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间岛”中立地带论——对篠田治策《白头山定界碑》内容体系的辩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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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Disproving the Neutrality of “Jiandao”: Analyzing Shinoda Jisaku's Baekdu Mountain Boundary Stone
  • 作者:李花子
  • 英文作者:Li Huazi;
  • 关键词:间岛 ; 中立地带 ; 篠田治策 ; 白头山定界碑 ; 土门江 ; 豆满江
  • 中文刊名:SHZX
  • 英文刊名:Social Science Front
  • 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 出版日期:2019-01-05 16:53
  • 出版单位:社会科学战线
  • 年:2019
  • 期:No.283
  • 语种:中文;
  • 页:SHZX201901012
  • 页数:10
  • CN:01
  • ISSN:22-1002/C
  • 分类号:137-146
摘要
日本殖民学者篠田治策在《白头山定界碑》(1938年)一书中,将国际法的无主地概念套用到了图们江以北本属于中国的领土,称"间岛"(今延边的部分地区)为无主的中立地带。为了构筑中立地带理论体系,他不遗余力地否认中朝两国以图们江为界,如借助土门(指黑石沟—松花江支流)、豆满(今图们江)二江说,指出康熙五十一年(1712)定界的法律行为的要素错误,因而定界不成立;采取模糊叙述、断章取义甚至歪曲史料的手法,否认从黑石沟到豆满江源设置了木栅;虽承认光绪十三年(1887)勘界时,中朝两国在红土、石乙二水合流点以下达成以豆满江为界的共识,但是借口上游存在争议,所以对前勘全部产生异议,认为勘界结果全然不成立。中立地带理论具有将间岛从中国割裂开来,任由日本侵略扩张的意图,同时给日本的扩张行为披上了合理、合法的外衣,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其影响至今无法抹去。
        
引文
(1)杨昭全、孙玉梅论述自清代以来的中朝边界史,体系的编排受到了篠田治策《白头山定界碑》一书的影响,不少资料也转引自该书。参见杨昭全、孙玉梅:《中朝边界史》,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
    (2)申基硕于1955年发表的《间岛归属问题》(《中央大学校三十周年纪念论文集》)一文,奠定了解放后韩国学者研究“间岛问题”的基础,几乎全盘接受了篠田治策《白头山定界碑》一书的观点,如主张中立地带成立于17世纪,后来朝鲜人虽开拓了间岛地区却被日本通过“间岛协约”牺牲掉了等。参见裴成浚:《韩中间岛问题认识的冲突性结构》,载檀国大学东洋学研究所编:《东洋学》第43辑,2008年,第340页;申基硕:《有关间岛领有权的研究》,汉城:探求堂,1979年。
    (1)王德朋著文批判了篠田的中立地带主张及土门、豆满二江说,强调间岛自古以来属于中国。不过该作者论述的一些史实出现错误,如分析李重夏的《乙酉状启别单》(应为“乙酉状启”和“乙酉别单”两份文书),指出李重夏在小白山到三池渊发现了石堆却瞒哄过去了,这显然是错误,没有任何史料依据。另外,作者根据穆克登设栅的咨文,指出立碑地点是小白山,图们江正源是大红丹水,这也是值得商榷的。参见王德朋:《篠田治策与〈白头山定界碑〉》,《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6年第1期;据笔者研究,立碑地点是天池东南麓约4公里即黑石沟和鸭绿江东源中间的分水岭,图们江正源是红土山水。朴章根虽指出篠田在“间岛问题”上具有侵略意图,但基本认同他的中立地带和二江说等观点,参见朴章根:《中国管理间岛的经过——对篠田治策的间岛论的批判性分析》,《日本近代学研究》第49辑,2015年;参见宋念申从篠田的“无人地带”着手,分析史料来源和依据,特别是对《中华帝国全志》中唐维尔“朝鲜地图”的来源进行了深入考证,认为该图来源于朝鲜王宫相对不准确的地图,雷孝思对其进行了不准确的论述,又被篠田加以断章取义、为我所用。该文对篠田出于殖民目的的中立地带理论进行了批判,是一篇颇有见地的论文,宋念申:《发明“无人地带”:篠田治策的间岛定义》,载《区域辑刊》总第7辑,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18年。
    (2)九州大学韓国研究センター専門委員会编『篠田治策文書』「韓国研究センター年報」Vol. 8、87頁;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288-289頁。
    (3)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288-289頁。
    (4)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289-290頁。
    (5)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291頁;篠田治策编『統監府臨時間島派出所紀要』、大藏省編纂現行法規集出版所、1910、40-41頁。
    (6)篠田治策编『統監府臨時間島派出所紀要』、大藏省編纂現行法規集出版所、1910、84-85頁。
    (1)有关日本设定“间岛”地理范围,参见李花子:《试析1907—1909年日本界定的“间岛”地理范围》,《近代史研究》201年第3期。
    (2)篠田治策编『統監府臨時間島派出所紀要』、大藏省編纂現行法規集出版所、1910、81-84頁。
