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大协商是协商民主机制与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结合,是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渠道。人大协商的实践探索由来已久,从制度文本和实施情况来看,较为成熟的是人大立法中的协商实践,主要表现为立法听证、立法协商(狭义)以及立法辩论三种形式,这些探索促使人大协商逐步向自觉协商、全面协商、多样性协商和实质性协商过渡。但是人大协商也面临着观念、制度和实践等方面的诸多挑战,需要在加强人大协商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其总体思路和原则;更需要加强人大协商的制度建设,完善其机制运行,从而增强人大协商的实效。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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