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涉海法理维权历程的回顾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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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Review and Prospect of the Course of China's Maritime Rights and Interests Protection by Legal Means In the Past 40 Years of Reform and Opening-up
  • 作者:张良福
  • 英文作者:Zhang Liangfu;
  • 关键词:国际海洋法 ; 东海问题 ; 南海问题 ; 南沙群岛 ; 中国与国际法
  • 英文关键词:Law of the Sea;;East China Sea Issue;;South China Sea Issue;;China and the International Law
  • 中文刊名:SKGJ
  • 英文刊名:Chinese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Law
  • 机构:海南大学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5-15
  • 出版单位:国际法研究
  • 年:2019
  • 期:No.31
  •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百年南海疆文献资料的发掘与整理研究”(18ZDA193)的阶段性成果
  • 语种:中文;
  • 页:SKGJ201903002
  • 页数:19
  • CN:03
  • ISSN:10-1216/D
  • 分类号:26-44
摘要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高度重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涉海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特别是在涉东海、南海问题上,中国按照国际法、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现代国际海洋法规则,依据中国长期开发利用有关群岛、岛屿及其相关海域的历史事实和一贯主张,通过国内立法,将钓鱼岛群岛、南沙群岛等明文规定列入中国陆地领土范围,重申和确立国家管辖海域范围和相关权利主张。中国政府涉海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主张在国内法律体系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涉海维权工作有了明确的国内法和国际法依据。进入新时代,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中国与海洋的关系均已发生历史性变化,中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海洋法治思维、不断完善涉海法律法规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海洋法规则制定和全球海洋治理。
        Over the past 40 years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China has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to safeguard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maritime rights and interests by legal means. In particular, in the face of the East China Sea and South China Sea disputes, China has adopted a set of domestic laws and regulations expressly reaffirming and declaring the archipelagos such as the Diaoyu Islands and the Nansha Islands etc., are inalienable part of the territor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surrounding waters or relevant maritime areas are part of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Continental Shelf or other types of sovereign area under China's jurisdiction.These legislative activities were based on international law, law of the sea,particularly including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UNCLOS). Also, China's long-term utilization of the islands, the surrounding waters and relevant maritime areas were the basis of China's marine legislation, which were consistent with China's previous positions. With a new era coming,the profound changes have taken place in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society. More than ever, China need to enhance her awareness and consciousness on the oceanic rule of law, and further to improve her domestic legal system, and deeply participate in the global governance and international law-making.
引文
(1)2018年后国家海洋局整合成为国家自然资源部,本文根据所表述事实当时的情况保留运用国家海洋局的称谓,下文不再单独标注。
    (2)中国海洋年鉴编纂委员会、中国海洋年鉴编辑部编:《中国海洋年鉴(1991—1993)》,海洋出版社1994年版,第6页。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载《人民日报》1992年2月26日,第4版。
    (4)《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载《人民日报》1996年5月16日,第1版。
    (5)《中国代表向联合国递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批准书》,载《新华每日电讯》1996年6月9日,第1版。
    (6)《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幕》,载《人民日报》1998年6月27日,第1版。
    (7)参见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和规划司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规选编》(第四版),海洋出版社2012年第4版。
    (8)《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草案)〉的说明》(1996年12月24日),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2年第1期,第8—9页。
    (9)《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草案)〉的说明》(1991年10月25日),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8年第3期,第278页。
    (10)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1996年12月6日国务院召开第52次常务会议。
    (11)《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1998年6月22日),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8年第3期,第280页。
    (12)《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新华社,http://www.xinhuanet.com/2013lh/2013-03/14/c_115030793.htm,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1月18日。
    (13)《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2018-03/21/c_1122570517.htm,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3月25日。
    (14)《巡航20万海里检查半数海洋机动渔船——2006年度专署经济区渔政巡航管理暨“护渔2006”行动总结表彰会在南宁召开》,载《中国渔业报》2006年12月11日,第1版。
    (15)《中国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常规维权巡航制》,中新网,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06/04/07/001275967.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5月6日。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编:《中国外交》,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185—186页。
    (17)《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2013年3月10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govweb/2013lh/content_2350848.htm,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4月14日。
    (18)《重组后的国家海洋局挂牌中国海警局同时挂牌》,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jrzg/2013-07/22/content_2452257.htm,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4月14日。
