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在正在积极推行法治社会的建设,其目的就是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目前,在进行民事行政诉讼违法行为调查机制的研究当中,在开展民事行政检查和监督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同时肩负着三项重大的责任,分别是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年来,检察机关在进行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实践中发现,涉及到民事行政诉讼违法行为的案件居然呈现出逐年上升的势头。为了查找原因,实现对民事行政诉讼违法行为的全面监督,本文就民事行政诉讼违法行为展开研究。
引文
[1]杨彦军.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违法行为调查机制研究[J].法学杂志,2010,S1:105-108.
[2]陈冰如.论民事行政诉讼违法行为调查权的构建[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6:7-11.
[3]奚钢,朱光美.论民事诉讼违法行为调查权的构建与行使[J].中国检察官,2015,03:67-70.
[4]颜利华.民行诉讼活动违法行为监督调查机制思考[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2,11:10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