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冲斋诗集》所见清代刑官生涯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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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Legal History inside Poetry:The life and Career of Qing Judges in Poetry Collection of Baochongzhai
  • 作者:陈灵海
  • 英文作者:CHEN Linghai;
  • 关键词:斌良 ; 刑部 ; 刑官 ; 清代 ; 以诗证史
  • 英文关键词:Binliang;;the Ministry of Punishments;;Judge;;Qing Dynasty;;a history of poetry
  • 中文刊名:XSYK
  • 英文刊名:Academic Monthly
  • 机构: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 出版日期:2018-11-20
  • 出版单位:学术月刊
  • 年:2018
  • 期:v.50;No.594
  • 语种:中文;
  • 页:XSYK201811016
  • 页数:17
  • CN:11
  • ISSN:31-1096/C
  • 分类号:164-180
摘要
清代官员斌良是一位长期在刑部任郎中、侍郎的诗人,一生写了八千多首日记体诗歌,由其弟辑为《抱冲斋诗集》传世。他的诗中包含不少对刑部工作经历和同僚交游唱酬的描写,可以作为研究刑官职业生涯、追求志趣和日常生活的样本,管窥清代刑事审判机制的运作形态。与此前论者的看法不同,作者认为清代以诗文、经学作为科举选拔的核心,律学受到的重视远不能与诗文相比,因而刑官律学素养的平均水准不宜高估;官员日常公务之后以交游唱酬为主要志趣,生活空间被诗歌、宴饮、书法、金石、收藏、游览、佛道等占据。文章指出,运用特殊样本法证明清代刑部官员律学水平较高是缺乏说服力的,是一种具有误导性的"阳春白雪化"的浪漫想象。
        Ben Liang(1771-1847) was a Manchu official who lived through the reigns of Jiaqing(1796-1820) and Daoguang(1820-1850). Throughout his life, he had authored more than 8, 000 poems that had been edited and published in the title of Poetry Collection of Baochongzhai by his brother. Because Ben Liang had served as both a supervisory official and a vice minister in the Board of Punishment for a long time and his poetry was more akin to diary that contained quite a few poems pertaining to communications with his colleagues, the poetry could be an excellent source for studying the careers, personal pursuits, and daily lives of Qing judges. In addition, the poetry will help us understand the function of the Qing criminal justice. This paper intends to argue that in the Qing, with the exception of legal experts, most officials tended to pay little attention to law due to the overwhelming importance of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 In their spare times, aside from their primary interests in writing poems and drinking wines, officials in the Ministry of Punishment would also be intrigued by calligraphy, stone and metal carving, collection,gathering, and travel. Therefore, their knowledge on law could not be overestimated. The assertions of some scholars that Qing legal experts had high professional capabilities and enjoyed a promising life of reading statutes are merely a romantic imagination.
