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乡绅到中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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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From Rural Gentries to Middle Peasants
  • 作者:朱晓阳
  • 英文作者:Zhu Xiaoyang;
  • 关键词:士绅 ; 中农 ; 乡村自治
  • 英文关键词:Gentry;;Middle peasant;;Village autonomy
  • 中文刊名:NYSK
  • 英文刊名: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 机构: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 出版日期:2018-02-02 16:33
  • 出版单位: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年:2018
  • 期:v.35;No.116
  • 基金: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城市场所性和城市化的多样道路”(项目批准号16JJD840005)的阶段成果
  • 语种:中文;
  • 页:NYSK201801007
  • 页数:20
  • CN:01
  • ISSN:11-4084/S
  • 分类号:56-75
摘要
最近半个多世纪以来,一般论者认为,乡土社会即使有过士绅,随着近代国家的建构和当代国家对乡村的长驱直入,他们也消失殆尽。但是一些对乡村精英研究的缺陷是被去领土化视角下的政治观念史所左右。在此前提下,一些政治观念的长期影响遮蔽了具体时空下的实况。本文与上述研究的路径不同,以地势民族志方式,研究乡村领导和社会秩序。基于最近60余年的地方历史,本文试图勾勒出从乡绅到中农,甚至到21世纪自然村社会中隐然延续的结构。论文将探索在60余年间,国家通过政治/组织路线,对血缘/地缘的村落社会进行重新编织的基础上,自然村/村民小组及其领导人对于基层政治生活和社区维系的重要性。
        For more than half a century,many researchers have argued that even if there were gentry in the rural community,they disappeared with the construction of modern states and the invasion of the country by the state. But one of the flaws in the researches on rural elites are‘deterritorialization'. In this context,the long-term influence of some political ideology obscures the reality in specific location and in a lengthy process. This paper,taking a different approach,examines the rural leadership and social order in the form of ethnography of topography. Based on the local history of the last sixty years,this paper attempts to outline the structure from the gentry to the middle peasants and even to the natural village in the 21 st century. The paper will explore the importance of natural village/villagers' groups and their leaders for grassroots political life and community maintenance on the basis of reorganization of blood/geo-village communities through political/organizational lines over sixty years.