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学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的配置是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根本制度设计。通过对比中美大学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的配置发现,中国大学科技成果的处置权配置仍然受制于所有权的约束,呈现出处置权缺乏市场化运营的特点。同时,中国大学科技成果的收益权过分倾斜于科技人员,限制了大学、技术转移机构等主体的利益分配。结合美国大学的经验和中国的政策实际,中国大学应从科技成果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等方面优化配置,进一步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学校留存收益的分配和使用,确保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能够反哺科研与教学。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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