引文
(1)谢思炜:《论自传诗人杜甫-兼论中国和西方的自传诗传统》,《文学遗产》1990年第3期;川合康三:《中国诗歌中的自传》,蒋寅编译:《日本学者中国诗学论集》,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凤凰出版社,2008年,第27页;伊维德:《薄少君百首哭夫诗中的自传与传记性质》,游鉴明、胡缨、季家珍主编:《重读中国女性生命故事》,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45页;巴斯菲尔德:《历史的辉格解释》,张岳明、刘北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39页。
    (2)如徐忠明:《〈活地狱〉与晚清州县司法研究》,《比较法研究》1995年第3期;《〈窦娥冤〉与元代法制的若干问题试析》,《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年增刊;《包公故事-一个考察中国法律文化的视角》,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从〈诗经·甘棠〉事志考释到送法下乡》,《政法论坛》2011年第3期;《娱乐与讽刺:明清时期民间法律意识的另类叙事-以〈笑林广记〉为中心的考察》,《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5期;《〈金瓶梅〉“公案”与明代刑事诉讼制度初探》,《比较法研究》1996年第1期等;苏力:《制度变迁中的行动者-从梁祝的悲剧说起》,《比较法研究》2003年第2期;《复仇与法律-以〈赵氏孤儿〉为例》,《法学研究》2005年第1期;《窦娥的悲剧:传统司法中的证据问题》,《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陈登武:《文学史料在中国法制史研究上的运用》,《中国法律史史料与方法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广州: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从人世间到幽冥界:唐代的法制、社会与国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3)陈景良:《“文学法理,咸精其能”(下)-试论两宋士大夫的法律素养》,《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7年春季号。
    (1)《政法论坛》2009年第6期;《政法论坛》2016年第1期;《第一届东方法律文化研讨会论文集》,2017年福建宁德。此外,冯象、郭建、胡水君、卜安淳、尹伊君、桑本谦、强世功、汪雄涛等学者也有一些“法律与文学”类成果,风格特点各有不同。参见徐忠明教授的综述性文章《中国的“法律与文学”研究述评》,《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
    (2)仅上海古籍出版社编《清代诗文集汇编》就收入清人诗文集4000余种,约4亿字。《清史稿·艺文志》著录别集类书目1685种、总集类书目503种。《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著录别集类书目2890种,总集类书目354种。
    (3)张晋藩:《宋人诗文中的法观念》,《政法论坛》2016年第1期。
    (4)韩崶:《还读斋诗稿》,清代诗文集汇编编纂委员会编:《清代诗文集汇编》第45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256-257页。
    (5)如《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三·澹园西偏,有隙地数亩,荒秽不治久矣。辛巳冬,余自豫还京,家居无事,命园丁扫除而垦辟之,杂植秔稻蔬菜,近今十三年来,土脉腴润,榆柳茂豫,因高旷地构堂三楹,取莲花经语颜曰“味雨堂”。南小坡陀筑话山亭于颠,以供延瞩。邀姚伯昂太史、吴兰雪州牧、徐星伯太史作诗酒之会。虽处人海中,萧然若山居风物。时与黄子芳茂才、金让水孝廉徘徊畦陇间,意甚乐之。因念苏集中黄州东坡八首,虽迁谪之余,恬然自适,不为外物所挠,非有得于中者能之耶?不揣谫陋,勉和八章,亦各言其志而已》。同卷还有一首《粉署趋承集四·西方寺在昆明湖旁院中,旧植凌霄花一株,本大于臂,花开如盘盂,牵连直上古柏端,金英耀日,翠蔓笼烟,是数百年故物,为燕京所罕睹。余前于嘉庆丙子夏观察曹济,见濮州王谷原旧第舍西亦植一株,颇嫣媚,相传明隆庆时旧种,然犹不如此株茂豫。近惟极乐寺僧养一二本,率皆纤弱无足观者。乙未闰六月十七日,云司散直,入寺见花,赏叹不已,作长歌纪之,并柬叶筠潭鸿胪、刘孝长孝廉同作一篇,为名花写照,他年日下旧闻,应增佳话云》,清代诗文集汇编编纂委员会编:《清代诗文集汇编》第54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318-319页。
