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自古以来的音乐史书写,以建设新的中国音乐史书写体系,是"中国音乐史学史"学科的重要内容。音乐通史模式在中国的出现与定型、早期音乐史书写的结构特点、其典范作品及其传统的形成过程,是其中较重要的几个问题。经考察可知,中国古代音乐史书写经历了从断代史到通史、从分类史到综合史、从别录到总录等演进过程。它有四个特点:(一)以"通古今之变"为著述宗旨;(二)在分类基础之上作时间维度的叙述;(三)采用纪传体、编年体、纲目体相结合的写作体例;(四)使用校勘、传注、辨伪等文献考据的方法。这四点其实也是中国古代史学书写的特点。就此而言,中国古代的音乐史书写,实际上是中国古代史学书写的组成部分。
Themusic history writing in ancient China developed from dynastic history to general history,from categorical history to comprehensive history,and from a certain author's anthology to several author's collection.Four characteristics can be found in this progress:a tenet of"changes throughout the ages;"chronological narrative based on category;writing styles combining biography,chronicle and compendium;literature examination.
引文
(1)参见郑祖襄:《〈通典·乐典〉述评》,载《音乐艺术》,1996年第3期,第13页。
(2)同上,第16页。
(3)关于此处提及的《古今乐录》诸问题,参见金溪:《〈古今乐录〉的整理与考释》,载《岭南学报》复刊号(第一、二辑合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第355~387页。
(4)《玉海》卷一○五,广陵书社,2003,第1922页。
(5)同上,第1921~1922页。又《旧唐书·刘子玄传》称刘贶于开元九年(721年)在太乐令任上犯事配流,其后重新任命为起居郎,其后似未再担任太乐令职务,故《太乐令壁记》应撰于开元九年之前。《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第3173页。
(6)同(4),第1922页。
(7)参见金溪:《〈古今乐录〉的整理与考释》,载《岭南学报》复刊号(第一、二辑合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第369页。
(8)《律吕正义》,万有文库本,商务印书馆,1936。共65册,自第6册起为《后编》。《乐制考》在第24册至第49册。
(9)《律吕正义》第42册,第4753页。
(10)《律吕正义》第46册,第5377~5379页。
(11)《律吕正义》第43册,第4924~4939页。
(12)第一种注释如《初学记》卷十六《乐部下·琴第一》引《古今乐录》:“大琴二十弦。今无此器。”《乐府诗集》卷三七《相和歌辞·西门行》题解引《古今乐录》:“王僧虔《技录》:《西门行》歌古西门一篇。今不传。”第二种注释如《乐府诗集》卷一九《鼓吹曲辞·宋鼓吹铙歌三首》题解引《古今乐录》:“沈约云:‘乐人以音声相传,训诂不可复解。’凡古乐录,皆大字是辞,细字是声,声辞合写,故致然尔。”第三种注释亦多见于《通典·乐典》及《玉海·音乐》,即以自注为按语,对所引史事与文献进行考辨。
(13)《律吕正义》第43册,第4824页。
(14)《律吕正义》第49册,第5909~5990页。
(15)《律吕正义》第46册,第5357页。
(16)《律吕正义》第45册,第5217~5221页。
(17)《律吕正义》第47册,第5578~5585页。
(18)《史记》,中华书局,1959,第3305页。
(19)《隋书》,中华书局,1996,第926~927页。
(20)《隋书》,第287~288页。
(21)《隋书》,第927、1085页。
(22)《隋书》,第1085页。
(23)《宋书》,中华书局,1974,第559页。
(24)《隋书》,第927页。
(25)《通典》,中华书局,1988,第3614页。
(26)《宋书》,第5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