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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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使用“精英”一词描述乡村领导时,往往有“理性选择”这样一种来自方法论个体主义和形式经济学的预设。这是本文所反对的。与此不同,本文基于地方性的用语描述和讨论乡村领导人。这些用语在民国或王朝时代是“士绅”、“乡绅”或“老绅士”,在20世纪中期以后,则是中农、富农、地主或“干部”。本文认为,用语不仅是表征,而是具身性的“视角”。本文主张“非认识论的相对主义”,即在否定认识论相对主义的时候,开出了一条本体论相对主义的道路。这种相对主义认为:我们在共同的世界中各自寻求的“传统知识”,不会因翻译而被归并到同样的地位。参见朱晓阳:地势、民族志和人类学本体论转向,载《思想战线》2015年第5期,以及朱晓阳:废墟、乡绅和自治,载《开放时代》2016年第3期。
    (1)去领土化是人类学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的一个趋向,即不再仅盯住一个村或固定场所。在人类学领域这是适应研究对象的流动、尺度变大和多地点而出现的研究进路。例如追踪“人群流动”“商品链”等的“多点民族志”,或当下国内出现的“线索民族志”。
    (2)笔者在“地势、民族志和人类学本体论转向”和“废墟、乡绅和自治”等文中,对这一路径有论述。这一路径受到Tim Ingold的启发。雅各布·伊弗斯在Ingold栖居路径的影响下,有关于四川夹江手工纸业的研究。参见朱晓阳:地势、民族志和人类学本体论转向,载《思想战线》2015年第5期以及朱晓阳:废墟、乡绅和自治,载《开放时代》2016年第3期;Tim Ingold:The Perception of the Environment:Essays on livelihood,dwelling and skill,New York:Routledge,2003:157-171;雅各布·伊弗斯:人类学视野下的中国手工业的技术定位,载《民族学刊》2012年第2期。
    (3)这里的自足政治主体是指传统政治社会学意义上的“行动者”,也是与“客体”相区别的“主体”。
    (4)例如下文将讨论的农事活动的技能与成为自然村/生产队领导或管理者的关系。
    (5)当代演化论人类学认为生境是物种赖以存在的结构性、时间性和社会性情景(context)。它包括有机体所经历和再结构的空间、结构、气候、滋养物和其他物质的、社会的因素。有机体在经历和再结构这些因素时,与其分享同一环境的竞争者、合作者和其他活动者也在场。人类生境建构则发生在空间和社会范围,其包括社会合作者、感知情景、人类个体和社区生态,其中也有很多与人类在同一环境中的其他生物。当代演化论人类学主张用整合性的人类生境建构来讨论人类演化。这种路径试图将物质与认知和行为与形态学(morphological)统合起来。虽然演化论人类学是从长时段尺度来讨论“人类生境建构”,本文借用“生境”一词仅限于描述延续性的农耕社区文化及其环境的整合关系。参见Agustin Fuentes:Integrative Anthropology and Human Niche:Toward a Contemporary Approach to Human Evolution,American Anthropologist,Vol.117,no.2,pp.302-315。
    (6)之所以将这些人与物相互浸入的关系视为政治,是因为在这种栖居中有“政治”发生。例如在技术运用和推广中伴随着支配和被支配;在生计活动中(如耕作)出现领导性或示范性的行为或人物,与此同时正在同一生活环境中的人会追随、参与或抵制这些示范活动或人。这些具有公共性的活动或人经常是在日常生计活动中出现,经常没有一般政治表征。这种政治除了存在性之外,也是“直接性”的。
    (7)有关“势力”作为社会政治理论的概念,见朱晓阳:地势、民族志和人类学本体论转向,载《思想战线》2015年第5期。
    (1)本文的“历时性”研究路径是基于发端于法律人类学的“延伸个案方法(扩展个案方法)”(extended case methods)。参见朱晓阳:《小村故事:罪过与惩罚(1931-1997)》(修订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2章。
