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阿飞”:滚动的话语逻辑与基层实践走向(1949—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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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Shanghai “A-Fei”: The Rolling Logic of Discourse and Grassroots Practical Trends(1949—1965)
  • 作者:刘亚娟
  • 英文作者:Liu Yajuan;
  • 关键词:“阿飞” ; 流氓 ; 话语逻辑 ; 基层实践 ; 社会文化史
  • 中文刊名:ZGDS
  • 英文刊名:CPC History Studies
  • 机构: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
  • 出版日期:2018-05-25
  • 出版单位:中共党史研究
  • 年:2018
  • 期:No.239
  • 语种:中文;
  • 页:ZGDS201805008
  • 页数:13
  • CN:05
  • ISSN:11-1675/D
  • 分类号:60-72
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阿飞"的形象流变并未遵循单调的线性逻辑。全国性的政治运动、中央的政策指令固然左右着阿飞的罪与罚,上海基层社会却展示了对于阿飞的多元认知图景。青年工人成为阿飞的重要来源这一事实,也使得阿飞在"受害者"与"害人者"之间摇摆。偶有冲突但互不干扰的释义不断丰富着关于阿飞的"语料库",而一度消失的定性与定罪也会在特定的历史情境重现。滚动的话语逻辑引导了基层实践走向,本就内涵模糊的阿飞也在众声喧哗中被渐次泛化。
        After the founding of the New China,the change in the image of"A-Fei"did not follow a monotonous linear logic. The national political movements as well as the central government 's policy directives certainly affected A-Fei's crimes and punishments. Shanghai's grassroots society demonstrated a multi-perceptual view of A-Fei. The fact that young workers became important sources for A-Fei also led A-Fei to swing between"victim"and "victimizer. "Explicit but conflicting interpretations continue to enrich A-Fei's "corpus,"but the former disappearing qualitative convictions will recur in specific historical contexts. The change in the logic of discourse has guided the direction of grassroots practices,and A-Fei,which originally had a vague connotation,has gradually become more generalized.
引文
(1)关于“阿飞”的英文来源存在一定争议,概括起来有fit、fly、figure、fashion四种。以笔者目之所及,迄今未见有以阿飞为主题的学术成果,但相关通俗读物数量颇丰。参见程乃珊:《“阿飞”正传》(上、下),《上海文学》2001年第7、8期;程蔷、孙甘霖主编:《民俗上海·黄浦卷》,上海文化出版社,2007年,第30页;薛理勇:《上海闲话》,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第152、153页;叶世荪、叶佳宁:《上海话外来语二百例》,上海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61页。此外,关于游民改造的相关研究也多次提及阿飞,基本上属于“流氓”层面的解释。参见阮清华:《上海游民改造研究(1949-1958)》,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年,第34、179、209页。
    (1)尽管以“话语”为题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但真正使用了话语分析方法的研究尚不多见,比较典型的研究成果参见陈灵强:“十七年‘革命历史叙事’生成与建构研究”,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刘怡:《从“麻雀”到“害人鸟”:五十年代中后期灭雀运动的话语逻辑》,《中共党史研究》2015年第1期。
    (2)陈丹燕:《上海阅历三部曲·蝴蝶已飞》,浙江文艺出版社,2012年,第57页;周起凤:《石榴花开的时候》,《申报》1936年6月23日;频罗:《成衣匠的傀儡》,《申报》1936年11月3日;刘业雄:《阿拉上海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60页。
    (3)程乃珊:《“阿飞”正传》(上),《上海文学》2001年第7期。
    (4)额前留部分头发,用吹风机压好再回旋,使头发向前高高翘起,形似飞机的头部,再涂上厚厚的凡士林,油光发亮,这即是“大包头”,或称“奶油包头”“飞机头”。参见李阿毛文,董天野图:《洋泾浜图说》,上海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97页;萧毓华:《风气》,《申报》1942年5月21日;云郎:《飞机头》,《时代周报》1946年第3期。
    (5)灵甫:《“阿飞”思想》,《文汇报》1950年11月10日;《抗美援朝代表会议,愤怒控诉美帝罪行》,《新民晚报》1950年12月6日。
    (1)黄宗英:《两种文化》,《大众电影》1950年第1期;于伶:《期望》,《大众电影》1950年第1期。
    (2)歌今:《邻居伙伴成搭档,票友下海二笑匠》,《新民晚报》1950年6月23日。
    (3)《上海工人对文艺工作者提出的要求》,《人民日报》1952年6月23日。
    (4)《阿飞总司令明日下工厂》,《新民晚报》1950年8月7日。
