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代的书铺是民间组织,属于特殊的商铺,主要从事与书证相关的服务。书铺在文书识别方面的技术能力被官府所认可,其出具的鉴定意见得到官府的采信,具有证据效力,起着与当代社会司法鉴定机构相同的作用,形式上构成司法鉴定机构的雏形。宋代书铺无论在监管形式上,还是对民间资源的利用上都反映了宋代对司法鉴定制度的探索,对当今社会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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