    (6)恩龄修:《正红旗满族哈达瓜尔佳氏六大门谱汇》,季羡林名誉主编、徐丽华主编:《中国少数民族古籍集成》(汉文版),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2002年,第8页。
    (7)秦瀛:《小岘山人诗文集》续集《前兵部尚书闽浙总督莲斋玉公神道碑》,《续修四库全书》本。
    (1)姚莹:《后湘诗集》续集卷6《哭斌少司寇》,清中复堂全集本。
    (2)杨钟羲:《雪桥诗话》之《雪桥诗话三集》卷10,民国求恕斋丛书本。
    (3)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二·二月二十四日丹凤山园丁来告杏花欲开》,第306a页。
    (4)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8《鹓班掌萃集二·编近年新稿成集喜而有作》,同卷同集《冬日感怀》,均见第381页。
    (5)柯悟迟:《漏网喁鱼集》,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71页。
    (6)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0《陝豫秉臬集二·冬月勘案》,第163b页。
    (7)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司驭观政集一·自嘲》,第27a页。
    (8)斌良:《抱冲斋诗集》卷9《句吴转漕集二·照镜见白发数茎感赋》,同卷同集《督输北上迂道金陵淇园尚衣(延隆)新葺落成招同莲龛方伯(继昌)夜饮即席赋赠(之四)》,第111页。
    (9)斌良:《抱冲斋诗集》卷9《句吴转漕集三·夏镇道中喜故人诸象斋处士雷见访有赠》,第114页。
    (1)斌良:《抱冲斋诗集》卷9《句吴转漕集四·东光县戈公(瑄)墓舣舟读碑阴因纪其事》,第122页。
    (2)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8《秋曹读律集二·坐江西司堂》,第260b页。按,《年谱》作“七年丁亥,四十四岁,三月选补刑部广西司郎中”,卷18则作“坐江西司堂”,诗中有“领南昌”之语,疑“广西”为“江西”之误。另,卷20《陔余近游集一·赠李方赤比部》中也有“忆昨南昌佩官印”之句,第272b页。
    (3)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8《秋曹读律集二·冬日杂咏》,第266a页。
    (4)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0《陕豫秉臬集二·重阳祀禹王台地即梁王吹台遗迹原野迥旷登眺豁襟小憩方丈遂入贡院发榜》,卷12《天闲勤字集二·正月十三日出北门过土城至弥勒庵小憩即题禅舍壁》,卷18《秋曹读律集一·郑比部敦允过寄怀轩观家藏晋唐诸帖即赠和昌黎送无本师归范阳韵》,卷29《三使均齐集一·怀人诗三十一首》之三十怀念幕友黄培之等。
    (5)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0《陔余近游集一·赠李方赤比部》,第272b页。
    (6)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8秋曹读律集二《是日晚出德胜门,望雪后诸山,过长公相赐园,值徐星伯小酌,后至杨通侯(芳)夜话,还宿大树庵,以山气日夕佳为韵》,第263页。
    (7)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1《车振远集二·廿五日箔头镇公廨即事》,第287b页。
    (8)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1《车振远集二·箔头镇行馆登台望塞上》,《九月五日拜折恭纪》,第288a-b页。
    (9)斌良:《抱冲斋詩集》卷18《秋曹读律集一·夏日同诸寅好宴集竹韵斋,和汪比部(铭谦)韵》,第258a页。
    (10)斌良:《抱冲斋诗集》卷4《望云陟岵集一·胡梁园比部枚染疴谢客,向余乞花数本以实庭隙,因奉二律》,第41页。卷7《齐鲁按部集三·挽胡梁园枚比部》,第75a页。按,胡枚字梁园,乾隆乙卯(1795)进士,官至刑部郎中,著《石友山房诗集》,参见潘衍桐:《两浙8轩续录》卷17,清光绪刻本。
    (11)张维屏:《花甲闲谈》卷3《雪夜宿西湖净慈寺,闻南屏晓钟》,清道光富文斋刻本。
    (1)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1《澹园退思集一·重阳祀禹王台,地即梁王吹台遗迹,原野迥旷登眺,豁襟小憩,方丈遂入贡院放榜》,第167b-168a页。
    (2)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5《滦河于役集一·佑顺寺大风僧房题壁》,第239a-b页。
    (3)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0《陕豫秉臬集二·连日政穴心烦,午后案牍稍稀,自题静养真和之室》,第165b页。
