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社会的累退性税制结构——基于帕累托分布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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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The Regressivity of Tax Burden in Traditional Chinese Society:A Study Based on Pareto Distribution
  • 作者:胡怀国
  • 英文作者:HU Huaiguo;Institute of Economics,CASS;
  • 关键词:家庭 ; 税负累退性 ; 帕累托分布 ; 基尼系数
  • 英文关键词:Households,Regressive Taxation,Pareto Distribution,Gini Coefficients
  • 中文刊名:CMJJ
  • 英文刊名:Finance & Trade Economics
  • 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 出版日期:2014-09-10
  • 出版单位:财贸经济
  • 年:2014
  • 期:No.394
  • 语种:中文;
  • 页:CMJJ201409004
  • 页数:10
  • CN:09
  • ISSN:11-1166/F
  • 分类号:28-37
摘要
为了分析中国传统社会税制结构的基本特征及其再分配效应,本文构建了一个简单的新古典模型:通过代表性家庭的生产函数和税负函数,揭示了中国传统社会税制结构的税负累退性;借助于帕累托分布函数,对家庭拥有的土地、家庭税前收入和税后收入的基尼系数进行了理论估算,并对税负参数的再分配效应进行了理论分析和数值模拟。主要结论包括:(1)只要基于"丁"或"户"的税负不为零,那么中国传统社会的税制结构就必定是累退的;(2)不论哪种税收负担,均有扩大收入差距的作用,但基于"丁"或"户"的税收负担对家庭纯收入的基尼系数有更大的影响;(3)技术进步,不仅可以减轻税负累退性,而且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
        In this paper,a brief neoclassical model was built to explore the basic features of taxation structure in traditional Chinese society.The production and tax functions of representative households indicated the regressivity of taxation structure in traditional Chinese society.By assuming that lands of representative households obey Pareto distribution,the paper estimated Gini Coefficients of gross and net income of households,and theoretical reasoning and numerical simulation were conducted to analyze the effects of the change of parameters of taxation.The main conclusions of the paper are:First,as long as the tax burden for"adult men"or"households"were nonzero,the corresponding tax burdens must be regressive;second,taxation would enlarge the income gap regardless of various types of tax burdens,but taxation based on"adult men"or"households"had greater effects on Gini coefficients of net income;third,technological progress would reduce both tax regressivity and the income gaps.
引文
1 .侯家驹:《中国经济史》,新星出版社2008年版。
    2 .[美]德·希·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年》,宋海文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
    3 .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4 .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年版。
    1 “井方一里,…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以为庐舍”(《二十四史·汉书·食货志》)。
    2 《经济学原理》上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89~190页。
