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的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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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Political Economics of the “Service” Industry
  • 作者:渡边雅男 ; 高晨曦
  • 英文作者:Watanabe Masao;Gao Chenxi;
  • 关键词:服务 ; 服务业 ; 服务劳动 ; 使用价值 ; 生产劳动
  • 中文刊名:DDJJ
  • 英文刊名:Contemporary Economic Research
  • 机构:日本国一桥大学;
  • 出版日期:2018-07-15
  • 出版单位:当代经济研究
  • 年:2018
  • 期:No.275
  • 语种:中文;
  • 页:DDJJ201807002
  • 页数:10
  • CN:07
  • ISSN:22-1232/F
  • 分类号:15-23+99
摘要
按照马克思的服务观,马克思在其著作中使用的"本来的服务"与现代"服务"业贩卖的"服务"商品是两个概念。马克思所指出的"本来的服务"是消费使用价值时产生的有用效果,而现代"服务"业贩卖的"商品"实际上是服务的提供,为了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服务资本家将自己所有的消费手段和服务工人的劳动力的使用权租赁给消费者,并收取租金。服务提供的这种资本主义形式就是现代"服务"业,它的组成要素包括土地、固定资本、追加劳动(服务劳动)等,这决定了这些"服务"业的非生产性质及其政治经济学特征。
        According to Marx's view of service, the "original service"used by Marx in his works and the"service"goods sold by the modern "service"industry are two different concepts. The "original service"that Marx pointed out is a useful effect produced when consuming the use value, but the "goods"sold by the modern"service"industry is actually the supply of services. In order to provide services for consumers, service capitalists lease the consumption means and right to use the labor of service workers owned by them to the consumers, and charge rents. Such capitalist form of service supply is the modern "service"industry. Its constituent elements include land,fixed capital, and additional labor(service labor), etc., which determines the non-productive nature of the"service"industry and its political economics characteristics.
引文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中西健一.关于马克思交通=生产说的两个根据[J].日本:大阪市立大学:经济学杂志,1957(10):45.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25.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202.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8]山口贵久男,小山周三.餐饮服务业——增长力与问题[M].日本:东洋经济新报社,1979:11.
    [9]石崎唯雄.我国第三产业的特征与问题点[J].日本:经济评论,1959(9).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74.
    [11]久保村隆祐,八卷俊雄.广告的经济效果[M].日本:日本经济新闻社,1977:171.
    [12]指宿忠孝.广告论序言[M].日本:白桃书房,1979年:155.
    (1)对于支配物质劳动的运动法则,《资本论》写作时曾将其称为“物质变换”(Stoffwechsel)(请重点参照《资本论》第1卷第5章《劳动过程与价值增殖过程》)。它是以自然物质的物理、化学、生理学的运动为主的观点表现的概念。也就是今日“自然运动法则”的概念。此外,若不从“物质”(质料、Stoff)的观点,而是从力(Kraft)的观点出发,自然的运动法则被冠以“力的变换(能量变换)”(Kraftwechsel)的名称。因此,物质(Materie)的运动可以被理解为质料变换(Stoffwechsel)和力的变换(能量变换)(Kraftwechsel)的重层关系。马克思的这种规定反映了当时的科学界把物质理解为“质料”和“力”两种属性结合的基础上。也就是说,Stoff(“素材”或“质料”)不过是与Kraft(力)一样,是构成Materie(物质)的属性之一,因此,将Stoffwechsel译为“物质变换”(汉译)或“物质代谢”(日语译)并不恰当。
    (2)关于这一点,山田喜志夫教授在他的论稿(《关于“社会资本”的几个问题》,《国学院经济学》第23卷第3、4合并号,1975年9月)中,将“实物借贷资本”观点运用于社会资本的分析,对本文极富有启发意义。
    (3)苏联马克思经济学家伊萨克·鲁宾明确指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逻辑应当是劳动的生产性→抽象劳动→价值→生产价格→资本的分配→社会劳动的分配这一循环(鲁宾:《马克思价值论概说》,竹永进译(日文版),日本:法政大学出版社,1993年,207页。)。抽象劳动在逻辑上先于价值。鲁宾指出,资本主义下的劳动要成为社会劳动,要实现劳动的等价,必须先成为抽象劳动,即先成为“生产商品的劳动”。与此相对,社会主义下的劳动可以直接以其具体形式成为社会劳动,商品概念不再优先于价值概念。
    (4)商品与劳动能力本身是对立的:“商品和劳动能力本身不同,它是以物质形式同人对立着的物,它对人有一定的效用,在它身上固定了、物化了一定量的劳动。”具体请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155页。
    (5)即“不是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产业就是第三产业”。参照J·多罗涅和J·嘉德勒:《服务经济学说史~一场横贯300年的争论》,渡边雅男译(日文);日本:樱井书店,2000年,159页。
    (6)此时,医院里的医生,剧场里的演员、歌手,私立学校里的教师等本身是非物质劳动的劳动者,与后述大众传媒产业的部分非物质劳动者一样,形成了资本统制的边际领域。(详见前述拙稿《价值理论与生产劳动——关于价值生产劳动的范围》,《政治经济学评论》2015年第6卷第5期,2015年9月)。从使用价值的角度来说,这些产业的特征是由非物质生产劳动者、即医生和教师的医疗效果和教育效果带来的。但是,只要创造这些效果的劳动所在的劳动过程与资本的统制不相容,资本的增殖、流转就只能通过下面的方式进行:通过其他雇佣工人,即保养、维持医院设施、学校设施等固定资本的工人,让他们保持设施处于活动状态,以实物形式把它们租借给个人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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