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针对意见要求,本文对常州市妇幼健康联合体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结合我国医联体建设的实际,就分工协作和利益分配工作提出思考和建议。1背景与现状医疗联合体(简称"医联体")是指一定地域内不同类型、层级的公立医疗机构组合起来,成立协作联盟或组建医疗集团,成为利益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1]。医联体建设,是我国在目前的卫生体制下,
引文
[1]陈玲丽,余昌胤,魏来,等.博弈论视角下的医疗联合体运行模式探讨[J].中国医药导报,2016,21(13):131-133.
[2]吕剑楠,王芳,田淼淼,等.江苏省常州市区域医疗机构服务协同案例分析[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7,10(4):37-41.
[3]秦志强,周蓓蓓,霍小亚.常州市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7,28(2):8-9.
[4]张泽洪,熊晶晶.医联体的协同困境与基于信任的改善[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7,33(8):565-568.
[5]吴洪涛,黄长久.我国区域纵向型医联体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7,33(8):561-564。
[6]任飞.完善区域纵向医联体建设的思考--基于制度理性选择框架[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6,9(10):1-5.
[7]王海旭,贾慧萍,陈在余.我国医疗联合体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基于分工协作的角度[J].卫生经济研究,2017,33(12):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