    1由于不同历史时期逃匿荫附户数的不同,再加上战争期间死亡和逃匿人口难以准确统计,中国传统社会的人口总量估算历来存在争议。一般认为,商末周初约为1000万人、东周末年约为3000万人。秦汉至宋初,中国人口总量大致在1000万人~6000万人之间,其中高点(有史料记载)分别为西汉元始二年(公元2年)的5959.5万人、唐天宝十四年(755年)的5291.9万人,低点为三国时期的780万人。考虑到承平时期和战乱年代的政府部门行政能力,人口高点相对可信、低点则不可信;至少从理论的角度,本文愿意把3000万~6000万人的估计数视为大部分时期的均衡人口水平(人口可能会暂时低至1500万人左右,但应该不会成为稳定的均衡水平)。
    1 若从公元184年(甲子)黄巾之乱算起,至589年隋文帝灭陈实现南北统一,此次大分裂时代竟长达405年之久(仅魏晋南北朝亦达369年),不仅远远超过唐宋间的五代十国时期(公元907-960年),而且也超过了早期的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前221 年)。
    2 战乱时代,人头税较土地税更容易增加、进而造成税负累退性恶化的原因至少包括:其一,战乱时代,土地统计往往比人口统计更为困难,加征人头税的交易费用相对更低;其二,按照本文的定义,各类力役摊派大多属于本文定义的“人头税”,大规模征兵等本身就意味着人头税的增加;其三,战争需要投入青壮年劳动力,必定造成农业生产力的下降(供给冲击);式(5)表明,技术进步有助于缓解税负累退性,这意味着供给冲击不仅会降低农业产出(从而减少家庭收入),而且会导致税负累退性的恶化。
    1 选择帕累托分布作为家庭土地数量分布的原因主要包括:其一,为了生产出维持生存所需要的口粮,应该存在一个最低的家庭土地拥有量。其二,中国传统社会是一种基于小家庭的“小农经济”,一方面,大部分农村居民拥有维持简单再生产或略有节余所需要的土地数量;另一方面,不仅总会存在拥有较多土地数量的家庭,而且由于中国疆域大、区域有别,即使在均田制下也存在人口稠密地区“授田不足”问题,从而,帕累托分布不啻为一种合乎实际情形的合理近似。其三,帕累托分布自身的优良性质,有助于简化我们的模型化分析。
    2 假定tl为固定参数的理由主要有:从理论上讲,本文探讨的是土地分布和传统税制结构所产生的收入分配效应,有意义的是tl在不同时期的变动、而不是不同家庭之间的差异;从现实背景看,秦汉以来的“小家庭”为特征的时代背景、以“丁”或“户”为单位的征收方式,使得视每个家庭缴纳相同的人头税是一种合乎史实的合理假定。
    1 李悝曾为魏文侯算过这样一笔账:“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二十四史·汉书·食货志》),即五口之家,户均百亩,粮食总产量为150石,其中90 石为口粮(相当于60亩的产量),不妨视之为当时魏国的均衡水平,它意味着k0=60(亩)。由于当时魏国应仍为“六尺为步,百步为亩”,每亩约相当于现在的0.288市亩(参见梁方仲(1985)、吴慧(1985)的考证),即k0≈17.28(市亩)。当然,此处考察的对象是各变量之间的关系,当时的一亩究竟有多大,并不会影响本文的分析结果。
    1 表1 中的税率,主要是演示性数值模拟所需。从历史上的实际情况看,不同时代变化较大。它一方面取决于公共支出需求,另一方面取决于家庭产出中扣除生存所需的口粮之后的剩余情况。其中,后者(剩余产出)是更基础性的因素,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税率的可持续性。按照孟子关于“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孟子·滕文公章句》)的说法,夏商周时期的均衡税率约为10%(不包括每年每丁的三天力役),但史料典籍中多有例外,如春秋战国之交的鲁哀公(前494 -前468年在位)在回应孔子七十二贤之一的子有(有若)关于推行“彻法”的政策建议时,曾表示20%的税率尚不足够,即“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论语·颜渊篇》);其后,随着产出水平的提高,仅土地租税即可达到总产出的50%左右,如魏晋时期的屯田(官田)“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二十四史·晋书·列传第十七·傅玄》),这意味着农业生产力必定有了一定的提高,才能负担得起租税的增加。本部分的数值模拟,相关参数主要参考李悝的估算,而李悝和孟子等对战国时期的家庭产出剩余的估算很接近,大约均为总产出的40%左右,如:李悝(参见前注)认为总产出150石中90石为口粮,这意味着家庭的产出剩余为60石或总产出的40%;孟子曾指出“百亩之田,匹夫耕之,八口之家足以无饥矣”(《孟子·尽心章句》),这意味着对于五口之家大约有37.5%的剩余。这意味着表1中的土地税和人头税两项之和应该低于40%(税率)或60石(税额),否则将超出普通家庭的承受能力(进而影响有关参数);我们将其取值范围均设定为0至40%,主要是为了数值模拟演示和比较分析。
    1 如三国时期的户数和人口数,蜀(263年)、魏(263年)和吴(280年)分别仅为28万户和94万人、66万户和443万人以及53万户和230万人(梁方仲,1985,第4页),其中既有战乱死亡因素,亦有逃匿、荫附因素。无论如何,均意味着税基的缩减。
    2 魏晋世族权势,王敦、王导堂兄弟可窥端倪。东晋政权的建立,琅琊王氏发挥了重要作用,有“王与马,共天下”之说。中国传统社会,谋反属于重罪,是可以“诛三族”甚至“九族”的为数不多的罪名之一。然后,王敦叛乱,把东晋王朝搅了个底朝天,其堂弟王导却可以继续安然做官;皇室为收拢其心,王敦病故后甚至还加进王导为太保(若诛三族,王敦、王导的堂侄王羲之定受株连,也就没有了《兰亭序》)。此类事例,似乎只能发生在魏晋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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