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惠东渔歌是中国民歌中颇具特色的一类,是2006年5月广东省政府批准并公布的广东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之一,也于2008年6月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实际走访惠东渔歌的主要分布区,笔者对其近年内在"非遗"保护方面的活动展开调研,旨在通过此样本研究全景式展现我国目前在"非遗"保护当中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2011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开始正式实施,为我
引文
(1)参见《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条。
(2)参见《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章、第三章。
(3)参见《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十九条。
(4)邱隽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宏观调控法律机制研究——以代表性传承人制度为视野》,刘大洪主编《经济发展中的法治与效益研究(2013)》,湖北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5)参见2008年文化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
(6)李华成《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与支持——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29至31条》,《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
(7)参见2008年文化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8)邱隽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宏观调控法律机制研究——以代表性传承人制度为视野》,刘大洪主编《经济发展中的法治与效益研究(2013)》,湖北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9)参见《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条。
(10)参见《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一条。
(11)沈木珠《国际金融危机下我国产业法的作用、问题与完善——以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例》,《法学论坛》201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