    (2)杨善华也注意到公社时期大队一级的领导与家族关系,认为上级(如公社)为了地方稳定,故意在大队的领导配备上考虑各家族平衡。这种平衡并非只有家族一个变量,实际上应包括地缘性平衡。如小村的大队领导从1960年代初开始就是由构成大队的3个自然村各出一人(支书、大队长和文书)组成。这种安排说明自然村-生产队确实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1)张乐天的《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一书中关于浙江一个村庄(L大队)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有党员25名,其中贫农出身17人,中农出身7人,富裕中农1人。但是党支部委员5人中,有2人是贫农,3人是中农出身。参见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版第98-99页。
    (2)老皮在小村不属于土改精英及其“我家人”网络。他的上台是利用2003年10月征地修路中,村民对当任主任黄大育和书记张生民的不满。黄愤而辞职后,老皮被选为村委会主任。2007年的换届选举中,乡政府试图推出张生民作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但老皮再次利用村民对征地补偿款不能及时分配到各家的担忧,成功连任。老皮当选后,帮助追随自己的刘明成为村小组长。2010年老皮的儿子小皮当选村委会主任,刘明再次当选小组长。老皮与张生民和党支部的关系较紧张,老皮试图入党,党支部会上多次未通过。老皮一家在大队/村委会历史上是一个特例。老皮的背景更像下文将讨论的另一类“乡绅-中农”或“非党员”精英。从政策/制度层面看,老皮能进入行政村领导位置是与20世纪90年代到最近十年间,村委会换届实施海选制度有关。如上所说,在1990年代中期马建(包括当时小组长黄大育)曾以非党员身份选入行政村领导(1996-2000)位置,但很快就被动员入党。马建是土改党员马忠和马竹英兄妹的“我家人”之一。黄大育(1996年被选为小村自然村村长,1998年辞职;2000被选为村委会主任,2003年辞职)则是解放前的村绅黄崇道的孙子。老皮难以入党是与其不属于党支部-红家庭网络有关,同时也与他和张生民的个人关系紧张有关。在小村历史上其他时期的大队长/行政村主任与党支部没有严重不和,一般行政领导也都是党员。黄大育和老皮父子能进入行政村领导岗位说明那个时期由于改革开放的影响(不再有阶级成份限制),特别是实施村民自治以来,非大队/党支部-我家人(甚至乡绅-中农)家庭背景的村民也有机会突破过去局限在生产队/小组层面的状况,进入更高级的领导位置。在小村老皮因为2005年主导建新村,被村民认为有功于本村。老皮在辅佐儿子小皮竞争村委会主任职位时,也强调:“要是没有我家,不可能有新村”。
    (1)经常被媒体曝光的村民换届选举负面消息是有贿选现象。政府方面在提倡党政“一肩挑”时,会批评海选出来的村领导有黑社会介入等。2016年小村所在地区政府采取海选推出的候选人必须经过街道/乡审查其资格,被认为合格者才能成为正式候选人。
    (2)“我家人”是村委会和村小组换届选举中的“铁票”。最近两届选举中,行政村(社区)村委们因拆迁而结成高度凝聚的党派。为了避免选举中互相竞争,7名村委(包括主任)以入股方式参加,并动员每一村委的“我家人”都投这7个人的票。村民在计算这些人的“铁票”票数时也是基于这7人的“我家人”人数。
    (1)引自于坚、朱晓阳:《故乡》(纪录片),2009。
    (2)传统人类学往往会将家庭和亲属关系视为非国家的社会的基础,或者将现代国家视为与传统家庭和亲属关系等血缘为基础的社会之间的断裂。法国人类学家郭德烈(Maurice Godelier)对这种人类学的“真理”给予否定。他认为“国家不仅出现在以秩序、阶级或种姓进行划分的社会,还出现在由各种部落和族群构成的帝国”。弗里德曼对中国东南宗族组织的经典研究也是认为宗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不是直接的。历史人类学研究领域现在较多人认为中国的“宗族社会”(如以家庙兴建为标识)是16世纪开始的一场“地方社会与王朝共谋,把宗族作为建立社会秩序的基础”。这种基于东南中国的历史研究将“宗族社会”视为最近几百年的新创造,认为“宗族社会对于王朝国家,对于地方社会,都是个方便的建构”。参见郭德烈:《人类社会的根基---人类学的重构》,董芃芃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53页。弗里德曼:《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刘晓春译,王铭铭校,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74-175页。科大卫:《皇帝和祖先:华南的国家与宗族》,卜永坚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3页。
