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婚姻法从过去的独立法律到现在的回归民法历经了数十年的实践。虽然婚姻家庭法已经纳入我国民法,但是针对民法与婚姻家庭法的相关性仍存在较多的争议。婚姻家庭法虽然归属于民法,但是仍具有独立性,需要妥善处理好民法与婚姻家庭法之间的衔接问题,并协调好民法与婚姻家庭法之间的适用范围,减少民法与婚姻家庭法之间的冲突。需要明确婚姻家庭法立法定位,并突出婚姻家庭法的伦理性,重建婚姻家庭的主流价值观,提高性别意识,并培养群众的理性意识。
引文
(1)雷春红.婚姻家庭法的定位:“独立”抑或“回归”--与巫若枝博士商榷.学术论坛.2016,33(5).142-147.
(2)李秀华.转型期中国妇女婚姻家庭价值定位的社会调查与法律对策研究.河北法学.2016,19(5).37-45.
(3)周菲菲.论史尚宽婚姻家庭法学术思想及其现实启示意义--《亲属法论》读后.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8,28(7).83.
(4)林驰.法律诊所教育与独立学院法学实践教学的融合--以《婚姻家庭法》课程为例.法制与社会.2014,34(12).204-205.
(5)袁翠清、韩雁冰.新“国五条”对现代婚姻家庭价值观的挑战--以现行《婚姻法》为对象.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4(5).8-11.
(6)何群.婚姻法领域男女平等权研究--以配偶从事家务劳动的定位为例.太平洋学报.2018,34(8).54-59.
(7)雷春红.论民法总则与婚姻家庭法编的关系--以民法总则的功能为视角.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8,30(1).30-35.
(8)高丰美.《民法总则》监护规定的进步、不足与完善--兼谈“婚姻家庭编”的监护立法.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7,32(3).16-27.
(9)赵万一.婚姻家庭法与民法典关系之我见--兼论婚姻家庭法在我国民法典中的实现.法学杂志.2016,37(9).9-25.
(10)杨大文.民法的法典化与婚姻家庭法制的全面完善--关于民法婚姻家庭编的总体构想.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6,14(4).1-3.
(11)萧也红.婚姻家庭法的民法属性及特性--兼论法律调整之特性.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23(1).14-18.
(12)杨晋玲.中外夫妻财产立法比较研究--兼论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夫妻财产立法.现代法学.2014,26(2).168-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