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学校对在校学生的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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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陈奕欣
  • 关键词:监护 ; 监护责任 ; 合同责任
  • 中文刊名:XZHK
  • 英文刊名:Learning Weekly
  • 机构: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6-11
  • 出版单位:学周刊
  • 年:2019
  • 期:No.403
  • 语种:中文;
  • 页:XZHK201919175
  • 页数:1
  • CN:19
  • ISSN:13-1379/G4
  • 分类号:188
摘要
学校对在校学生承担的为保护职责而非监护职责。《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下简称《办法》)的出台,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与监护责任不因为其监护人的不在场而自然而然地移转给学校,但监护人可以通过委托的方式将监护职责转移给学校。本文现对此问题进行进一步解析。
        
引文
[1]王利明.侵权责任法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2]王利明.论我国《侵权责任法》保护范围的特色[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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