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与保卫世界和平运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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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Research on New China and the Movement to Defend the World Peace in the 1950s
  • 作者:张吉舜
  • 英文作者:Zhang Jishun;
  • 关键词: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委员会 ; 世界和平理事会 ; 和平签名
  • 英文关键词:the Committee of China Congress for the Defense of World Peace;;World Peace Council;;peace signature
  • 中文刊名:DZSY
  • 英文刊名:Contemporary China History Studies
  • 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 出版日期:2019-05-25
  • 出版单位:当代中国史研究
  • 年:2019
  • 期:v.26;No.152
  • 语种:中文;
  • 页:DZSY201903004
  • 页数:15
  • CN:03
  • ISSN:11-3200/K
  • 分类号:42-55+159
摘要
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积极参与保卫世界和平运动,表明了中国人民热爱和平的坚定意志,为维护世界的和平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1950年、1951年和1955年,中国人民响应世界保卫和平大会常委会及世界和平理事会关于保卫世界和平签名的号召,先后开展了三次声势浩大的和平签名运动,展现出中国人民热爱和平的伟大力量。1952年,中国举办了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彰显了中国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能力。中国通过世界和平理事会表达中国主张、阐明中国立场、传递中国声音,从而维护了国家利益,促进了保卫世界和平运动的发展。
        In the 1950s, New China actively participated in the movement to defend world peace and demonstrated the firm will of the Chinese people to love peace and made important contributions to maintain world peace and stability. In 1950, 1951 and 1955, Chinese people responded to the call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World Congress for Peace Defense and the World Peace Council for signatures to defend world peace by launching three vigorous peace signature campaigns, and demonstrated the great power of the Chinese people in loving peace. In 1952, China hosted the Asia-Pacific Regional Peace Conference and highlighted China's ability to maintain regional peace and stability. Through the World Peace Council, China expressed its views, clarified its position and conveyed its voice, thus defended its national interests and promot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ovement to defend world peace.
引文
[1]《出席巴黎和平大会中国代表团已正式组成郭沫若任团长日内出国》,《人民日报》1949年3月27日。
    [2]《周恩来年谱(1898~1949)》修订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840页。
    [3]《出席巴黎--布拉格世界拥护和平大会中国代表团报告书》,《人民日报》1949年6月4日。
    [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3、13页。
    [5]《全国各界代表千余人集会首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揭幕》,《人民日报》1949年10月3日。
    [6]《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上朱德副主席演说词》,《人民日报》1949年10月4日。
    [7]《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成立全国委员会正式选出》,《人民日报》1949年10月4日。
    [8]《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宣言》,《人民日报》1949年10月4日。
    [9]《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年10月~1966年5月)》第2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55页。
    [10]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编:《世界和平运动文献(1949~1954)》,世界知识社1955年版,第2页。
    [11]《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支持世界和大建议》,《人民日报》1950年12月27日。
    [12]《为什么要在和平宣言上签名?》,《人民日报》1950年7月3日。
    [13]《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委员会通告五一展开和平签名运动响应世界拥护和平大会常委会号召》,《人民日报》1950年4月29日。
    [14]《各地保卫和平签名运动基本结束全国签名人数达二亿二千余万》,《人民日报》1950年11月14日。
    [15]《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年10月~1966年5月)》第3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63~64页。
    [16]《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宣传团工作简述》,《人民日报》1950年7月21日。
    [17]《中国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号召全国人民参加保卫和平签名定七月一日至七日为和平宣言签名运动周》,《人民日报》1950年6月24日。
    [18]《我国和大通知各人民团体号召扩大和平签名运动争取两万万人参加签名》,《人民日报》1950年8月14日。
