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体民族志"叙事的本体论考察,有其独特的语境和学术背景。"主体民族志"叙事是一个包含着事、叙事、元叙事三种形态的统一性结构。事(事实)来源于当地人的直接陈述,叙事是对当地人直接陈述事实的呈现、解释与建构,元叙事则是对叙事的叙事。事、叙事、元叙事之间存在着语境与意义的转换,这显示了"主体民族志"叙事的本质在于一种"转喻",而非"隐喻"。
This article is an ontological study on the narrative of subjective ethnography.The narrative of subjective ethnography is a unified structure that includes three forms:fact,narrative and meta-narrative.Fact is from the direct telling by local people;narrative is to present,interpret and construct what local people directly narrate;meta-narrative is a narrative about a narrative.Among these three forms,there is a transfer of context and meaning,which indicates that the essence of the narrative of subjective ethnography is a metonymy,not a metaphor.
引文
(1)关于“主体民族志”对经典民族志的反思及推进,参见朱炳祥《反思与重构:论“主体民族志”》(《民族研究》2011年第3 期),朱炳祥《再论“主体民族志”:民族志范式的转换及其自明性基础的探求》(《民族研究》2013年第3期),朱炳祥《三论“主体民族志”:走出“表述的危机”》(《民族研究》2014年第2期),朱炳祥、刘海涛《“三重叙事”的“主体民族志”微型实验——一个白族人宗教信仰的“裸呈”及其解读和反思》(《民族研究》2015年第1期)。这些文章曾片断地涉及叙事问题,本文则是对“主体民族志”的叙事进行系统的本体论考察。
(2)[美]克利福德·格尔兹著,方静文、黄剑波译,褚潇白校:《论著与生活:作为作者的人类学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82页。
(3)[美]克利福德·格尔兹著,方静文、黄剑波译,褚潇白校:《论著与生活:作为作者的人类学家》,第183页。
(1)[美]克利福德·格尔兹著,方静文、黄剑波译,褚潇白校:《论著与生活:作为作者的人类学家》,第196页。
(2)[美]克利福德·格尔兹著,方静文、黄剑波译,褚潇白校:《论著与生活:作为作者的人类学家》,第183页。
(3)[美]克利福德·格尔兹著,方静文、黄剑波译,褚潇白校:《论著与生活:作为作者的人类学家》,第183-184页。
(4)参见[美]詹姆斯·克利福德、乔治·马库斯编,高丙中等译:《写文化——民族志的诗学与政治学》,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
(5)参见[美]克利福德·格尔兹著,方静文、黄剑波译,褚潇白校:《论著与生活:作为作者的人类学家》,第192页。
(6)参见[美]克利福德·格尔兹著,方静文、黄剑波译,褚潇白校:《论著与生活:作为作者的人类学家》,第194页。
(1)参见[美]克利福德·格尔兹著,方静文、黄剑波译,褚潇白校:《论著与生活:作为作者的人类学家》,第197页。
(2)[美]克利福德·格尔兹著,方静文、黄剑波译,褚潇白校:《论著与生活:作为作者的人类学家》,第205页。
(3)参见[美]威拉德·蒯因著、江天骥等译:《从逻辑观点看》,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页。
(4)[美]威拉德·蒯因著、江天骥等译:《从逻辑观点看》,第95页。
(5)[美]威拉德·蒯因著、江天骥等译:《从逻辑观点看》,第16页。
(6)[美]转引自陈启伟:《中译本序》,威拉德·蒯因著、江天骥等译:《从逻辑观点看》,第4页。
(1)参见[美]斯蒂芬·泰勒:《后现代民族志:从关于神秘事物的记录到神秘的记录》,[美]詹姆斯·克利福德、乔治·马库斯编,高丙中等译:《写文化——民族志的诗学与政治学》,第163-181页。
(2)参见[美]马尔库斯、费彻尔著,王铭铭、蓝达居译:《作为文化批评的人类学——一个人文学科的实验时代》,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
(3)参见王铭铭:《当代民族志形态的形成:从知识论的转向到新本体论的回归》,《民族研究》2015年第3期。
(4)参见乔健:《中国人类学的困境与前景》,《广西民族学院学报》1995年第1期。
(1)刘海涛:《民族志理论与范式专题学术研讨会综述》,《民族研究》2014年第4期。
(2)参见刘海涛:《民族志理论与范式专题学术研讨会综述》,《民族研究》2014年第4期。
(3)赵旭东:《迈向人类学的中国时代》,《社会科学》2015年第4期。
(4)参见刘海涛:《主体民族志与当代民族志走向》,《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6年第4期。
(1)[法]涂尔干著、狄玉明译:《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7页。
(2)参见[法]涂尔干著,狄玉明译:《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第23-32页。
(3)参见[英]马林诺夫斯基著,梁永佳、李绍明译:《西太平洋的航海者》,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2、4页。
