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文化以儒释道三教为主体,故中国思想文化的研究离不开宗教学的向度。本文以道教内丹学的研究为视角,对中国宗教研究方法中一些普遍性的理论问题,如文献与诠释、理论与实践、知识与智慧等,做了独特的思考,这对于中国宗教的研究方法的探讨,具有重要的意义。
引文
(1)真实的意义之生成,既不是完全由客体所决定的客观主义,也不是完全由主体自身所决定的主观主义,而是主客交融中的一种意义构成。关于意义的“居中构成性”,参看张祥龙《胡塞尔的意义学说及其方法论含义》一文,见张祥龙著:《从现象学到孔夫子》,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4-19页。
(2)关于内丹学的研究方法,本人曾经在博士论文序论中的“修道现象学与创造的诠释学”一节作了专门论述,参见拙著:《道教内丹学探微》,成都:巴蜀书社,2001年,第26-39页。本文进一步阐明作者的研究思路与原则立场。
(3)[美]W.E.佩顿著,许泽民译:《阐释神圣---多视角的宗教研究》,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页。
(4)(5)(7)[德]伽达默尔著,洪汉鼎译:《诠释学Ⅰ:真理与方法》,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501、524、25-27页。
(6)[意大利]马利亚苏塞·达瓦马尼著,高秉江译:《宗教现象学》,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9页。
(8)参见[美]肯恩·威尔伯著,许金声译:《万物简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58-69页。
(9)洪汉鼎主编:《理解与诠释---诠释学经典文选》“编者引言:何谓诠释学”,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年,第25页。
(10)《黄帝阴符经注》序,洪丕谟编:《道藏气功要集》(上),上海:上海书店,1991年,第61页。
(11)[德]海德格尔著,孙周兴译:《路标》,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54-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