    (4)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二·池上感赋》,第306b页。
    (5)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8《秋曹读律集二·冬日感怀》,第262a-b页。
    (6)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四·试紫颖,赠笔工许小萼》,第323页。
    (7)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8《秋曹读律集二·送赵竹泉太守(炳言)岀守松江》,第266页。
    (8)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9《三使均齐集一·怀友人三十一首》之十五,第394a页。
    (9)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二·晓出德胜门感赋》,第309b页。
    (10)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一·十一月松冈相宅毕,游菩萨顶普济寺,日已晡,僧万缘,蜀人,为余言金世祖陵在大房之麓,殿宇多圮,碑碣尚存,每岁春秋邑宰具牲往祀,山之幽有普光寺,为内务府园官赵某所据,几四十年,子孙贫不自给,遂听村农居之。寺之左为丁家洼,有郞姓园,乾隆间郞姓主人挂冠避暑,饶有胜趣,今亦就荒,而花竹犹茂,豫可观也。色将暝,未及徧游,欲留宿寺中,闻其地多虎,趁月归漏三下,始返丙舍,拨火挑镫,作歌纪其事》,第305a页。
    (11)斌良:《抱冲斋诗集》卷31《陪都司寇集一·坐壶兰山馆书怀》,第411a页。
    (12)斌良:《抱冲斋诗集》卷32《双城均赋集一·十七日夜开原驿舍亭中步月用东坡集中定惠院寓居月夜偶书韵》,第418b-419a页。
    (13)斌良:《抱冲斋诗集》卷32《双城均赋集一·吉林城行馆谳案,劳形案牍,两度蟾圆,官阁书意》,第416a页。
    (1)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8《秋曹读律集二·暮春南苑云司儤直,晩间散步宫门,值周枢曹(涛)张农部(祥河)傅水部(绳勋)汪中翰(元爵)周庐小坐喜成》,第265a页。
    (2)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8《秋曹读律集二·冬月中浣邀云司诸寅好小集澹园即席》,第265b页。
    (3)斌良:《抱冲斋诗集》卷8《江南量移集三·秋夜视事》,第96a页。
    (4)《清史稿》卷486《斌良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3435页。法良:《抱冲斋诗集跋》,《续修四库全书》第1508册,第491页。
    (5)按,“律学”一词自见于慧皎《高僧传》、杨衒之《洛阳伽蓝记》《晋书》后,在《通典》《唐书》《宋史》《元史》《明史》中均多次出现,如《宋史》中出现34次,正史中篇幅最巨的《清史稿》(529卷14000余页)中竟1次也没有出现,也可作为清代并不推崇律学的一个旁证。
    (6)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9《诗舲酬唱集一·松山早行寄雷竹泉比部》,第271a页。
    (1)彭定求等编:《全唐诗》卷239钱起《暇日览旧诗因以题咏》,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2668页。清代王锡纶(1809-1878)有“以文章为性命”的说法,参见王锡纶:《怡青堂文集》卷4《明德张君诗序》,清刊本。李绂之语见袁枚:《随园诗话》卷13,清乾隆十四年刻本。诗人徐启勋临终之语,引自梁九图:《十二石山斋诗话》卷7,道光二十六年家刊本。李佐贤:《石泉书屋类稿》卷2《武定诗续钞序》,同治十年刊本。
    (2)胡应麟:《诗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185-186页。
    (3)关于中国古代知识分子对“清”的追求,参见蒋寅:《清:诗美学的核心范畴》,《古典诗学的当代诠释》,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32-55页;韩经太:《“清”美原论》,《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2期。
    (4)王鸿泰:《迷路的诗-明代士人的习诗情缘与人生选择》,《“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50辑(2005),第2页。
    (5)《清圣祖实录》卷256,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537页。
    (6)斌良:《抱冲斋诗集》卷6《滑邑从戎集一·开州军营与吴蓼庵大令话旧感成之二》,第59b页。
    (7)斌良:《抱冲斋诗集》卷9《句吴转漕集一·舟至宜兴荆溪,李、梁二大令言氿湖风浪湍激,未可竟渡,肩舆历村落间,畦径窄狭多阻,向夕抵澄塘桥小憩茆庵中,复登舟发溧阳,自念年来鞅掌靡盬,诚何补于政治,怅然有作》,第105b-106a页。