(4)参见[英]马林诺夫斯基著、费孝通译:《文化论》,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4-9页。
(5)[德]马克斯·韦伯著,李秋零、田薇译:《社会科学方法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页。
(6)[德]马克斯·韦伯著,李秋零、田薇译:《社会科学方法论》,第19页。
(1)参见[德]马克斯·韦伯著,李秋零、田薇译:《社会科学方法论》,第22页。
(2)参见[德]马克斯·韦伯著,李秋零、田薇译:《社会科学方法论》,第40-41页。
(3)参见[美]克利福德·格尔兹著、林经纬译:《追寻事实:两个国家、四个十年、一位人类学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3页。
(4)参见[美]克利福德·格尔兹著,林经纬译:《追寻事实:两个国家、四个十年、一位人类学家》,第21-22页。
(1)“三不主义”虽然是一种操作技术,但更重要的是一种理念,其核心思想是尊重当地人,破除民族志者的权力意识。而就技术层面而言,并非指田野工作中的民族志者绝对等同一架录音机器。
(2)[法]列维-斯特劳斯著、王志明译:《忧郁的热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488-489页。
(3)[英]埃文斯-普里查德著、褚建芳译:《努尔人》,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227-228页。
(1)在当代,并不是说当地人叙事是唯一的叙事方式,各种叙事方式是可以并存的。过去,当地人没有叙事的权力,而现在他们有了这个权力。一方面,他们可以自己用笔写文化,如“村民日志”那样;另一方面,民族志者应该有一种自觉意识,尊重当地人的这个权利,允许他们的讲述直接呈现在民族志文本之中。
(2)关于“呈现”“解释”“建构”三个概念,笔者在以前发表的文章中已有论述,参见朱炳祥《再论“主体民族志”:民族志范式的转换及其“自明性基础”的探求》(《民族研究》2013年第3期)第三部分,朱炳祥《三论“主体民族志”:走出“表述的危机”》(《民族研究》2014年第2期)第三、四部分。本文仅对三者作叙事学意义上的综合,为避免重复,不再展示具体论证。
(3)严格意义上说,“民族志”是一个并不确切的概念。人类学是“研究人类的科学”,人类学的田野作品“民族志”也应该成为一种“人志”,人类学只是在某一个特殊的历史阶段才将研究“民族”作为重心。因为这个词已经约定俗成,成为现代人类学的一个核心概念,所以本文还是沿用这一概念。
(4)[法]热拉尔·热奈特著、王文融译:《叙事话语》,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73页。
(5)参见李文纲:《实验民族志的文本写作反思》,《广西民族研究》2017年第4期。
(1)[美]希利斯·米勒著、申丹译:《解读叙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78页。
(2)[美]克利福德·格尔兹著、纳力碧力戈等译:《文化的解释》,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07页。
(3)参见[美]马歇尔·萨林斯著、张经纬等译:《石器时代经济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171-213页。
(1)[法]列维-斯特劳斯著、王志明译:《忧郁的热带》,第491页。
(2)[法]列维-斯特劳斯著、王志明译:《忧郁的热带》,第489页。
(3)[爱尔兰]泰特罗讲演、王宇根等译:《本文人类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3页。
(4)[爱尔兰]泰特罗讲演、王宇根等译:《本文人类学》,第18页。
(5)参见[法]保罗·高更著、马振骋译:《诺阿诺阿》,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版,第126-128页。
(1)[英]马克·柯里著、宁一中译:《后现代叙事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0页。
(2)[法]热拉尔·热奈特著、吴康茹译:《转喻》,漓江出版社2013年版,第10页。
(3)[英]马克·柯里著、宁一中译:《后现代叙事理论》,第110页。
(4)[瑞士]索绪尔著、高名凯译:《普遍语言学教程》,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01页。
(5)[法]热拉尔·热奈特著、王文融译:《叙事话语》,第187页。
(1)[法]热拉尔·热奈特著、吴康茹译:《转喻》,第162页。
(2)[美]希利斯·米勒著、申丹译:《解读叙事》,第226页。
(3)[奥]马赫著、洪谦等译:《感觉的分析》,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4页。
(4)参见[法]热拉尔·热奈特著、王文融译:《叙事话语》,第190页。
(5)[美]斯蒂芬·泰勒:《后现代民族志:从关于神秘事物的记录到神秘的记录》,[美]詹姆斯·克利福德、乔治·马库斯编,高丙中等译:《写文化——民族志的诗学与政治学》,第174页。
(6)[英]劳伦斯·斯特恩著、蒲隆译:《项狄传》,上海泽文出版社2012年版,第436页。
(1)[法]福柯著、邢克起译:《这不是一只烟斗》,漓江出版社2012年版,第3页。
(2)[法]热拉尔·热奈特著、王文融译:《叙事话语》,第126页。
(3)参见[法]布尔迪厄:《知识场域——一个分离的世界》,[美]佐亚·科库尔和梁硕恩编著、王春辰等译:《1985年以来的当代艺术理论》,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10年版,第11页。
(4)[法]热拉尔·热奈特著、吴康茹译:《转喻》,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