    (5)廉风:《三反运动挽救了黄泽民》,《文汇报》1952年3月14日;屠公望:《我是怎样腐化堕落的?》,《文汇报》1952年3月17日。
    (6)《关于青年中受资本主义腐化堕落思想影响的调查报告》(1954年),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C21-2-489-51。另见《青年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资产阶级思想腐蚀毒害青年的调查报告》(1954年9月1日),转引自闵小益:《20世纪五十年代上海青年共产主义道德教育活动述略》,《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1)《关于“积极培养青年共产主义道德,抵制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大体步骤》(1954年12月18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A80-2-7-15。
    (2)《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开展贯彻反对流氓盗匪活动斗争和加强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的紧急通知》(1955年3月1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A26-2-387-116。
    (3)青年团上海市第二重工业委员会:《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的情况反映》(1955年3月3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A44-2-308-24。
    (4)《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关于审判十三名流氓盗匪请示和教育情况的报告》(1955年3月18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A22-1-1062;《青年团上海市委关于处理虞正钦、方振、王开生等十三名流氓盗窃分子后在群众中反映情况的通报》(1955年3月15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A26-2-399-30。
    (5)《青年团上海市委关于在道德教育工作中发现的所谓“男女关系”等问题的通报》(1955年3月8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23-2-1049-3。
    (6)《青年团上海市委办公室关于执行对广大群众进行反对流氓盗匪活动的宣传教育中注意几项问题的通知》(1955年3月11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22-2-54-6;《青年团上海市委关于处理虞正钦、方振、王开生等十三名流氓盗窃分子后在群众中反映情况的通报》(1955年3月15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A26-2-399-30;《青年团上海市委关于在道德教育工作中发现的所谓“男女关系”等问题的通报》(1955年3月8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23-2-1049-3。
    (7)《青年团上海市委关于处理虞正钦、方振、王开生等十三名流氓盗窃分子后在群众中反映情况的通报》(1955年3月15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A26-2-399-30。
    (1)诸葛三:《文娱活动不能妨碍工作、学习和健康》,《文汇报》1953年10月30日;《本报二月份读者来信来稿处理情况》,《文汇报》1954年3月10日;《中小学生不宜参加交谊舞会》,《文汇报》1954年12月5日;蔡台:《上钢三厂开展了经常性的文娱活动》,《新民晚报》1954年1月23日;《交谊舞会中的唱片,应该慎重选择》,《新民晚报》1954年3月31日;马前:《严防“乘虚而入”!》,《新民晚报》1954年10月7日;《这样的“交谊舞会”》,《新民晚报》1955年4月27日;《上海市总工会宣传部关于目前基层举行交谊舞会中的一些情况和我们的意见》(1954年5月8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A38-2-111-17。
    (2)习平:《危险的“舞会”》,《人民日报》1956年12月3日。
    (3)《嵩山区关于团内部分团员受资产阶级思想侵蚀的情况调查》(1954年),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C21-2-489-51。
    (1)《上海市游民改造工作概况》(1953年),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68-1-942-28;《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游民的说明及处理办法(草案)》(1953年9月9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68-1-945-21;《游民残老儿童收容暂行办法(草案)》(1954年),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1-1357-1;《关于游民情况的初步报告》(1955年1月29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2-1-21-5;《上海市第一劳动教养所编制情况调查资料之五》(1955年),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68-1-430-14;《调查汇报》(1955年),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68-1-954-65。
    (2)实际上,民政局从1953年开始连续三年颁布游民改造草案,对于“游民”的范围界定几经修改,争议不断。1954年民政局颁布《游民残老儿童收容暂行办法(草案)》,将阿飞再度列入游民。民政局领导提出质疑,认为阿飞是“法办对象”,不应该被收容。参见《游民残老儿童收容暂行办法(草案)》(1954年),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1-1357-1。