    [19]《加强反对侵略保卫和平运动我国和大委员会与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合并组成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人民日报》1950年10月27日。
    [20]《我国保卫和平反美侵略委员会发表声明拥护和平理事会宣言决议认为这是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行动纲领号召我国人民全力为其彻底实现而奋斗》,《人民日报》1951年3月3日。
    [21]《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为响应世界和平理事会决议并在全国普及深入抗美援朝运动的通告》,《人民日报》1951年3月16日。
    [22]《拥护缔结和平公约反对武装日本我国三亿余人签名投票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发表总结》,《人民日报》1951年7月19日。
    [23]《关于支持五大国缔结和平公约的要求的决议》,《人民日报》1951年11月2日。
    [24]《当代中国的人民政协》,当代中国出版社、香港祖国出版社2009年版,第76页。
    [25]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编:《世界和平运动文献(1954~1956)》,世界知识出版社1957年版,第33页。
    [26]《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年10月~1966年5月)》第18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26页。
    [27]《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常务委员联席会议通过决议发动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的签名运动》,《人民日报》1955年2月13日。
    [28]《中国人民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签名运动委员会公报全国四亿多人参加签名》,《人民日报》1955年4月11日。
    [29]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编:《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筹备会议》,世界知识出版社1952年版,第28页。
    [30]《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220页。
    [31]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中央档案馆编研部编:《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文献选编(1949~1956)》,学习出版社1996年版,第408~409页。
    [32]《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600页。
    [33]《彭真传》第2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745页。
    [34]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文史委员会编:《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1949~1988)》上册,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304页。
    [35]《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分别撰文坚决拥护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人民日报》1952年9月25日。
    [36]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抗美援朝战争史》第3卷,军事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02页。
    [37]《郭沫若致电世界和平理事会控诉侵朝美军进行细菌战呼吁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制止美国侵略者的这种滔天罪行》,《人民日报》1952年3月5日。
    [38]陈时伟:《朝鲜战争时期围绕细菌战问题的三场国际政治动员--基于中英两国档案的解读》,《历史研究》2006年第6期。
    [39]《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等五团体举行盛会纪念四位世界文化名人》,《人民日报》1953年9月28日;《中国纪念世界文化名人委员会成立六月下旬将举行关汉卿纪念活动》,《人民日报》1958年4月24日;《今年纪念的世界文化名人》,《人民日报》1962年4月12日;《阿尔巴尼亚作家艺术家协会等在地拉那集会纪念世界文化名人齐白石诞生百周年》,《人民日报》1963年10月10日。
    [40]《巴基斯坦代表团团长沙里夫演词》,《人民日报》1952年10月15日。
    [41]中共中央宣传部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出版社2018年版,第287页。
    [4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48页。
    (1)相关研究成果如刘宁元:《20世纪50年代北京妇女界的和平运动》(《北京党史》2006年第2期);陈文胜:《1950年的北京市和平签名运动》(《当代中国史研究》2012年第6期);程凯:《和平意愿与中共的政治动员:1950年的“和平签名运动”》(《文化纵横》2013年第4期);等等。
    (1)即印度共和国的和平理事会组织。
    (1)《中国农工民主党历史参考资料》第5辑,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9年编印,第269页。
    (1)今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
    (2)今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3)今柬埔寨王国。
    (4)《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重要文件集》,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秘书处1952年编印,前言第1页。
    (5)《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重要文件集》,前言第2~3页。
    (6)《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重要文件集》,前言第3~4页。
    (1)1957年,世界和平理事会书记处以“国际和平学会”的名义在奥地利维也纳注册登记,而世界和平理事会书记处的工作人员则以“国际和平学会”成员的名义在奥地利取得合法身份,中国驻世界和平理事会书记处书记(简称中国书记)也享有这一权利。1967年1月,世界和平理事会书记处负责人通过律师一再向奥地利当局表示,拒绝承认中国书记是“国际和平学会”的成员,致使奥地利当局拒绝延长中国书记在奥地利的签证,使他不能履行在世界和平理事会书记处工作的权利。参见《我和委会强烈抗议苏修操纵世界和理会挤走中国书记》,《人民日报》196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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