    (3)篠田治策编『統監府臨時間島派出所紀要』、大藏省編纂現行法規集出版所、1910、243-244頁。
    (4)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329-335頁。
    (5)《朝鲜纯宗实录》3卷“纯宗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阳历)”;《朝鲜纯宗实录》附录14卷“十六年二月二十四日(阳历)”;《朝鲜纯宗实录》附录14卷“十六年三月十日(阳历)”等;九州大学韓国研究センター専門委員会编『篠田治策文書「韓国研究センター年報」Vol. 8、87-88頁;维基百科等。
    (6)据学者研究,目前世界上几乎不存在可作为先占对象的无主地了,参见白桂梅:《国际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年,第337页。
    (1)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26-27頁。
    (2)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88頁。
    (3)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22-23頁。
    (4)J. B. Du Halde,Richard Brookes,trans.,The General History of China,Containing a Geographical,Historical,Chronological,Political and Physical Description of the Empire of China,Chinese-Tartary,Corea and Thibet(3d ed.,corr.),London:Printed for J. Watts,1741,Vol. 4,pp. 382-383;转引自宋念申:《发明“无人地带”:篠田治策的间岛定义》,《区域辑刊》总第7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
    (5)参见名和悦子『内藤湖南の国境領土論再考ー二〇世紀初頭の清韓国境問題「間島問題」を通じてー』東京:汲古書院、2012年、49-68頁。
    (6)『間島ノ版図二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第5卷、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REEL NO. 1-0353/0563-0581;齋藤季治郎「間島問題之顛末並意見書」1908年、『間島ノ版図二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参考書”第2卷、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EL No. 1-0366/0124-0125。
    (1)《清高宗实录》卷271 “乾隆十一年七月乙卯”,台北:华文书局,1969年,第710页。
    (2)有关朝鲜要求撤回图们江边作舍、垦田及鸭绿江边莽牛哨设汛,以及中朝两国实行的统巡会哨制,参见张存武:《清韩陆防政策及其实施——清季中韩界务纠纷的再解释》,《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3期,1972年;李花子:《清朝与朝鲜关系史研究——以越境交涉为中心》,延吉:延边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21-133、141-150页。
    (3)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298頁。
    (4)1907年8月19日日本在龙井村设立统监府派出所,同一天,日本驻京公使致清外务部的照会指出:“间岛为中国领土,抑为韩国领土,久为解决。”意思是间岛为归属未定地。参见外務省编『日本外交文書』40卷2册“間島問題一件”、東京:巖南堂書店、2001、92頁。
    (5)大久保利通、大隈重信草拟《台湾蕃地征伐要略》,转引自王建朗:《中日关系史话》,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12页。
    (6)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第十一章标题为“白頭山定界碑の建立”、東京:楽浪書院、1938。
    (1)虽然在康熙二十四年(1685)发生了“三道沟事件”,但是在前一年勒楚等已登上了长白山天池,其内容详载于《盛京通志》长白山条,所以不能说勒楚等未达到目的,参见董秉忠等纂:《盛京通志》(康熙二十三年)卷9 “乌喇宁古塔境内·长白山”条。
    (2)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2-6頁。
    (3)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74-82頁。
    (4)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338頁。
    (5)朝鲜古地图将黑石沟标为“干川”,参见金正浩:《东舆图》咸镜道,首尔大学奎章阁收藏,1850年;另外,奎章阁收藏的《白山图》(《舆地图》,收藏号:古4709-1)标有“入地暗流”字样,该地图是穆克登定界时清朝画员绘制的山图的摹本,右上角题记标为:“康熙五十一年我肃宗三十八年壬辰穆胡克登定界时所模,朴权定界使。”
    (6)有关黑石沟的实际长度,参见李花子:《黑石沟土石堆考》,《清史研究》2014年第1期。
