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常认为,动物不能判处刑罚,但历史证明动物受审的案例不在少数。本文论证在现代刑罚观的视角下,结合古典刑罚观。利用报应与预防思想,比较分析动物受审案中的古今分歧,以及案件背后所体现的刑罚的价值。同时使用刑罚的二元论与法益恢复论的思想权衡动物受审案中的各类价值。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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