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鉴定人出庭作证是对鉴定意见形成过程、方法、结论进行说明并审查的重要方式,关系着审判程序的公正和案件实体处理的公正性。当前,我国相关法律虽已经对鉴定人出庭作证作出规定,但是由于立法不足、权利保障缺失、程序规则缺乏等现实原因导致鉴定人出庭作证率偏低。特别是在刑事诉讼领域,鉴定人不出庭作证成为常态。这使得鉴定意见的审查流于形式,控辩双方的质证权没有得到应用,对我国的司法公正造成了负面影响。文章对当前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改革完善的建议。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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