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朔与朝享——《论语》告朔之饩羊章郑玄注的辨识与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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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Offering Sacrificial Sheep on the First Day of Each Month and Sacrificing in the Imperial Ancestral Temple: An Investigation of One of Zheng Xuan's Annotations to Analects
  • 作者:许子滨
  • 英文作者:XU Zi-bin;
  • 关键词:郑玄 ; 《论语注》 ; 《周礼》 ; 告朔 ; 饩羊 ; 朝享 ; 庙享
  • 中文刊名:LWBI
  • 英文刊名:Historical Review
  • 机构:香港岭南大学中文系;
  • 出版日期:2019-06-01
  • 出版单位:史林
  • 年:2019
  • 期:No.180
  • 语种:中文;
  • 页:LWBI201903004
  • 页数:9
  • CN:03
  • ISSN:31-1105/K
  • 分类号:30-37+222
摘要
郑玄注礼,以《周礼》为正,《论语注》所见礼说为其明证。本文旨在辨识及复原唐写本告朔之饩羊章郑注之文,并诠释当中的"告朔"及"朝享"。篇中所论,主要针对近人错误释读唐写本郑玄《论语注》中的"庙享"。传世众多引用郑玄此注的文献,确有将"朝享"写作"庙享"的例子,如明范钦天一阁及清张海鹏《墨海金壶》本韩愈《论语笔解》所引郑注便是一例,其中所录韩愈说亦然。然而,韩愈解说中出现的"庙享",与郑注一样,皆为"朝享"之误,伊东龟年《挍刻韩文公论语集解》可提供佐证。郑玄说的"朝享",本于《周礼·司尊彝》之文。依郑义,"朝享"专指一种间于禘祫与四时之祭的特定祭名。"庙享"不见于现存郑玄经注及其他著作,唐人疏释郑义,也没有用上此词。总之,"庙享"与"朝享"两词,含义有别,不能混同。郑玄用"朝享"注解告朔之饩羊章,实据《周礼》解《论语》,为其以《周礼》会通经典的体现。要想理解其确切含义,就必须把它放在郑玄整个礼学体系中来考虑。
        The primary criterion of Zheng Xuan's annotations to the Confucian classic of rites lay in Zhouli( Book of Rites of the Western Zhou). The present author analyzes Zheng's annotation to the seventeenth sentence of Analects' third chapter,arguing that quite a few scholars since Ming mistakenly took chaoxiang( sacrificing in the imperial ancestral temple) as miaoxiang( the privilege of placing memorial tablet in the imperial ancestral temple). It must be pointed out that chaoxiang and miaoxiang were different from each other. Zheng's selection of chaoxiang was an embodiment of his effort to interpret Analects in light of Zhouli.
引文
(1)依郑义,“告朔”之“告”,粤音读“谷”(据陆德明《经典释文》),普通话一般念“gao”。详参黄坤尧:《谈粤语“忠告”一词的读音》,《中国语文通讯》1989年第2期。若依刘台拱释义,则“告”读如字,粤音读“诰”。参刘宝楠、高流水点校《论语正义》,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1页。
    (2)详参皮锡瑞:《经学通论》,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5页。又参郈积意:《郑宗〈周礼》具体表征》,《两汉经学的历术背景》,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71—179页。罗健蔚:《郑玄会通三〈礼》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台湾大学文学院中国文学系,2015年。
    (3)□表示缺一字;■表示多个缺字或不详字数的缺文。
    (4)陈金木:《唐写本论语郑氏注研究——以考据、复原、诠释为中心的考察》,台北文津出版社1996年版,第413页。陈原文于“集解”等书皆不加书名号,为便读者辨识,今皆添加书名号。下同。
    (5)王素编著《唐写本论语郑氏注及其研究》,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27页。
    (6)乔秀岩:《论郑何注〈论语》异趣》,《北京读经说记》,台北万卷楼2013年版,第199页。
    (7)《十三经注疏·左传注疏》,台北艺文印书馆1989年版,第312页。
    (8)陈金木:《唐写本论语郑氏注研究——以考据、复原、诠释为中心的考察》,第413—414页。
    (9)刘宝楠、高流水点校《论语正义》,114页。
    (10)韩愈:《论语集解》,严灵峰:《无求备斋论语集成》卷上,台北艺文印书馆1966年版,第143册,第6a—6b页。又见《丛书集成初编》,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485种《论语集解》卷上,第4页。
    (11)韩愈:《论语集解》,严灵峰:《无求备斋论语集成》卷上,第143册,第6b—7a页。
    (12)金培懿:《从文献传播流变谈今本〈论语笔解〉——以伊东龟年〈挍刻韩文公论语笔解〉所作的考察》,《中国文哲研究集刊》第37期,2010年。
    (13)韩愈:《论语集解》,严灵峰:《论语笔解序》,《无求备斋论语集成》卷上,第143册,第1a页。
    (14)长孙无忌等:《唐律疏议》,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190页。
    (15)马其昶:《韩昌黎文集校注》,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69—71页。
    (16)马其昶:《韩昌黎文集校注》,第229页。
    (17)伊东龟年:《论语集解考》,严灵峰:《无求备斋论语集成》卷上,第264册,第7a页。
    (18)详参金培懿:《从文献传播流变谈今本〈论语笔解〉——以伊东龟年〈挍刻韩文公论语笔解〉所作的考察》,《中国文哲研究集刊》第37期,2010年。