    (19)《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zhengce/2018-03/21/content_5276191.htm#1,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4月14日。
    (2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海警局行使海上维权执法职权的决定(2018年6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华社,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8/06/id/3367526.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1月18日。
    (21)《最高法院发布审理中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司法解释》,载《人民法院报》2016年8月2日,第1版。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此后分别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23)《国家海洋局2016年法治海洋建设情况报告发布》,搜狐网,http://www.sohu.com/a/150353286_543943,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1月18日。
    (24)疏震娅:《夯实海洋立法基础推进法治海洋进程》,载《中国海洋报》2014年12月18日,第3版。
    (25)《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载《人民日报》1992年2月26日,第4版。
    (26)《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载《人民日报》1996年5月16日,第4版。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主席令第二十二号)》,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zhengce/2009-12/26/content_2602238.htm,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1月18日。
    (28)《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载《人民日报》1988年4月14日,第2版。
    (29)《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三沙市》,载《人民日报》2012年6月22日,第1版。
    (30)《民政部发言人就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三沙市答问》,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jrzg/2012-06/21/content_2167054.htm,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4月14日。
    (31)刘华清:《刘华清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2005年版,第540页。
    (32)张良福编:《南沙群岛大事记(1949—1995)》(中国科学院南沙综合科学考察队“八五”国家南沙考察专项成果),海洋出版社1996年版,第180页。
    (33)《农业部举行南沙美济礁建礁守礁15周年纪念大会》,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gzdt/2010-02/10/content_1532621.htm,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4月15日。
    (34)《外交部就中方派政府公务船前往黄岩岛海域等答问》,中央政府门户网站,www.gov.cn,2012年4月12日,http://www.gov.cn/xwfb/2012-04/12/content_2111985.htm,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4月15日。
    (35)《外交部边海司司长欧阳玉靖就南海问题接受中外媒体采访实录》,外交部,http://www.mfa.gov.cn/nanhai/chn/wjbxw/t1361270.htm,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4月15日。
    (36)《中国南沙群岛美济礁、渚碧礁新机场校验飞行成功》,新华网,http://news.qq.com/a/20160712/046314.htm?=22418596,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4月15日。
    (37)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在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期间就南海问题答记者问,外交部,http://www.mfa.gov.cn/web/wjbxw_673019/t1318352.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4月15日。
    (3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载《人民日报》1958年9月5日,第1版。
    (39)《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载《人民日报》1992年2月26日,第4版。
    (40)《中国政府关于领海基线的声明》,载《人民日报》1996年5月16日,第4版。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声明》,载《人民日报》2012年9月11日,第1版。
    (42)《中国钓鱼岛领海基线不容他国妄加决断》,载《北京晚报》2013年5月8日,第4版。
    (43)《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载《人民日报》1992年2月26日,第4版。
    (44)《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载《人民日报》1996年5月16日,第4版。
    (45)《白皮书披露中国海军最新使命:近海防御远海护卫》,载《南方都市报》2015年5月26日,第6版。
    (46)《习近平出席南海海域海上阅兵并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解放军分社,http://www.xinhuanet.com/mil/2018-04/12/c_129849403.htm,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5月5日。
    (47)《外交部回应美军舰擅入西沙群岛领海》,http://news.ifeng.com/a/20190107/60227507_0.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3月25日。
    (48)《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幕》,载《人民日报》1998年6月27日,第1版。
    (49)《中越关于新世纪全面合作联合声明等重要文件在京签署》,载《人民日报》2000年12月26日,第1版。
    (50)《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外交部,https://www.fmprc.gov.cn/web/wjb_673085/zzjg_673183/bjhysws_674671/bhfg_674677/t556665.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4月26日。
    (51)江淮:《北部湾:中越合作之湾》,载《世界知识》2006年第24期,第28页。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编:《中国外交》,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396页。
    (53)参见张良福:《中国与海洋邻国初步建立新型渔业关系》,载《中国海洋法学评论》2005年卷第2期,第42—63页。
    (54)内政部方域司制《南海诸岛位置图》(六百五十万分之一图),见郑资约编:《南海诸岛地理志略》,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又见傅角今主编:《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商务印书馆1947年制版,1948年发行。
    (55)《中国南海网大事记——1950—1959》,http://www.thesouthchinasea.org.cn/2016-07/22/c_53603.htm,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4月15日。
    (56)转引自《大陆重编南海地图再证海权》,凤凰周刊,http://news.ifeng.com/shendu/fhzk/detail_2012_04/19/14008938_0.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4月15日。
    (57)《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就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接受中外媒体采访实录》,外交部,http://www.mfa.gov.cn/web/wjbxw_673019/t1362687.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01月18日。
    (58)《人民日报》评论员:《决不容许美日反动派掠夺中国海底资源》,载《人民日报》1970年12月29日,第1版。
    (59)《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载《人民日报》1982年2月11日,第4版。
    (60)《我首次与外国公司签订南沙石油勘探合同》,载《人民日报》1992年5月9日,第2版。
    (61)《中海油在南海开放9个区块外交部称属正常企业行为》,第一财经日报,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54,20120627213015716.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4月15日。