    (1)胡庆钧和周荣德在1940年代昆明滇池地区的研究是关于绅士阶层的实证研究。即使如此,这些研究也只是将乡村士绅的土地和农业家庭作为背景指出,并没有对士绅家庭与农业生计及其生境的相互嵌入作深入研究。当下讨论传统文化存废者更是多从“主观”或观念角度论述。这些论述会将“村社共同体”视为儒家主张的“王道”的基础,但却少有人注意“村社共同体”的空间实在性。论者一般注意到政治的改朝换代和国家搜刮,但经常将村社层次的状况略过。此外,张仲礼的士绅研究则主要关注士绅与科举制度的关系,强调功名、学品、学衔和官职等背景。参见周荣德:《中国社会的阶层与流动:一个社区中士绅身份的研究》,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年,以及张仲礼:《中国绅士》,李荣昌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和张仲礼:中国绅士---官民之间重要的社会“稳定阀”,载《探索与争鸣》2015年第9期。
    (2)韩丁的《翻身》一书也记录了山西张庄土改中,村内被划为富农的唯一的家庭是一名寡妇。这一家有田地、驴、大车和农具。这个寡妇的男人早死,寡妇和儿子都不干活,靠雇长工种地。胡英泽、郭心刚关于20世纪30-50年代山西乡村役畜与区域和阶级的分配的研究称,上中农户均拥有的牛和马的数量是1.323和1.25头,比地主(1.125和1.0)和富农(1.114和1.0)拥有的牛马还多。该文也认为“养牲畜的往往是中上人家”。参见韩丁:《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纪实》,韩倞等译,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第350-352页;胡英泽、郭心刚:区域、阶级与乡村役畜分配---以20世纪30-50年代山西省为例,载《开放时代》2017年第4期。
    (3)在小村所属的官渡区,土改时期富农占有的土地数量当时在官渡的平坝地区是总耕地的15%,富农人口是10%,富农家庭人均才2亩地。在官渡地区三分之一强的土地属于中农,人均1.1亩;13%属于贫农,人均0.5亩。另外,寺庙公学族田占了该地区土地的15%。参见段森:官渡区农业志大事记,官渡史志资料2,1989年第55页。
    (4)小村在土改时没有本村人被定为“地主”(除有一家破落地主)。本村有两家客籍地主,一家是昆明的“江西会馆”,另一家是昆明的一个官僚。这些组织或官僚在村里买了地,雇人耕种。
    (1)这5个社的社员是基于居住相邻划分,与小村解放前的五个会所的会员有重合。有关这些会所的情况,参见朱晓阳:《小村故事:罪过与惩罚(1931-1997)》(修订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89-91页。
    (2)在1970年代大田生产已经普遍使用化肥,但集体的蔬菜地(占大田四分之一)和村民的自留地仍然是使用农家肥。
    (3)灌区范围与1960年代以后的公社行政辖区基本重合。可能原因是1960年代初包括小村在内的村庄脱离国营农场,划分入公社时,公社范围是随灌区而定。当时的公社办公室正是在提水站所在地。参见朱晓阳:《小村故事:地志与家园(2003-2009)》,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版第2章。
    (1)这种因水利建设而强化生产队/自然村作为社区边界,会让人想到沃尔夫关于国家的进入增强了共财农民社区的观点。
    (2)集体化时期的一项重要农事活动是在春耕插秧时节的犁田(驶田)。被挑选出来犁田的往往会被认为是村内能干和能吃苦的男人,因此犁田组(约20多人)成员中有一部分是生产队下的生产小组组长。犁田组的组长更是公认的村内体力强大,并最肯出力的生产小组长。这个人是全村的表率。在1970年代中期,担任犁田组长的人也是一个“成份高”的生产小组长。在1958年大跃进时,由于村内很多男人被抽调去修水库,有个别女性党员参加犁田,但随着大跃进失败,男人回到村里,妇女就不再有机会从事犁田这一具有“仪式”重要性的农事活动。
