诚切、真切、笃实等义,"立诚"说被赋予了成逻辑体系的思想蕴涵:其一,诚其必为圣贤之志向,以此确立人生方向和为学动力;其二,立其纯乎实理之诚体,此是圣人之为圣人的核心因素;其三,诚其好善恶恶之情感,此是为善去恶而恢复纯乎实理之诚体的直接动力;其四,实其为善去恶之行为,此是恢复纯乎实理之诚体而成就圣人人格的落实下手处。"立诚"说几乎将王阳明当时的学术理论和修养功夫尽数收摄在内。不过,"立诚"说不能直接表述知善知恶之明这个维度,因此,王阳明后来放弃了"立诚"话头,而转向了"致良知"头脑。
引文
① 本文中所标年份,均以《王阳明全集》所注年份为依据。偶有例外,则必在注释中详加说明。
② 王阳明:《文录》一,《王阳明全集》卷四,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65页。凡以下引用均据该版本。
(1)此书写作年代于通行本《王阳明全集》中并没有标示,但在明代施邦曜所编《阳明先生集要》一书中则标注为甲申年,即嘉靖三年。
(2)朱熹:《四书集注》,岳麓书社,2004年,第119页。
(3)杨伯峻、杨逢彬:《孟子译注》,岳麓书社,2009年,第213页。
(4)钱穆先生认为王阳明乃“别出之儒”,而“别出之儒”“多喜凭一本或两本书,或凭一句或两句话作为宗主,或学的。”此一评论对于阳明而言可谓入木三分。见余英时:《钱穆与中国学术》,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57页。
(5)其实,王阳明的“立诚”说中也有曲折隐晦的知善知恶之明。他说:“心之于是非也,与圣人同。其有昧焉者,其心之于道,不能如口之于味、目之于色之诚切也,然后私得而蔽之”,即认为没有诚切的向道之志,私欲就容易遮蔽“与圣人同”的天然是非之心。相反,若向道之志诚切,则私欲无得而弊之,故“此志常立,神气精明,义理昭著。一有私欲,即便知觉,自然容住不得矣。”可见,王阳明本人并非不想在“立诚”说中容纳知善知恶之明的内涵,但他的思路也未免太过曲折了。而且,并不是诚切之志本身有知善知恶的功能,而是诚切之志使得是非之心不会受到遮蔽。那么,知善知恶的依然是是非之心本身,而“诚”在表达是非之心这一维度就显得力不从心了。因此,“立诚”说在涵摄知善知恶之明这一维度,确有天然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