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下我国反恐立法和策略的检讨与完善
详细信息    查看全文 | 推荐本文 |
  • 英文篇名:Review and Improvement of China's Anti-terrorism Legislation and Strategy in the Risk Society
  • 作者:屈耀伦
  • 英文作者:QU Yao-lun;
  • 关键词:风险社会 ; 恐怖活动犯罪 ; 极端主义 ; 毒恐合流
  • 英文关键词:risk society;;terrorist crimes;;extremist;;crime of combining drugs with terrorism
  • 中文刊名:BFFX
  • 英文刊名:Northern Legal Science
  • 机构:甘肃政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8-01-15
  • 出版单位:北方法学
  • 年:2018
  • 期:v.12;No.67
  • 基金: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西北民族地区新型恐怖活动犯罪及其法律对策研究”(14XJA820001);; 2013年度甘肃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惩治恐怖活动犯罪的立法完善研究”的研究成果
  • 语种:中文;
  • 页:BFFX201801009
  • 页数:12
  • CN:01
  • ISSN:23-1546/D
  • 分类号:83-94
摘要
"风险刑法观"的发展根源于风险社会的提出,其核心思想是全球性的风险将在当前这一时期逐步呈现,其对我国关于恐怖活动犯罪的研究形成了"倒逼"式拷问。近几年来我国境内恐怖袭击事件频发,又因民族多样、国境线绵长、相邻国家繁多等特点,致使我国的恐怖活动犯罪较之于西方国家更加复杂。同时,我国恐怖活动犯罪的犯罪主体、地域范围、犯罪手段、犯罪对象以及犯罪动机等方面都演变出了新的特征,这就导致我国反恐立法和策略不能及时转变,极易出现漏洞。《刑法修正案(九)》与《反恐怖主义法》的相继出台,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上述漏洞与不足,且都对恐怖活动犯罪采取了"严厉惩治"的态度。然而当前我国恐怖活动犯罪的防控策略仍旧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应当从界定相关模糊概念、改善恐怖组织和人员认定机制、注重从源头化解涉恐矛盾、积极打击"毒恐合流"犯罪等方面作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ncept of risk criminal law originates from the risk society,the core idea is that the global risks will gradually appear in the current period,and the study of terrorist crimes in China has formed a forced torture. In recent years,terrorist attacks have occurred frequently in china,yet due to the various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untry's ethnic diversity,various borders with a range of neighboring countries,the crime of terrorist activities in China is more complicated than that of western countries.At the same time,China's terrorist activities crime subject,geographical scope,crime means,criminal object and crime motivation have evolved new features,this leads to China's anti-terrorism legislation and strategies can not change in time and vulnerable to loopholes. The amendments to the Criminal Law( ninth)and the Anti-terrorism Law have been introduced to a certain extent to make up for the above loopholes and deficiencies,furthermore,they all take the attitude of punishing severely for terrorist crimes. However,there are still many deficiencies in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trategy of terrorist activities in China. We should make improvement from the definition of relevant fuzzy concepts,improvement of the identification mechanism of terrorist organizations and personnel,focusing on resolving conflicts related to terrorism from the source,and actively crack down on the crime of combining drugs with terrorism.
引文
(1)风险社会是指在全球化发展背景下,由于人类实践所导致的全球性风险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发展阶段,在这样的社会里,各种全球性风险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存在着严重的威胁。
    (2)摘自张义祯:《风险社会与和谐社会》,资料来源于学习时报网:http://www.china.com.cn/xxsb/txt/2005-08/23/content_5948666.htm,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12月11日。
    (3)参见黎宏:《〈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刑事立法---从如何限缩抽象危险犯的成立范围的立场出发》,载《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6期,第86页。
    (4)参见田刚:《我国恐怖主义犯罪的实证分析和未来刑法之应对》,载《法商研究》2015年第5期。
    (5)参见康均心:《全球反恐背景下国家安全法制体系构建》,载《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国犯罪学学会年会论文集(2016年)》,中国检察出版社2016年版,第241页。
    (6)参见梅传强:《我国反恐形势立法的检讨与完善---兼评〈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涉恐条款》,载《现代法学》2016年第1期,第38页。
    (7)《背景资料:本世纪以来全球重大恐怖袭击事件》,资料来源于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5-11/14/c_1117142376.htm,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3月4日。
    (8)其数据来自恐怖主义及应对策略国家研究联盟收集和核对的全球恐怖主义数据库。
    (9)刘慧主编:《中国国家安全研究报告(2014)》,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5页。
    (10)参见梅传强、张永强:《我国恐怖活动犯罪的现状、特征及防控对策》,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6期,第176页。
