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排污“费改税”后企业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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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聂秀萍
  • 关键词:费改税 ; 环境保护税 ; 应纳税额计算
  • 中文刊名:XIXY
  • 英文刊名:Marketing Management Review
  • 机构:广州工商学院;
  • 出版日期:2018-02-25
  • 出版单位:现代营销(下旬刊)
  • 年:2018
  • 基金:广东省教育厅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编号:2016WQNCX164);; 广州工商学院院级项目(编号:KA201607)
  • 语种:中文;
  • 页:XIXY201802162
  • 页数:2
  • CN:02
  • ISSN:22-1256/F
  • 分类号:214-215
摘要
环境保护税已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排污企业面临着排污费改交环境保护税,且排污费的计算大多由环保机构计算。然而,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及现行的其他税种的计算存在差异,需要企业、环保机构、税务机关三方协同征管,排污数据由环保机构检测或计算所得,企业再根据排污数据确定计税依据、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因此,如何确定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正确计算应纳税额,及时申报纳税,是排污企业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的技能。
        
引文
[1]国务院.《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693,2017-12-30.
    [2]王自荣,王明世,王惠丽.环境保护税计税方法应用剖析[J].财会月刊,2017(33):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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