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整体的不断的法典化,婚姻法由《民法通则》的确立而回归到民法中。婚姻法是社会婚姻关系规范的标准。而婚姻法回归民法,在与财产法、合同法、物权法的关联下变得众口难调。其实正确的看待新民法,则不难发现婚姻法回归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与相应的逻辑性。本文将以法定夫妻财产制为重点,论述婚姻法回归民法的时代的重要性,也将深层的阐述这次回归的科学性。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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