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问题救济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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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陈玉莲
  • 关键词:学位授予 ; 学术评价 ; 救济措施
  • 中文刊名:FBZX
  • 英文刊名:Legality Vision
  • 机构: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6-25
  • 出版单位:法制博览
  • 年:2019
  • 语种:中文;
  • 页:FBZX201918142
  • 页数:1
  • CN:18
  • ISSN:14-1188/D
  • 分类号:242
摘要
学位授予,就研究生这一群体来说,是关乎学位申请人的密切利益。当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因不适当的学术评价,而无法获得学位,或已经取得学士学位后又被撤销时,作为研究生是否可以救济?如何救济?是一个具有现实性与紧迫性的问题,应当为学位申请人提供具有可行性与有效性的救济措施及救济机制。
        
引文
[1]陈越峰.高校学位授予要件设定的司法审查标准及其意义.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03).
    [2]张德瑞.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性质、地位与立法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9(1).
    [3]肖鹏.论撤销学位的法律规制——对中山大学撤销陈颖硕士学位案件的法律思考.中国高等教育,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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