    (8)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8《秋曹读律集一·处俭》,第256a页。
    (9)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四·题刘孝长孝廉〈云中集〉即送其还楚》,第323a-b页。
    (10)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2《雁门回辔集一·重至太原赠香禅》之二,第295b-296a页。
    (11)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二·城西晚归仍和前韵》,第309b页。
    (12)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二·晓过嘉量斋见二侄延禧和诗甚佳题以奖之》,第309b页。
    (1)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四·试紫颖,赠笔工许小萼》,第323b-324a页。
    (2)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9《秋曹读律集二·冬日杂咏》之九,第266a页。
    (3)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四·题刘孝长孝廉〈云中集〉即送其还楚》,第323a-b页。
    (4)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二·夏初感怀和黄子芳韵》之二,第307a页。
    (5)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三·戒诗自警》,第316b页。
    (6)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1《车振远集二·连日苦吟须有白者作此自嘲》,第288a页。
    (7)粗略统计,《抱冲斋诗集》中提到“酒”381次,“醉”160次,“饮”121次,“杯”83次,“酌”46次,仅略少于提及“诗”的篇数。如《秋曹读律集二》中《长至日大雪,邀汪镜人小酌,用韩昌黎醉赠张秘书韵》《是日晚出德胜门,望雪后诸山,过长公相赐园,值徐星伯小酌后,至杨通侯(芳)夜话,还宿大树庵,以山气日夕佳为韵》等,《陔余近游集》中《春日王子兰郎中(瑞征)金埃布尔员外(应麟)李方赤主事邀至城南小酌即席》,《鹓班掌萃集》中《雨后小池涨渌,新添邀方春畦茂才家嵩亭、可盦两弟镜鸥斋小酌》,卷29《三使均齐集一》中《杨涤云阁学以肥羊一牵致湘林侍郞,邀于八月二日庖羊以佐小飮,涤云忽抱采薪,其说遂寝,适余入直六班,接阅小简,戏作此篇以贻湘林,并赠涤云阁部和之》等。
    (8)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8《秋曹读律集二·冬月中浣邀云司诸寅好小集澹园即席》,第265b页。
    (9)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黄子芳索酒仍叠前韵》,第308a页。
    (10)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二·雨后酬(金)让水》,第307a页。
    (11)如“拨火自烹茶”“且泛雪瓯茶”“青山忆种茶”“觅句细量茶”“留客夜评茶”“相将共煮茶”“芦碕晚啜茶”等,参见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二》,第307a-b页。
    (1)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二·夏初感怀和黄子芳韵之一、二》,第307a页。
    (2)如《云司儤直饭后,偕大树庵侍者普瑞同游昆明湖,过青龙桥,绕湖岸至西方寺,看凌霄花并赏珍藏米迹,复游大悲庵,观稻田,入织染局观织,还至大树庵小憩杂题》八首,《云司散直,至大树庵斋后,命奴子等巾车先行,余偕朱湘帆主事(国琛)、朱毅甫郎中(璟)闲步,由马厂万寿山西角门沿溪至青龙桥,过西方寺,看凌霄花观米,南宫狮子赞墨迹,复登车游金山宝藏寺,僧留宿,未果,晚归坐斋中,觉湖光山绿隐约目前,得五古四章,并邀湘帆、毅甫同作以纪胜游》,《三月廿七日,鲍员外(嘉充)招集熊郎中(莪)、汪员外(铭谦)、李员外(寿彭)、雷主事(鸣)、王主事(之斌)、胡京官(思贤)小集陶然亭,席间谈及春仲偕仰山侍郎(钟昌)月夜游焦山之胜,因赋长歌,邀同人和之》。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三》,第313b-314a、315ab-316a页,卷20《陔余近游集一》,第274ab页。
    (3)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四·重阳日,林湘帆主政(绂)、赵少余主政(镛)邀同介堂郞中(苏彰阿)、式瞻员外(英勋)、李方赤郞中(璋煜)、方仲鸿郞中(用仪)、熊子谦员外(光大)、沈莲溪主事(濂)、宋雨人主事(沛霖)、季庵员外(桂菖)、史蕉圃员外(致蕃)、端圃郎中(庆伦)、周芝生员外(祖植)既余十三人,集龙树院看山楼,复升凌虚眺远,还至蒹葭簃赏菊,小酌,至暮始归,即席四律》,第322b页。
