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中期以来,有关唐代石椁人物线刻作者的研究大多将作者集中于民间画工或领俸工匠之中,并分为两种观点,一为勒石刻工整体完成;二为画工与刻工合作完成。文章则依据所刻人物身份特性及制作过程结合文献,确定样本画家为待诏和高官画家,勒石刻工则为工部甄官署领俸刻工。
引文
[1]孙秉根.西安隋唐墓葬的形制.见:中国考古学研究编委会编.中国考古学研究—夏鼐先生考古五十年纪念论文集,二[M].北京:科学出版社,1986.
[2]孙机.中国圣火-中国古文物与东西文化交流中的若干问题[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6:198.
[3]玄宗于开元七年首次颁布节葬令,明文禁止使用石质葬具.开元25年再颁此令,加之安史之乱后国力大减,至此后再未发现石椁.
[4]宿白先生、李星明先生等研究者,多将唐代墓室壁画和线刻的作者设定为画工,当有失偏颇.
[5](唐)朱景玄.唐朝名画录.唐妙品中.
[6]昭陵博物馆编.昭陵览胜[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
[7]唐会要载:“天宝十三载五月.吏部奏.准格.伎术官各于当色本局署员外置.不得同正员之数.从之.”唐会要.卷六十七,东宫官.
[8]韩刚.北宋翰林图画院制度渊源考论[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7:33.
[9](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百官志.
[10]十三经注疏.礼记,月令第六[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1352.
[11]1952年古典文学出版社本“全唐诗”主要依据的是日本元禄三年(1690年)刻本.
[12](宋)李诫.营造法式,开篇[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