    (19)伊东龟年指正韩说之误,计有数端:1.“人君”之称,通用于天子及诸侯;2.天下诸侯受朔政而藏之太祖庙,通皆为然,不应有鲁国以外诸侯每月朝于周之事;朝享见于《周礼·司尊彝》,诸国皆有之,非鲁国独为然;3.天子亦告朔,诸侯亦听朝听政,所谓“诸侯告朔谓以下之政告于上”,甚无谓;4.谓天子每月颁朔于诸侯,沿袭范宁说而致误;5.谓鲁有朝享之文,他国则无,误。见伊东龟年:《论语集解考》,严灵峰:《无求备斋论语集成》卷上,第264册,第8a页。若如其说,韩愈此解,几于无一是处。
    (20)伊东龟年:《论语集解考》,严灵峰:《无求备斋论语集成·凡例》,第264册,第4a—b页。
    (21)包括:“学海本及诸本皆作‘当云可与共学,未可与立,可与适道,未可与权十八字’”、“‘周公当国’,学海本及诸本,并作‘成王当国’”、“‘归鲁’,学海本及诸本作‘来鲁’”。上列三文分别见严灵峰:《无求备斋论语集成》卷上,第264册,第19b页;卷上,第19b页;卷下,第22b页。
    (22)对于伊东龟年挍刻《论语笔解》的来源及价值,金培懿曾推测说:“伊东挍刻本所据之朝鲜本,极有可能是较北宋刻本《笔解》更早的刻本或抄本”,“其应是许勃集诸家旧本缮校以前的‘旧本’之一,且该是还可能是未经整编的、更近于韩愈原《笔解》之本的”。详金培懿:《从文献传播流变谈今本〈论语笔解〉——以伊东龟年〈挍刻韩文公论语笔解》所作的考察》,《中国文哲研究集刊》第37期,2010年。
    (23)《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第30页。
    (24)《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第34页。
    (25)引文标点,依吕友仁:《周礼译注》,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263—264页。
    (26)《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卷18,第306页。
    (27)《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卷18,第306页。
    (28)《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卷18,第306页。
    (29)皮锡瑞:《郑志疏证》,《续修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经部·群经总义类第171册,第325页。
    (30)贾公彦《周礼疏》云:“案:《祭法》云:‘去庙为坛,去坛为■,坛■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是追祭迁庙之主,故知也。……谓天子告朔于明堂,因即朝享。朝享即〈祭法》谓之月祭,故《祭法》云:‘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祖考庙,皆月祭之。二祧享尝乃止。’诸侯告朔于大庙,因即朝享。《祭法》云:‘诸侯考庙、王考庙、皇考庙,皆月祭之,显考、祖考,享尝乃止。’告朔,天子用牛,诸侯用羊,月祭皆大牢也。《春秋传》者,文公六年《左氏传》云:‘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若然,天子告朔于明堂,则是天子受政于明堂,而云受政于庙者,谓告朔自是受十二月政令,故名明堂为布政之宫,以告朔讫,因即朝庙,亦谓之受政,但与明堂受朔别也。”(《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第307页)
    (31)详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70页。
    (32)赵翼著,栾保群、吕宗力校点《陔余丛考》,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60页。
    (33)胡培翚:《仪礼正义》,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1834页。
    (34)郑玄引郑司农(众)云:“朝谓将葬,朝于祖考之庙而后行。”见孙诒让:《周礼正义》,第2046页。
    (35)详参孔颖达:《礼记注疏》,台北艺文印书馆1989年版,第172页。其说似是而非。辩详孙希旦:《礼记集解》,中华书局1989年版,264页。
    (36)详参杨伯峻:《春秋左传注》,543、1154页。
    (37)《十三经注疏·毛诗注疏》,710页。
    (38)《十三经注疏·毛诗注疏》,738页。
    (39)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1526页。
    (40)《十三经注疏·毛诗注疏》,710页。
    (41)孔颖达此说,尚可详参《左传注疏》,文公六年,第312页;吕友仁整理《礼记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183页。
    (42)皮锡瑞:《驳五经异义疏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群经总义类第171册,第198页。
    (43)《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第29页。邢昺所言,与《左传》文公六年“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孔颖达《疏》大同,见《十三经注疏·左传注疏》,第313页。详参古胜隆一:《告朔之饩羊邢疏札记》,《能仁学报》,第14期,2015—16年度。
    (44)以上参考邢昺《论语疏》(《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第29—30页)、孔颖达《左传疏》(《十三经注疏·左传注疏》,第312—313页)、皮锡瑞《驳五经异义疏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群经总义类第171册,第198页)。
    (45)综合前人所言,主要有如下两点:1.追享非常礼,朝享不应有异,若依郑义,朝享指月朔朝庙,则每月皆朝,不能称作“间祀”;2.朝庙之礼属小祭,与朝享不类。郑玄用月朔朝庙来解读《司尊彝》的朝享,确实使人生疑。详参许子滨、郭鹏飞:《苏文擢先生礼学遗稿二题疏证》,《人文中国学报》第24期,2017年。可是,至今仍有不少学者沿用郑玄说,如张兵《明堂制度研究》(中华书局2005年版)就说:“朝享即《祭法》谓之月祭……诸侯告朔于大庙,因即朝享。”(第304页)盖失之。韩儒丁若镛于郑注多所反驳,但仍承用其“朝享”一词,且特意于引录郑注后标明此词见《周礼·司尊彝》。丁氏虽解之为“告朔既讫,以少牢之荐,祭于祖祢”,却又谓“告朔可废,朝享、视朔,不可废也。”则丁氏所言之“朝享”,实与郑义不全切合。详丁若镛:《论语古今注》卷2《八佾下》,《与犹堂全书》,首尔茶山学术文化财团2012年版,第8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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