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信诈骗侵权做为信息时代下新型的侵权方式,它的出现和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在电信诈骗侵权领域中引入"红旗原则"从而使被侵权人可以向资力雄厚的电信运营商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对于弥补被侵权人的损失意义重大。文章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去探析本属于网络版权侵权领域的"红旗原则"于电信诈骗侵权领域中的适用问题,为"红旗原则"在电信诈骗侵权领域中的适用开启一条新的思路。
引文
[1]刘家瑞.论我国网络服务商的避风港规则[J].知识产权,2009(2):13-22.
[2]林承铎,安妮塔.数字版权语境下避风港规则与红旗原则的适用[J].电子知识产权,2016(22):20-25.
(1)参见《DMCA法案》17U.SC.§512。
(2)参见《DMCA法案》17U.SC.§512(c)&(g)。
(3)参见《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13年1月30日修正版)》第二十三条。
(4)参见《DMCA法案》17U.SC.§512(c)&(d)。
(5)参见《DMCA立法报告》H.R.Rep.No.105-551,PartTwo,at53(1998)。
(6)参见《DMCA法案》17U.SC.§512(c)&(d)。
(7)有关帮助侵权中“知悉”要件的含义参见Paul Golds tein,Copyright:Principles,Law andPractice§6.1(Aspen Law&Business,1996)。
(8)相关学者的观点分析参见谢冠斌、史学清《网络搜索服务商过错责任的合理界定》,载于《知识产权》2008年第1期。
(9)参见《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13年1月30日修正版)》第二十三条。
(10)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