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间水市场建设如何推进
详细信息    查看全文 | 推荐本文 |
  • 作者:肖明新
  • 中文刊名:HBLS
  • 英文刊名:Hebei Water Resources
  • 出版日期:2016-02-28
  • 出版单位:河北水利
  • 年:2016
  • 期:No.252
  • 语种:中文;
  • 页:HBLS201602026
  • 页数:1
  • CN:02
  • ISSN:13-1131/TV
  • 分类号:42
摘要
<正>通过水权交易制度的实施,水资源富集地区可以将多余的水资源转让出去,既解决缺水地区的燃眉之急,又给当地带来收益。因此,水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将有力地推动"水十条"目标的实现。水权交易是以水权人为主体。水权人可以是水使用者协会、水区、自来水公司、地方自治团体、个人等,凡是水权人均有资格进行水权的买卖。水权交易所发挥的功能,是使水权成为一项具有市场价值的流动性资源。通过市场机制,吸引用水效率低的水权人考虑用水
        
引文
源自《水利文萃》2015年第11期第45页。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