    (3)上海市公安局治安办公室:《治安情况反映》1956年第5期,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2-1-31。
    (4)《1956年国庆节前收容工作》(1956年10月3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68-1-962。
    (5)《上海将采取各种办法处理流氓行为》,《青年报》1957年5月24日;《上海市游民改造工作简况(1949年12月-1957年3月)》(1957年5月13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68-1-532。
    (6)《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游民收容标准范围问题座谈会记录摘要》(1956年9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68-1-964-28;《流氓阿飞活动日见猖獗》,《解放日报》1957年6月4日;《流氓阿飞害人匪浅,社会各界不能坐视》,《青年报》1957年5月10日;《有效地制止流氓阿飞活动》,《解放日报》1957年6月7日。
    (7)李罗芳:《“关于人民生活”的言论》,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宣传部编印:《右派反动言论集》,1957年9月20日;《怎样取缔阿飞分子?》,《文汇报》1957年6月12日。
    (1)《本报读者来信揭发流氓阿飞害人事实》,《新民晚报》1957年6月7日;洛诚、吴兆祥:《“新都七兄弟”流氓集团为首分子诸学文被逮捕》,《新民晚报》1957年6月15日;《流氓阿飞邪气抬头》,《新民晚报》1957年5月11日;《许建国谈流氓阿飞问题》,《新民晚报》1957年6月5日。
    (2)《流氓阿飞害人匪浅,社会各界不能坐视》,《青年报》1957年5月10日;《配合公安部门取缔流氓阿飞,应该加强对青年的教育》,《解放日报》1957年6月5日;《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游民收容标准范围问题座谈会记录摘要》(1956年9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68-1-964-28。
    (3)《有效地制止流氓阿飞活动》,《解放日报》1957年6月7日。
    (4)《必须严惩流氓阿飞犯罪分子》,《解放日报》1957年6月6日;《流氓阿飞活动日见猖獗》,《解放日报》1957年6月4日。
    (5)《兹接全总关于了解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通知,转各产业生产部门的通知》(1957年1月21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C1-2-2295;《全总和二办来往函书》(1957年4月12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C1-2-2295。
    (6)《上海市工会联合会第二办公室关于国营、老合营企业中流氓阿飞活动的资料》(1957年),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C1-2-2295-28。
    (7)《上海市工会联合会第二办公室关于国营、老合营企业中流氓阿飞活动的资料》(1957年),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C1-2-2295-28。
    (8)《上海市工会联合会第二办公室关于国营、老合营企业中流氓阿飞活动的资料》(1957年),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C1-2-2295-28。
    (1)《青年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上海市青年工人、学生婚姻恋爱一些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展开婚姻法宣传的初步意见》(1953年),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C21-2-349-95。有研究者在讨论新婚姻法在北京工厂推广的过程时就揭示出这一问题,发现新婚姻法推广之后,青工的作风问题更加严重。参见庄秋菊:《1950年〈婚姻法〉的颁布与北京工人婚姻观念的变化》,《党史研究与教学》2013年第2期。
    (2)《七十年征程---江渭清回忆录》,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410页;《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184-191页。
    (3)《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432页。
    (4)《打碎右派篡改法院性质的迷梦,高院反右派斗争取得大胜,彻底揭露刑事审判庭庭长、副庭长、研究室主任的反动言行》,《人民日报》1957年12月12日;《坚决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司法路线,上海司法界批判右倾思想》,《人民日报》1957年9月26日;集思:《切实批判在与坏分子作斗争中的右倾思想》,《法学研究》1957年第6期。
    (1)邓小平:《关于整风运动的报告》,《人民日报》1957年10月19日。
    (2)《上海市委工业部关于在工人中划分坏分子的意见》(1957年11月13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255-2-116;刘正新访谈(刘正新,1936年生,1949年进入中华玻璃厂担任工人,因着“三包一尖”多次受到批评),2018年1月15日;卫金南访谈(卫金南,1931年生,上海客车厂原厂长),2015年12月10日。
    (3)《在公安部门坚决取缔下,流氓阿飞纷纷坦白悔罪》,《青年报》1957年8月6日。
    (4)《新测字摊》,《劳动报》1957年6月7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厅编:《情况反映》1957年第24期,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54-1-2。