    (4)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二·重九日邀金让水游万寿寺不果联句》,第310a页。
    (5)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8《秋曹读律集一·喜汪镜人到馆》,第262页。
    (6)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8《秋曹读律集一·赠陆静亭少尹(友仁)之蜀》,第265页。
    (7)斌良:《抱冲斋诗集》卷9《句吴转漕集二·日间作大小行楷数千臂痛不寐戏题》,第110b页。
    (8)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6《镜鸥寄怀集一》。担任盛京刑部侍郎期间所作卷31《陪都司寇集一》中,也有《榛子镇旅舍感旧题壁》《晚宿野鸡坨忆旧题壁》《榆关驿题壁》《开原驿雪夜题壁》《大孤山旅夜题壁》等。
    (9)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一·访陈丽天画叟不遇》《东寺复题丽天老人画佛》,第305b页。
    (10)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8《秋曹读律集一·郑比部(敦允)过寄怀轩,观家藏晋唐诸帖,即赠和昌黎送无本师归范阳韵》,第256b页。
    (11)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雨后携画卷过吴荷屋方伯(荣光)寓斋即送其之楚》,第299b页。
    (12)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2《天闲勤字集一·武林村人于葛岭西偏废圃掘土得古砚,石质莹润,背刻双龙抱珠,中镂花押,按宣和图谱,九五一人为宋高宗押字,此砚或半闲堂旧物遗落,榛艿闲者墨君江翁持赠,因怅叹久之,作歌以记其事》,第179页。
    (13)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0《陕豫秉臬集二·得吴中赵晋斋书却寄》,第163a页。
    (1)斌良:《抱冲斋诗集》卷9《句吴转漕集四·东光县戈公(瑄)墓舣舟读碑阴因纪其事》,第122a页。
    (2)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1《澹园退思集一·自豫还家闲居》,第168b页。
    (3)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4《青海纪行集三·初七日衙斋感兴》,第237b页。
    (4)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0《陔余近游集一·春日王子兰郎中(瑞征)金亚伯员外(应麟)李方赤主事邀至城南小酌即席》,第273a页。
    (5)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四·重阳日,林湘帆主政(绂)、赵少余主政(镛)邀同介堂郞中(苏彰阿)、式瞻员外(英勋)、李方赤郞中(璋煜)、方仲鸿郞中(用仪)、熊子谦员外(光大)、沈莲溪主事(濂)、宋雨人主事(沛霖)、季庵员外(桂菖)、史蕉圃员外(致蕃)、端圃郎中(庆伦)、周芝生员外(祖植)既余十三人,集龙树院看山楼,复升凌虚眺远,还至蒹葭簃赏菊,小酌,至暮始归,即席四律》,第322b页。
    (6)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一·夜宿戒台寺题西禅堂壁》,第301b页。
    (7)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3《粉署趋承集一·说偈子》,第304a页;《粉署趋承集二·题阿弥陀佛画像》,第306b页;《粉署趋承集四·题大树庵西禅舍壁》,第323a页。
    (8)如卷5《版曹靖共集一·宿焉叠东坡岐亭韵题僧壁三首》、卷9《句吴转漕集·幽居庵卓大师茗话题壁》、卷12《开闲勤字集一·题妙应寺壁》、卷12《天闲勤字集二·出阜城门至极乐寺题僧舍壁》、卷12《天闲勤字集三·过双林寺题壁》、卷14《青海纪行集三·重至龙窝寺题方丈壁》、卷15《栾河于役集一·佑顺寺大风僧房题壁》、卷16《镜鸥寄怀集一·题天光寺壁》、卷18《秋曹读律集二·夜起题方丈壁》、卷20《陔余近游集一·早起大树庵西禅堂题壁》、卷23《粉署趋承集一·夜宿戒台寺题西禅堂壁》及《潭柘岫云寺题静室壁》等。
    (9)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8秋曹读律集一《郑比部(敦允)过寄怀轩,观家藏晋唐诸帖,即赠和昌黎送无本师归范阳韵》,第256b页。
    (10)吕斌《斌良研究》(厦门大学2010年硕士论文)根据对《抱冲斋诗集》的统计,指出斌良在纪游诗、酬唱诗中提到他与奕志、阮元、秦瀛交情颇深,与吴曾贯、冯登府、濮士钤、黄景沅、冷炬唱和最多,与张问陶、姚元之、孙星衍、王泽、陈鸿寿、洪石农、陈文述、韩克均、陈预、钱质夫、胡枚、陈文骏都有交游。