    (3)在集体化时期,这些生产队领导也会利用自己的职权,将亲属或“我家人”安排到村里的好位置上。例如当时的生产队长金诚安排自己的儿子作为生产队唯一的一辆运货卡车的驾驶员。一个资深的副队长的儿子有开耕地拖拉机的,有当小学教师的。但因这两人有丰富农业经验,且管理有方,其个人品行仍然得到村民拥戴。
    (4)金诚因为在农事活动安排和经营非农活动方面有能力而获得村民拥戴。他因此在1960年代初期成为小村内一个生产小队队长(全村共7个队)。该队是蔬菜专业队,后来成为全村年底分红分值最高的一个队。他最为人称道的功绩是在1967年昆明发生两派武斗,城市管理陷于瘫痪,国家的农业生产计划也无人监管时,将生产队的蔬菜拉到自由市场出卖。结果那一年该队的分值达到每10分工分2.7元,一个集体化时期空前绝后的最高记录。在1969年小村7个生产队合并成一个队时,金诚被推选为副队长,1972年他取代德高望重但年龄较大的队长,成为生产队长。
    (1)小村虽然按官方认定为汉族村落,但从其村与相邻的子君彝族村的类同母子村关系,从村中的崇拜物(石虎)等看,这里是一个汉化的彝族社区。村中的财神殿也是混杂了佛教、道教和彝族的石虎崇拜。这个村庄的精神世界是一个物、人和灵混融的地方。村中的庙宇是当然的神灵栖居处,或本身就是神灵(如石虎);村中的水井(特别是“双眼井”)也是有灵的,不能惹。村中传说某几家倒霉是因为“惹(逗着)了双眼井”,或惹了石虎,或某人在1958年建食堂(用村中大庙)时,拿绳子拉倒了佛爷等。很多人家里都设有佛龛,新村的每一家底层都有水井,这些井基本上无人用。村中的精神生活提供者包括寺庙僧人、居家的职业宗教组织者,此外还有基督教组织者和约五十名基督徒。除基督徒外,办丧事一般都要请人来念经办灵。该村的精神世界特色还体现在村人言谈及他/她们与物、灵和动物的具身性视角(perspective)。例如在日常言谈中,他们将物灵和神灵等混杂在一起谈论。这种言谈的视角不是将人与物灵、神灵及其相互关系视为超人界的,更非“神圣”的,而是将其置于“人”的和世俗的,如同与家中成员或邻人一样的关系的视角。这种状况也包括他们对待家中宠物,如狗和鸟(鹦鹉、八哥等),也会有一种“人”的具身视角。这种宇宙观让人联想到南美印第安人的“视角论(perspectivism)”。参见Viveiros de Castro:Perspectival Anthropology and the Method of Controlled Equivocation,Tipitií:Journal of the Society for the Anthropology of Lowland South America,2004,2(1):3-22。张乐天也在《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一书中提到浙江一个村庄(L大队)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相比较大队干部,成为生产队干部的政治要求比较低,例如一个小队蚕业技术员过去是国民党员,一个小队会计的妻子是地主出身。但是这些小队干部中本人没有“四类分子”(即地富反坏),参见张乐天:《告别理想》,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99页。
    (2)此外,贺雪峰在《新乡土中国》中注意到21世纪初的农村村小组长经常是相当于村落宗族族长的或红白喜事组织者的人,参见贺雪峰:《新乡土中国》,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42-144页。此外,应星的《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一书中指出,在公社时期,受大河电站影响的农民上访时,推出的代表或组织者是生产队长,参见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从“讨个说法”到“摆平理顺”》,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40-41页。
    (3)只有傅高义根据广州的地方报纸资料指出:在1960年代初,“生产队的领导在某种程度上回复到自然的农村领导,回复到富农中的‘老农’手中”。参见傅高义:《共产主义下的广州:一个省会的规划与政治(1949-1968)》,高申鹏译,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66页。“成份高”或“家庭历史有问题”是这类人入不了党的正当理由。小村1970年代中期的生产队队长金诚曾经多次申请入党,但都被当时的大队党支部书记谭正明等支委否定。金诚是外村人,在60年代初受小村所属国营农场团委派遣来村里帮助搞文艺,此后便定居在村里。金诚因其背景较复杂,被传为“家庭历史有问题”,其兄当过土匪,本人在解放初当过警察。
