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民间组织的发展及其局限——以民国南昌商办救火组织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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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A Study on the Development and Limitations of the Civil Group——A Case Study of Nanchang Commercial Fire-fighting Organization
  • 作者:彭志军 ; 谈志娟
  • 英文作者:Peng Zhijun;Tan Zhijuan;Jiangx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Normal University;Nanchang University;
  • 关键词:民国南昌 ; 民间组织 ; 救火组织
  • 英文关键词:The Republic of China;;Nanchang;;Civil organization;;Fire-fighting organization
  • 中文刊名:DFHY
  • 英文刊名:Local Culture Research
  • 机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南昌大学;
  • 出版日期:2019-02-15
  • 出版单位:地方文化研究
  • 年:2019
  • 期:No.37
  • 基金: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2015年)规划项目“清末至民国南昌与苏州消防事业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5LS05);;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项目编号:0001383)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 语种:中文;
  • 页:DFHY201901013
  • 页数:8
  • CN:01
  • ISSN:36-1322/C
  • 分类号:94-101
摘要
民国时期南昌城市出现了商办的救火组织,从其经费组成而言,商办救火组织的经费主要来自商人的捐助及捐收、租金等,具有不稳定性。为了得到维持运转的必要经费,商办救火组织不断寻求商会等的帮助,在最终被商会接管后,经费困难的状况仍然未得到很好的解决。而在逐渐被接管的过程中,救火组织的独立性也逐渐丧失。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由于经费不能独立,民国时期南昌的商办救火组织的活动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其生存空间有限。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the fire-fighting organization founded by the commercial office occurred in Nanchang city. From its course. we know that the commercial office fire-fighting organization was mainly based on business contributions and business tax revenues and so on, so we view it without stability. In order to obtain the necessary funds to maintain operations, the fire-fighting organization always asked the commercial office for help. so that the firefighting organization eventually taken over by the commercial office. In the process,the fire-fighting organization lost its independence gradully.Viewing from the process of the Nanchang commercial fire-fighting organization, we can see that as fund can not be independent, 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 could not be independent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引文
(1)朱英:《近代中国商人发展历程的新探索---评唐力行著<商人与近代中国社会>》,《历史研究》1994年第6期。
    (2)张芳霖:《民国时期南昌商会组织的分化与重组---南昌商社档案研究》,《历史档案》2004年第4期。
    (3)万江红、涂上飙:《民国会馆的演变及其衰亡原因探析》,《江汉论坛》2001年第4期。
    (4)冯筱才、夏冰:《民初江南慈善组织的新变化:苏城隐贫会研究》,《史学月刊》2003年第1期。
    (5)谭绿英:《民国时期的民间慈善团体---以20、30年代的成都为例》,四川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年。
