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新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与不断发展,对于"被遗忘权"讨论的呼声越来越高,成为社会和业界的重要议题。互联网带来的便利也从来都不是免费的,被记录下的"生活足迹"即是我们的入场券,个人数据信息随着可能遭受着泄露、滥用,过去可能永远不会过去。"过去"很容易被完整的保存下来,"抹去"却变得异常艰难。被遗忘权的出现让用户拥有了自我信息的处置权的同时,也带来新的议题。
引文
[1]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删除:大数据取舍之道[M].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125.
[2]李立丰.本土化语境下的“被遗忘权”:个人信息权的程序性建构[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72(03):145-155.
[3]欧洲联盟委员会,“一般数据保护条例”,2012-01-25.
[4]杨立新,韩煦.被遗忘权的中国本土化及法律适用[J].法律适用,2015(02):24-34.
[5]袁梦倩“.被遗忘权”之争:大数据时代的数字化记忆与隐私边界[J].学海,2015(04):5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