    (1)罗康隆对黔东南苗族社区的研究也发现类似现象,参见罗康隆:社区营造视野下的乡村文化自觉---以一个苗族社区为例,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
    (2)直到20世纪70年代,农村的耕作方式与汉代农业仍然很相似。关于汉代农业的状况,可参见许倬云:《汉代农业:早期中国农业经济的形成》,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
    (3)这里指由国家推进的旨在增强村委会和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治。这是最近20年来与“村民自治”(也是以行政村村委会为基本层面)的相耦合的一种双轨运动。
    (1)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厅字[2016]31号)题为《关于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开展村民自治试点实施方案》。
    (2)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研究者提出要发现自然村或小组在实现村民自治中有重要意义。少数地方政府开始试验自然村或村小组为单元的自治,试图以实施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自治来重建基层的善治。在政策层面则有最近(2016年11月)中央办公厅要求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开展村民自治试点”发文。此外,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在有实际需要的地方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
    (1)2003-2013年期间小村的村小组长(前后两人)一个是党员,另一个则是村委会主任老皮的忠实追随者。
    (2)笔者曾另文讨论过新村作为一种“本体性”或存在性的“物”在城市化和抵抗拆迁中的“中介”意义。见朱晓阳:物的城市化与神的战争,载苏力:《法律和社会科学》2013年(第12辑)。
    (3)见“给我们小村新村农民一个生存的空间”,2010年5月22日,小村档案(内部)。
    (1)在小村过去大半个世纪的历史中,每个时期都会有个别村民因无家可归而占居村集体的房子。村集体对这些因个人或家庭原因而陷入贫困的“边缘人”负有提供居住处的责任。如果小村的新村是一个城市小区,这些穷人将不可能赖居在新村的厕所里。
    (2)2016年6月在新村对个别居民收入支出情况调查发现,年租房收入最少的每户约8万余元。除租房外,如果家里有两人在外有工作,则家庭年收入能达20余万元。例如一户村民(村委会报账员),本人年工资收入1.8万元,其夫开公交车年收入12万元。这一家的年收入为23万元,支出为16万余元(由金杰提供数据)。此类收入情况的人家不少。另有一户租金年收入为10万元,夫妻俩人在附近螺蛳湾商贸城打工,年工资收入10万余元。2016年是经济不景气的年份,新村内的房子不时会有空置,房租也比往年有所下降。
    (1)小村“五个人”中马大爹2011年6月写的一份报告中,统计当时老村“共有住房890处,已签字同意拆迁388处,未签字不同意拆迁502处。还住有村民130户”。见小村档案:“关于老村现住老年人的情况调查及今后的安排意见”。
    (2)虽然将老村称为“废墟”,实际上从老村的老年居住者的角度,老村仍然是一个宜居之处。最近几年村中有土的地方都被村民种上蔬菜,完好的空置房子都被出租住进了人。村里的三座寺庙仍然有人活动,大庙还进驻了职业花灯剧社,每天都有演出。大庙是召开村民大会的地方,大庙门边的老茶室也是村中老年妇女每日集聚的地点。此外,老村边有小村人举行宴会的客堂。这座客堂可以同时摆放160桌。小村从每年10月到来年5月以前是请客季,几乎每天都有在此请客的。小村客堂因为地点大,且有大停车场,左近村庄的人也到这里租场地请客。在村里客堂一般正客两天(4顿),加上开始和结束,一般延续4天。按村民的说法,这才叫做请客,哪里像城里那样,在饭店吃上一顿,互相都说不上话。