    (1)如卷20《陔余近游集一·偕同人小集澹园和熊郎中峩韵》,同卷《和叙雪堂同人游龙树院韵》,同卷《陔余近游集二·三月廿七日鲍员外(嘉充)招集熊郎中(峩)汪员外(铭谦)李员外(寿彭)雷主事(鸣)王主事(之斌)胡京官(思贤)小集陶然亭,席间谈及春仲偕仰山侍郎(钟昌)月夜游焦山之胜,因赋长歌,邀同人和之》等。
    (2)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8《秋曹读律集二·和李方赤雪中散直韵》,第262a页。
    (3)斌良:《抱冲斋诗集》卷20《陔余近游集一·赠李方赤比部》,第272页。
    (4)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9《秋曹读律集二·喜和厉樊榭韵》,第261a页。
    (5)按,《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编者许梿(1787-1862)曾在该书的序中承认,该书最初并不是他编的,而是他看到刑部官员李璋煜、熊莪、姚圣堂工作之余积攒的初稿,征得他们的同意之后,才由他与熊莪一起编辑。许梿与熊莪关系最好,不过当时刑部中,公认李璋煜的律例水平最高。许梿、熊莪编:《刑部比照加减成案·许梿叙》:“方赤充律例馆提调官,综核庶狱,言谳事者,必推方赤。璧臣亦能鞫疑,卓然有声。二君每为余言比照加减之法,剖析入毫芒。”后人以为许梿是该书编者,实际上,他恰恰是编者中唯一的非刑部官员。参见何勤华、沈天水等点校本,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年,第3页。与李璋煜同任刑部主事的熊莪,也是斌良的朋友,也写过不少诗,惜其诗集《寄情草堂诗钞》已经失传。离开刑部之后,其职业轨迹比斌良还要糟糕得多。
    (6)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8《秋曹读律集二·和李方赤比部见赠韵》,第261b页。
    (7)《清史稿》卷478《循吏传·郑敦允传》,第13050页。
    (8)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8《秋曹读律集一·郑比部(敦允)过寄怀轩,观家藏晋唐诸帖,即赠和昌黎送无本师归范阳韵》,第256b页。
    (9)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8《秋曹读律集二·送赵竹泉太守(炳言)岀守松江(之一吗)》,第266a-b页。
    (1)斌良及其同僚们的判断并没有错,赵炳炎仕至湖北巡抚、湖南巡抚、兼署湖广总督、刑部右侍郎等,苏廷玉仕至四川布政使、四川总督、大理寺少卿等,他们的职务升迁符合清代职官体系的正常逻辑:刑部主事出身,外放州府,进而藩臬督抚,再转任中央法务官,这种升迁逻辑更多以忠诚与人脉、很少以专业能力为考量指标。
    (2)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6《镜鸥寄怀集一·题杨雪椒比部(庆琛)秋窗涤笔图》,第243a页。
    (3)王长英:《清代福州藏书家杨庆琛及其〈绛雪山房诗抄〉》,《福建省图书馆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论文集》(2008年),第239-241页。
    (4)周祖植出自著名的河南商城“一门七进士”之家。父周廷钺,嘉庆六年进士。堂伯周廷御,嘉庆九年进士。六叔周廷琦,嘉庆二十五年进士。长兄周祖荫,嘉庆十四年进士。堂兄周祖衔,道光十八年进士。其弟周祖培最为显赫,嘉庆二十四年进士,历经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四朝,仕至体仁阁大学士,太子太保。
    (5)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8《秋曹读律集二·上元日偕程楞香比部(庭桂)儤直圆明园晩宿大树庵仍叠戊子夏题壁旧韵》,同卷同集《答程比部叠前韵》,第262b页。
    (6)据《晚晴簃诗汇》《乾嘉道宣四朝诗史》等粗略统计,挂一漏万,非刑官诗人之全部。
    (7)梁章钜:《称谓录·刑部》,第312页。
    (8)袁宏道撰、钱伯城校笺:《袁宏道集校笺》卷18《瓶花斋集之六·送京兆诸君升刑部员外郎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708页。
    (1)梁章钜:《称谓录·刑部》引《客燕杂记》,第312页。
    (2)如康熙二十一年(1682)诗会,参与联句的内阁、六部、都察院、九卿官员共92人,包括刑部除尚书魏象枢、刑部左侍郎杜臻、右侍郎叶方蔼、刑科掌印给事中姚缔虞、大理寺卿张云翼、少卿荣国祚、徐旭龄、丞徐诰武等。仅满大学士勒德洪、明珠两人不通汉文,辞谢罚酒,康熙帝连代二句。杜臻联句“祇承钦恤和气翔”、叶方蔼联句“刑措不用民寿康”、徐旭龄联句“拜手好生颂禹汤”都非常符合格律和职务特点,这显示汉族官员必须精擅诗律,才能应付这种兼具礼仪性、政治性、技术性的场合。参见徐世昌:《晚晴簃诗汇》卷1《圣祖仁皇帝·升平嘉宴同群臣赋诗用柏梁体》,民国退耕堂刻本。