    (5)王影:《青岛市十六级以上的党员干部在讨论邓小平同志报告中暴露出来的一些糊涂思想》(1957年10月26日),《内部参考》1957年10月28日。
    (6)黄汝坚、肖一华:《关于劳动教养人员的矛盾性质问题》,《法学》1958年第6期。
    (7)《共青团上海市委关于在上海市青少年中集中地进行一次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的请示报告》(1961年10月2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C21-1-842-1;《中共中央批转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城市青少年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的报告》(1962年5月3日)。
    (1)《抵制流氓阿飞行为对青年的腐蚀》,共青团上海市委:《团的工作》(1961年),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C21-2-1672-84。
    (2)《共青团上海市委关于在上海市青少年中集中地进行一次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的请示报告》(1961年10月2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C21-1-842-1。
    (3)《共青团上海市委宣传部关于流氓阿飞问题座谈会会议记录》(1962年10月16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C21-2-1947-24。
    (4)上海市人委文教办公室卫生体育组:《新成等三所溜冰场制止流氓阿飞进行捣乱活动的情况和经验》(1963年4月3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3-2-221-12。
    (5)《共青团上海市委宣传部关于流氓阿飞问题座谈会会议记录》(1962年10月16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C21-2-1947-24。
    (1)上海市人委文教办公室卫生体育组:《新成等三所溜冰场制止流氓阿飞进行捣乱活动的情况和经验》(1963年4月3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3-2-221-12。
    (2)《共青团上海市委宣传部关于流氓阿飞问题座谈会会议记录》(1962年10月16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C21-2-1947-24。
    (3)《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3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82页。
    (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8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34-37页。
    (5)《解放日报社关于奇装异服问题的讨论计划(草案)》(1964年6月17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A73-1-543-39。
    (6)《社会主义教育中怎么对新工人进行阶级教育的问题》(1964年1月2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C21-2-2454-1。
    (1)所谓“KO集团”实际上是上海柴油机厂“四清”工作队和厂党委对该厂七名青工作出的政治定性。这七名青工平时一起吃喝玩乐,业余时间常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大谈“西方生活方式”“好莱坞电影”“女人”。他们并没有组建集团的意识,只是从动作片里知道了什么是“KO”(意为“打架斗殴”),觉得既洋气又好玩,于是就在各自的皮带上刻上英文字母“KO”作为共同的标记。他们在厕所张贴传单,上面写有“作为中华民族的一个成员,我不能不为目前的半月工资只能买一双鞋子而感到羞耻”,还高呼“女人万岁”“美国生活方式万岁”,要求“立即开放舞会”。最终,该“集团”一名成员被作为“反革命分子”论处,另有三名成员被劳教。参见《从联司的产生发展和所作所为看它到底是什么货色---上柴阶级斗争调查报告之二》,《东方红》1967年7月3日;《政治陷害者的卑劣伎俩》,《联司战报》1967年7月8日;陈先法:《民族泪》,同济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17页。
    (2)《上海第一批单位“四清”运动中有关青年工作的几个问题---共青团上海市委在团中央蹲点省市委书记座谈会上的发言提纲》(1965年7月19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C21-1-1073-74。
    (3)《关于工业系统第一批“四清”运动已结束单位的当前情况和初步意见汇报(草稿)》(1965年8月24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C21-1-1136-32。
    (4)黄兴涛:《“话语”分析与中国近代思想文化史研究》,《历史研究》2007年第2期。
    (5)正如Stubbs分析的那样,一旦媒体反复使用、传播某些词汇或固定搭配而又不予以说明,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也会渐渐习惯它们,尽管鲜有人能够清楚解释它们的内涵。参见Michael Stubbs.Text and Corpus Analysis:Computer-assisted Studies of Language and Culture.Oxford:Blackwell Publishers,1996,p.194.
    (1)有研究者曾提到20世纪50年代的灭雀运动实际上为政治高层提供了“话语库”(参见刘怡:《从“麻雀”到“害人鸟”:五十年代中后期灭雀运动的话语逻辑》,《中共党史研究》2015年第1期)。与麻雀不同的是,对于“阿飞”的定性和定罪始终是混沌与多歧的,而对“阿飞”话语的利用者也不仅仅限于高层。因此,笔者使用“语料库”以与之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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