    (62)《我就马越联合提交“划界案”表明立场》,载《人民日报》2009年5月8日,第3版;《就越南提交南海“外大陆架划界案”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问》,载《人民日报》2009年5月9日,第4版。
    (63)《中国严正反对要求不予审议》,南方日报,http://news.163.com/09/0509/08/58RVVPT2000120GR.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4月15日。
    (64)《杨洁篪就南海仲裁案接受中央媒体采访全面阐述中方有关立场主张》,载《人民日报》(海外版)2016年7月15日,第4版。
    (65)《中国代表团出席联合国有关会议文件集(1979年1—6月)》,世界知识出版社1979年版,第91—92页。
    (6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决定》(1996年5月15日通过),中国人大网,http://www.npc.gov.cn/wxzl/gongbao/2000-12/16/content_5003571.htm,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4月15日。
    (67)《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载《人民日报》1998年6月30日,第3版。
    (68)“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就应菲律宾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庭审结束答记者问”,外交部,http://www.mfa.gov.cn/mfa_chn/fyrbt_602243/t1281116.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1月18日。
    (6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2014年12月7日)》,外交部网站,http://www.mfa.gov.cn/mfa_chn/zyxw_602251/t1217143.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5月3日。
    (70)《中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提交排除性声明》,外交部,https://www.fmprc.gov.cn/web/ziliao_674904/tytj_674911/tyfg_674913/t270754.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3月25日。
    (71)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载《人民日报》2016年7月14日,第10版。
    (72)《中国代表团出席联合国有关会议文件集(1979,1-6)》,世界知识出版社1979年版,第91—92页。
    (73)转引自陈德恭著,《现代国际海洋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467页。
    (74)《中国代表团出席联合国有关会议文件集(1979年1—6月)》,第91—92页。
    (75)“2013年2月19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记者会”,外交部,http://www.mfa.gov.cn/mfa_chn/fyrbt_602243/jzhsl_602247/t1014798.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4月15日。
    (7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应菲律宾共和国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关于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裁决的声明》,载《人民日报》2015年10月31日,第7版。
    (77)《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应菲律宾共和国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作裁决的声明》,载《人民日报》2016年7月13日,第1版。
    (78)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应菲律宾共和国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作裁决的声明》,载《人民日报》2016年7月13日,第1版。
    (79)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1998年5月28日),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GB/channel2/10/20000910/226233.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4月15日。
    (80)《习近平: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中国共产党新闻网,http://cpc.people.com.cn/n/2013/0731/c64094-22399483.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4月15日。
    (81)《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87页。
    (82)《发展中日友好是两国共同需要》,载《人民日报》1979年9月7日,第5版。
    (83)《中日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载《人民日报》2008年6月18日,第4版。
    (84)《中菲有充分条件成为很好朋友》,载《人民日报》1986年6月18日,第1版。
    (8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联合新闻公报》,载《人民日报》2004年9月4日,第3版。
    (86)《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载《人民日报》2016年7月14日,第10版。
    (87)《外交部就中菲越三国签署开发南中国海有关协定答问》,2005年03月15日,http://news.sina.com.cn/w/2005-03-15/16335367371s.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4月15日。
    (88)《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菲律宾共和国联合声明》,载《人民日报》2018年11月22日,第2版。
    (89)《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文莱达鲁萨兰国联合声明》,载《人民日报》2013年4月6日,第3版。
    (90)《新时期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的联合声明》,载《人民日报》2013年10月16日,第2版。
    (91)《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2016年7月13日),载《人民日报》2016年7月14日,第20版。
    (92)参见陈德恭:《现代国际海洋法》,第456—467页。
    (93)参见陈德恭:《现代国际海洋法》,第468—469页。
    (94)《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7页。
    (95)《中国海洋法学会2017年工作总结》,中国海洋法学会,https://www.chinalaw.org.cn/Column/Column_View.aspx?ColumnID=82&InfoID=27263,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2月16日。
    (96)《中国国际法学会2016年工作综述》,中国国际法学会,http://www.csil.cn/News/Detail.aspx?AId=221,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2月16日。
    (97)中国法学会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研究小组系列研究报告,参见中国法学会,http://www.chinalaw.org.cn/Column/Column_View.aspx?ColumnID=893&InfoID=20327,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2月16日。
    (98)《中外专家批驳、质疑菲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中国法学会,https://www.chinalaw.org.cn/Column/Column_View.aspx?ColumnID=1037&InfoID=19591,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2月16日。
    (99)《中国法学界对南海仲裁案坚决说“不”》,载《人民政协报》2016年7月22日,第12版。
    (100)《中国海洋法学会举办两岸应对南海仲裁学术研讨会》,中国法学创新网,http://www.fxcxw.org/index.php/Home/Xuejie/artIndex/id/14552/tid/1.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2月16日。
    (101)中国国际法学会:《南海仲裁案裁决之批判》,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2页。
    (102)中国国际法学会秘书处:《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创造无愧于伟大时代的新辉煌——中国国际法学会2018年工作综述》,中国国际法学会,http://www.csil.cn/News/Detail.aspx?AId=268,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2月16日。
    (103)《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载《人民日报》2017年10月19日,第1版。
    (10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新华网,https://news.163.com/14/1028/18/A9LO0BRT0001124J_all.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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