    (11)参见前引(10),第177页。
    (12)例如暴恐分子街头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自制爆炸装置袭击警察的行为,驾车撞击早市等人口密集区域导致多人死伤的行为,以及在火车站持刀砍杀他人的行为等,都是极端恐怖主义的表现。
    (13)《沈阳警方击毙3名暴恐分子,暴徒呼喊“圣战口号”》,资料来源于腾讯新闻网:http://news.qq.com/a/20150714/003334.htm,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12月20日。
    (14)张智辉:《国际刑法通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57页。
    (15)胡联合:《当代世界恐怖主义与对策》,东方出版社2001年版,第6页。
    (16)[美]卡尔·多伊奇:《国际关系分析》,周启朋、郑启荣等译,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版,第244页。
    (17)[德]汉斯·约阿希姆·施奈德:《犯罪学》,吴鑫涛、马君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0年版,第949页。
    (18)赵英:《新的国家安全观》,云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64页。
    (19)陈兴良:《刑法疏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33页。
    (20)如2013年10月28日发生在北京天安门前金水桥边的驾车冲撞案件。
    (21)如2014年4月30日发生在新疆乌鲁木齐火车南站出站口的爆炸案件。
    (22)参见前引(4),第36页。
    (23)如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发生在2008年7月23日的周勇波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
    (24)《新疆39人涉嫌传播暴恐音视频犯罪被审判》,资料来源于新浪新闻中心:http://news.sina.com.cn/c/2014-05-21/130330186562.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3月28日。
    (25)《网络恐怖主义的表现形式》,资料来源于中国警察网:http://www.cpd.com.cn/gb/newscenter/2009-03/05/content_1104504.htm,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3月28日。
    (26)参见王雪梅:《恐怖主义犯罪发展特点分析》,载《环球法律评论》2013年第1期,第25页。
    (27)一种观点认为,国家不能成为恐怖主义的主体,如《美国法典》认为恐怖主义是指“经过预谋的、有政治目的、且针对非军事目标的,由非国家的集团和秘密组织进行的暴力活动,其目的通常是影响大众。”另一种观点认为,国家能够成为恐怖主义的主体。参见简基松:《简论国家作为恐怖主义犯罪的主体》,载《环球法律评论》2007年第4期。
    (28)《3·1云南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资料来源于360百科:https://baike.so.com/doc/7357782-7624269.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4月10日。
    (29)《10·28暴力恐怖袭击案》,资料来源于360百科:https://baike.so.com/doc/7275840-7505219.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4月10日。
    (30)《沈阳警方抓捕涉恐嫌疑人3名暴恐分子被当场击毙》,资料来源于百战网:http://www.baizhan.net/news/20150714/32601.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5月5日。
    (31)参见《金新月》,资料来源于搜狗百科:http://baike.sogou.com/v1208897.htm?fromT itle=%E9%87%91%E6%96%B0%E6%9C%88,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12月21日。
    (32)参见《联合国官员:中国须警惕西北边境“毒恐合流”》。报道称,联合国反恐官员在接受《环球时报》专访时坦言:“以毒养恐,恐怖势力与贩毒集团合流是国际犯罪的新趋势。中国强力执法机构的禁毒是为全球的查禁毒品和反恐怖做双重贡献,同时要百倍警惕极可能在中国也发生的‘毒恐合流’趋势,尤其是在与阿富汗、巴基斯坦接壤的中国西北地区。”资料来源于人民网:http://js.people.com.cn/n/2014/1201/c360300-23063939.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4月15日。
    (33)屈耀伦:《我国新疆地区恐怖活动犯罪现状及应对策略》,载《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报)》2015年第2期,第82页。
    (34)王志祥、刘婷:《恐怖活动犯罪刑事立法评析---以〈刑法修正案(九)〉为重点的思考》,载《法治研究》2016年第3期,第85页。
    (35)分别是1997年《刑法》、2001年《刑法修正案(三)》、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以及201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36)[德]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13页。贝克认为,风险社会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在这个发展阶段里,由于工业化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导致全球性风险开始出现,使人类日益“生活在文明的火山口上”,面临着愈来愈多的风险现象。
    (37)参见张明楷:《论〈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恐怖犯罪的规定》,载《现代法学》2016年第1期,第24页。
    (38)参见赵秉志、杜邈:《中国反恐刑法的新进展及其思考---〈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内容评述》,载《山东社会科学》2016年第3期,第101页。
    (39)参见前引(38),第103页。
    (40)参见前引(38),第101页。
    (41)此处对极端主义的分类是笔者根据2001年6月15日上合组织签署的《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首次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所作出的明确定义而提出的自己的观点。
    (42)参见杜邈:《中国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双轨制”研究》,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第70页。
    (43)参见于志刚、郭旨龙:《网络恐怖活动犯罪与中国法律应对---基于100个随机案例的分析和思考》,载《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第18页。
    (44)分别是“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东伊运”)、“东突厥斯坦解放组织”(“东突解放组织”)、“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和“东突厥斯坦新闻信息中心”(“东突信息中心”)。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