    (3)孙星衍:《孙渊如先生全集·五松园文稿》卷1《清故河南山东河道总督提督军务资政大夫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司马公騊墓志铭》,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第241页。
    (4)徐世昌:《晚晴簃诗汇》卷2《高宗纯皇帝·故刑部尚书张照》,民国退耕堂刻本。
    (5)徐世昌:《晚晴簃诗汇》卷2《高宗纯皇帝·故刑部尚书衔原刑部侍郎钱陈群》,民国退耕堂刻本。
    (6)《雍正上谕内阁》卷9,雍正元年七月十八日,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7)杜金、徐忠明:《读律生涯:清代刑部官员的职业素养》,《法制与社会发展》2012年第3期。
    (1)郑小悠:《清代刑部官员的法律素养》,《史林》2016年第3期。
    (2)《清史稿》卷352《姜晟·祖之望·金光悌·韩崶传》论,第11278页。
    (3)张穆:《殷斋诗文集》文集卷5《诰授光禄大夫太子少保两广总督高平祁恭恪公()墓志铭》,清咸丰八年祁寯藻刻本。
    (4)金清安:《水窗春呓》卷下“户部为六部首”条,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56页。
    (5)《清史稿》卷303《阿克敦传》载:阿克敦居刑部十余年,平恕易简,未尝有所瞻顾。一日,阿桂侍,阿克敦曰:“朝廷用汝为刑官,治狱宜如何?”阿桂曰:“行法必当其罪,罪一分与一分法,罪十分与十分法。”阿克敦怒,索杖,阿桂惶恐求教。阿克敦曰:“如汝言,天下无完人矣!罪十分,治之五六,已不能堪,而可尽耶?且一分罪尚足问耶?”阿桂长刑部,屡举以告僚属云。第10480页。
    (6)郑小悠女史引用这段史料时,也认同“这里所谓的‘家学’,不仅是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对世态人情的洞察、对执法者理念道德的塑造,甚至是政府最高级法司机关在与严厉的皇权博弈时所应持有的态度和策略等。”《清代官员的法律素养》,《史林》2016年第3期。
    (1)就像人类智商峰值约230,多数人只有90-110,“掐”出获过诺奖的少数尖子,不足以论证人类智商之高;人类跳高峰值2.45米,“掐”出能跳过2米的尖子,不能论证人类能跳很高。事实是:人类智商有高有低,跳不过1.5米的是多数。用“掐尖法”论证清代刑官律学素养高,尽管结果动人,但方法并不严谨。运用这种方法,同样可以论证汉、唐、宋、明或当代刑官律学素养高;也可论证任何时代吏、户、礼、兵、工或大理寺、都察院官员职业素养高。
    (2)唐烜:《唐烜日记》,赵阳阳、马梅玉整理,南京:凤凰出版社,2017年,第5-8页。
    (3)《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24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91页。托时《清史稿》无传,其事迹见于《清代传记史料丛刊》之《满汉名臣传·满名臣传》卷40《托时列传》第5册,第893页。
    (4)郑小悠:《清代刑部官员的法律素养》,《史林》2016年第3期。
    (5)刘体智:《异辞录》,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86页。
    (6)夏伯虎:《旧京杂记》,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55页。
    (7)胡思敬(1869-1922):《国乘备闻》卷1“部务”条,胡思敬:《退庐全集》,收入沈云龙编:《中国近代史料丛刊》第1编第45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年,第1768页。
    (8)张纯明:《清代的幕制》,《岭南学报》第9卷第2期。
    (1)如乾隆十三年(1748)七月辛亥,乾隆帝在严厉谴责刑部尚书盛安的上谕中说:“近日刑部尚书一时不得熟练之人,是以复令办理”。参见王先谦:《东华续录(乾隆朝)》乾隆二十八,清光緖十年长沙王氏刻本。
    (2)宋恕:《六字课斋卑议》,收入邱涛编:《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宋恕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4-6页。
    (3)张纯明:《清代的幕制》,《岭南学报》第9卷第2期。
    (4)刘体智:《异辞录》,第118页。
    (5)孙雄《道咸同光四朝诗史》乙集卷四贾树《秋曹叹》,清宣统二年刻本。
    (6)翁同龢:《翁同龢日记》,光绪九年癸未元日(1883年2月8日),第1713页。
    (1)巴斯菲尔德:《历史的辉格解释》,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10、23、38、41-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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