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社局公布《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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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文刊名:JZKF
  • 英文刊名:Building Technology Development
  • 出版日期:2019-01-15
  • 出版单位:建筑技术开发
  • 年:2019
  • 期:v.46;No.403
  • 语种:中文;
  • 页:JZKF201901017
  • 页数:1
  • CN:01
  • ISSN:11-2178/TU
  • 分类号:31
摘要
<正>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12月起正式实施。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工资保证金总金额最高为500万元,最低为10万元。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建设前,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本办法规定缴存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工人工资支付。施工总承包企业所有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项目承包合同总造价3%的比例缴纳工资保证金,工资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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