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治理规范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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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郭跃 ; 濮燕屏
  • 关键词:研究生 ; 学术不端行为 ; 治理 ; 规范体系
  • 中文刊名:XWYY
  • 英文刊名:Academic Degrees & Graduate Education
  • 机构:东南大学法学院;安徽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学生与学位管理科;
  • 出版日期:2017-01-15
  • 出版单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 年:2017
  • 期:No.290
  • 语种:中文;
  • 页:XWYY201701008
  • 页数:6
  • CN:01
  • ISSN:11-1736/G4
  • 分类号:27-32
摘要
当前研究生成为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重灾区",对其治理应构建包含软硬法规范和道德规范"双笼关虎"的规范体系方能取得实效。针对现有学术不端行为治理规范存在的问题,认为应制定专门法或统一的软法规范、发挥道德规范的规范与教化作用、制定科学的高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等相关制度并探索法律道德化与道德软法化的转化协同路径。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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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据搜狐新闻网2016年5月6日报道:对比发现安徽大学法学院2005届(论文完成于2006年6月)法律硕士毕业生张华银的《言论自由司法保护的理论与实践》与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毕业生陈爱月的《言论自由司法保护的理论与实践》(完成于2004年5月4日)在题目、关键词部分完全一致,正文、参考文献等部分均存在大面积雷同之处。而此前不久,澎湃新闻网2016年3月21日曾报道该校历史系一名2007届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与另一篇曲阜师范大学2006届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内容高度雷同。这类抄袭现象产生的比较早,但具有隐蔽性,到后来才逐渐被人们发现。
    (2)《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中将科学不端行为解释为:“研究和学术领域内的各种编造、作假、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公认道德的行为;滥用和骗取科研资源等科研活动过程中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
    (1)参见阿·菲尔德罗斯:《自然法》,黎晓译.西南政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1987年编印,第61-71页。
    (2)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一书中指出:“一个彻底善良的意志,它的原则必定表现为绝对命令,包含着意志的一般形式,任何客体都不能规定它,它也就是作为自律性。由于它,一切善良意志,才能使自己的准则自身成为普遍法则,也就是每个有理性的东西加于自身的、惟一的法则,不以任何动机和关切为基础。”康德将法律的合法化建基于实践理性法则之上,康德的实践理性即理性的实践运用关注的是相对于现象界之本体界的道德律。
    (3)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将“一稿数投”认定为学术不端,南京大学则仅将“一稿多发”认定为学术不端,哈尔滨工业大学则将“一稿多投、重复或者变相重复发表自己的科研成果等行为”均认定为学术不端。
    (1)在对道德本质的认识上一直有主体论与规范论之争:主体论的道德本质观认为道德的本质在于促进对个人的自我发展、自我实现;规范论的道德本质观强调道德对于个体行为所具有的规范与约束作用。即便是倡导主体论的学者也承认道德具有对个体行为的规范作用。
    (2)参见教育部2000年4月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社政[2000]3号文)。
    (3)参见东南大学各学科博士生培养方案。东南大学要求博士生在中期考核前应选听人文与科学素养系列讲座至少8次,作为必修环节记一个学分,其中有关学术道德、心理健康、法律的三次为必听,其他五次为选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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