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不仅关系着农产品安全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更直接影响着全民食品安全和健康保障,因此农用地土壤污染管理体系中的法治建设既是乡村法治建设的基础,也是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先行颁布的"土十条"是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纲领,新出台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以及《土壤污染防治法》共同构成了全新的农用地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体系。然而新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责任体系的不足以及执法司法中公平效率的失衡等。有必要在探析实际问题、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重视法律实施,对地方政府权责适度扩张。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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