    (1)《救火总部之调查》,《江西民报》1934年11月9日,第10卷第8版。
    (2)《救火总部之调查》,《江西民报》1934年11月9日,第10卷第8版。
    (3)《本市商团救火部之沿革》,《江西民报》1934年5月4日,第7卷第8版。
    (4)南昌商团是商人组织的自卫团体,它的任务是辅助军警,维护市场秩序。自卫团的组织,上为团,下分队和排,团长由商会委员投票选举,团员一律发给枪枝,后因广州有“商团之变”,帮助陈烟明叛乱,因而自卫团的枪支便被收缴,南昌市商团乃改称商团救火会,后一再演变为“南昌市商会救火总部”、“南昌市商会救火总会”。徐少相:《解放前的南昌市商会》,《南昌市文史资料》第1辑,第66页。
    (5)南昌市档案馆藏商会档案:卷6-9-0008~0009,“为经费困难请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筹议并拟房东捐量为增加当否请公决十一次会议临时动议”。
    (1)江西商务总会成立于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民国成立后改组为江西南昌总商会,1926年北伐军攻克南昌后,总商会依照《新商会法》改组为江西省南昌市商会。见徐少相:《解放前的南昌市商会》,《南昌市文史资料》第1辑,第64-65页。张芳霖在《民国时期南昌商会组织的分化与重组---南昌商社档案研究》(《历史档案》2004年第4期)一文中指出1932年国民党江西省政府将南昌总商会全面改组为南昌市商会;吴宗慈民国《江西通志稿》(第23册第9-10页)认为市商会成立于民国22年3月;《南昌新闻日报》(1931年3月15日,第3卷第6版)记载商会成立于1931年。从救火组织的前后变化分析,笔者认为《南昌新闻日报》的资料相对更可信。
    (2)《救火部之调查》,《江西民报》1934年11月9日,第10卷第8版。
    (3)南昌市档案馆藏商会档案,卷6-9-0008~0009,“南昌市商会救火总部公函”。
    (4)《救火总部三部长辞职问题且看市商会今日常会结果》,《江西民报》1936年6月29日,第18卷第8版。
    (5)见南昌市档案馆藏商会档案,卷6-9-0008~0009,“拟据整顿救火队员兵及添购救火汽车乐器等件提请详加讨论公决施行”。(民国廿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6)《市商会整理救火总部》,《江西民国日报》1936年4月21日,第26卷第8版。
    (7)《救火部长辞职,市商会暂时挽留》,《江西民报》,1936年6月23日第18卷第8版;南昌市档案馆藏商会档案,卷6-9-0008~0009,“本会临时会议讨论决议事项三则兹特录案函知即希查照办理移交为盼。”
    (8)《救火部之调查》,《江西民报》1934年11月9日,第10卷第8版。
    (9)《陈希陶、颜绥之谈救火部之过去与现在》,《江西民报》1936年3月10日,第16卷第8版。
    (10)《陈希陶、颜绥之谈救火部之过去与现在》,《江西民报》1936年3月10日,第16卷第8版。
    (1)新任救火部正副部长张子藩等因救火总部经费“罗掘途穷,补苴乏术”,曾多次提出辞职。见南昌市档案馆藏商会档案,卷6-9-0008、0009,“函为本部经费支绌无法进行请准辞去正副部长以免贻误而维公益由”。
    (2)张子藩曾几度担任救火总部部长,在第二次部长任内,曾因部内经费问题几次提出辞职;同时副部长也曾因此而提出辞职。
    (1)南昌市档案馆藏商会档案,卷6-9-0008、0009,“本部三月份士兵薪饷急待筹拨请速将本部经常费预算书提前核定”。
    (2)《救火总部三部长辞职问题且看市商会今日常会结果》,《江西民报》1936年6月29日,第18卷。
    (3)《商会对救火部务昨开特种会议,请邓铁安辞职,与邓宁之对调》,《江西民报》1936年7月2日,第18卷第8版。
    (4)《江西民报》1936年4月23日,第17卷第8版。
    (5)《市商会重视消防》,《江西民报》1936年4月26日,第17卷第8版。
    (6)《救火总部三部长辞职问题且看市商会今日常会结果》,《江西民报》1936年6月29日,第18卷第8版。
    (7)《救火总部之调查正在力谋整理增加设备》,《江西民国日报》1934年11月9日,第10卷第8版。
    (8)南昌市档案馆藏商会档案,卷6-9-0008~0009,“南昌市救火总部公函”。
    (1)南昌市档案馆藏商会档案,卷6-9-0008~0009,“南昌市商会救火总会组织大纲”。
    (2)张芳霖:《民国时期南昌商会组织的分化与重组---南昌商社档案研究》,《历史档案》2004年第4期。
    (3)起初定名为“南昌市消防委员会”,因与南昌市的消防委员会名称相同,所以改为“南昌市商会消防委员会”。
    (4)南昌市档案馆藏商会档案,卷6-9-0987,“南昌市消防委员会组织规程”。
    (5)南昌市档案馆藏国民党南昌市政府档案,卷6-3-3056,“南昌市商会消防委员会委员简历表”。
    (6)南昌市档案馆藏商会档案,卷6-9-0987,“南昌市消防委员会组织规程”。
    (7)南昌市档案馆藏商会档案,卷6-9-386,“本会救火总会、市消防委员会、省警察局关于救火会组织规模、工作概况报告、捐募消防费等来往文件”。
    (1)南昌市档案馆藏商会档案,卷6-9-992,“签呈”。
    (2)朱甫义、曾逸凡:《回忆抗战话南昌》,《南昌文史资料选辑》,1985年第3辑,第57页。
    (3)南昌市档案馆藏商会档案,卷6-9-992,“签呈”。
    (4)南昌市档案馆藏商会档案,卷6-9-0008、0009,“南昌市商会救火总部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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