    (7)有关穆克登确定黑石沟连接图们江为界,参见李花子:《明清时期中朝边界史研究》第2章,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年;李花子:《康熙年间长白山定界与图们江上流堆栅的走向》,载《朝鲜·韩国历史研究》第13辑,延吉:延边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75-212页。
    (1)据史料记载,穆克登指定的豆满江水源出错是在赤峰附近,他指定了一条流入松花江五道白河的水为豆满江源,在他回国以后,朝鲜在设标时纠正了这一错误,将木栅连接到正确的豆江源上,此即红土水源。黑石沟并不是穆克登错定的豆江源,从一开始此沟被指定为连接豆江源的一部分,即豆江水源伏流处。参见李花子:《明清时期中朝边界史研究》第2章,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年;李花子:《康熙年间长白山定界与图们江上流堆栅的走向》,载《朝鲜·韩国历史研究》第13辑,延吉:延边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75-212页。
    (2)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112頁。
    (3)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117-118頁。
    (4)北评事洪致中的疏文如下:“臣追闻梁(指许梁,笔者注)等急于弥缝,不待朝命,直以木栅属之第二派水源。夫木栅所止之处,即地界之所由分也。两国定界,何等重大,而乃以一二差员之意,擅定疆域于朝廷所不知之水。此则宜加惩治,以重疆事。而江源一款,亦令庙堂从长善处。”参见《朝鲜肃宗实录》卷52 “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丙辰”条。(5)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120-121頁。
    (6)《朝鲜肃宗实录》卷53 “肃宗三十九年四月丁巳”。
    (7)《朝鲜肃宗实录》卷53 “肃宗三十九年四月丁巳”。
    (8)参见姜锡和:《朝鲜后期咸镜道与北方领土意识》,经世苑,2000年,第69-71页。
    (1)李重夏:《追后别单》(1885年),载《土门勘界》,奎章阁收藏,奎21036,胶片第10-11页。
    (2)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121頁。
    (3)李重夏:《追后别单》(1885年),载《土门勘界》,奎章阁收藏,奎21036,胶片第10-11页。
    (4)李重夏:《别单草》(1887年),载《土门勘界》,奎章阁收藏,奎21036,胶片第12页。
    (5)齋藤季治郎「間島問題之顛末並意見書」1908年、『間島ノ版図二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参考書”第2卷、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EL No. 1-0366/0128-0129。
    (6)中井喜太郎「間島問題ノ沿革」『間島ノ版図二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第3卷、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EL No. 1-0352/0272、0336、0337;内藤湖南「間島問題調査書」(1907年)第3、『間島ノ版図二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附属書(内藤虎次郎嘱託及調査報告)、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EL NO. 1-0364/0340。
    (7)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121頁。
    (1)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192頁。
    (2)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69,台北:文海出版社,1985年,第1295页;高丽大学亚细亚问题研究所编:《旧韩国外交文书》第8卷“清案1”,首尔:高丽大学出版部,1970年,第328页。
    (3)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197頁。
    (4)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200-201頁。
    (5)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223頁。
    (6)有关穆克登确定以碑堆、红土山水为界,参见李花子:《明清时期中朝边界史研究》第2章,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年;李花子:《康熙年间长白山定界与图们江上流堆栅的走向》,载《朝鲜·韩国历史研究》第13辑,延吉:延边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75-212页。
    (7)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222頁。
    (8)篠田治策『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2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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