因此,小村的客堂做客是村民充分交流的场合。此外,客堂请客的成本较低,除了支付厨师(1至2人)费用,其他杂工都是村民互相帮忙。估算下来,每一桌一顿的成本为250元。客堂内有老年协会活动室/茶室,是村中男性老人的每日聚集地。办灵中一个环节是在家中请人念经,出殡时将象征性的棺材(竹子和纸糊),连同其他陪葬的祭品(纸钱等)沿着老村边绕行,进入新村的大街,再回到老村边,然后在那里将祭品焚烧。另据2016年6月在小村做的居民生计调查,受访的4户老村居民的年收入在2万元至5万余元之间,这几户包括有固定工资的退休老人和村小组长、依赖出租房的和种菜的。4家的支出和收入比例除村小组长家为88%(支出4.78万元)外,其余为26%、47%和57%。这4家每年都有结余存款。金杰提供数据。
    (3)老人之所以成为小村的长期抵抗组织者和核心参与者的原因有几种:其一,如文中提到,老人多居住在老村,且绝大多数习惯生活于此,不愿意搬出村;其二,老人大多不工作,日常时间主要消磨在村里,有可能成为全职抵抗者;其三,在拆迁中,特别是参与突发性冲突事件(如2010年7月1日冲突等)的年轻人有较高被拘留的风险,因此大多数堵截挖机的时候,家中老人一般会自己挺身出面抵挡,让年轻人躲在家中。
    (4)“桥头上”因其在空间上的节点地势,成为小村人定期聚集的地点,“桥头上”甚至成为村中人称呼抵抗拆迁者的外号,和抵抗者认同的自称。张天新分析过这座将新村与老村废墟连接起来的“桥头上”的社会空间意义。参见Tianxin Zhang:Self-support and self-protection urban village space:Case study of Hongren village,Yunnan province,paper for“10th conference of the pacific rim community design network:agency and resilience”,15-17 December,2016。
    (1)村两委成员能当选的原因,除了7个村委的“我家人”网络外,最主要的选票来自与小村同属一个行政村,在拆迁中被拆毁的两个村庄。两村的总票数约570余张。由于拆迁,这两个村庄在利益与小村的村两委一致。在2013年和2016年的换届选举中,两村基本上都将票投给村两委成员。
    (2)2016年居委会/行政村两委的选举中总支书记张生民再次当选书记。张在村委会主任选举中击败原主任小皮,成为“一肩挑”书记-主任。张能够当选主任是因为得到以自然村刘述戎为首的3个人-小组-桥头上支持。3个人在选举之前预测自己一方的候选人不能胜出后,决定“分化”村两委,改为支持2010-2013年拆迁期间不在村里任职的张生民。支持张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来自另一个自然村,对于小村的事务应该干预较少一些。在得到3个人支持下,张生民得到小村自然村数百票支持,加上其本村金牌等村的支持,最后以比小皮多50余票的微弱多数胜出。小皮的支持者仍然是以原村委会的所有村委及其“我家人”为主。
    (3)笔者最近在安徽绩溪县一个地处山区的自然村进行调研时,发现这个自然村(村内有5个小组,该村与左近8个自然村构成一个行政村)在最近两年,为应对村两委没有主要领导人(即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来自该村的局面,经村民选举成立自然村范围的村庄理事会。这个村内居住的大多数是老年人,年轻人基本在外打工,并搬迁到县城或杭州居住。几乎每一家都是这种空间上撑开的家庭。村理事会代表来自村内每一姓氏代表和村民代表,理事会长则是一个年过七旬的村小组长。理事会长中农出生,是石匠,从文革时期开始就是村内生产队长。另一理事会骨干是曾任过乡党委书记,退休回村的本村人。理事会是在本村在外工作的“旅外人士”倡导下成立,主要目的是统一维护全村利益,处理与发展和村规有关的事项,例如筹款修仿古戏台,实施自来水安装工程和监督村规民约实施等。
    (1)本文的内容一定程度上是笔者在《开放时代》2016年第4期上发表的“乡绅、‘废墟’和自治”一文的扩展讨论。
    (1)例如徐勇提出“组为基础”的自治。见徐勇、周青年:组为基础,三级联动:村民自治运行的长效机制---广东省云浮市探索的背景与价值,载《河北学刊》2011第4期。贺雪峰在《新乡土中国》中注意到村小组长经常是相当于村落宗族族长的或红白喜事组织者的人。贺还在《乡村的前途》一书中强调村小组存在的意义和反对合村并组的做法。见书中“村民小组长:要,还是不要?”(第142-144页)和“合村并组遗患无穷”(第249-252页),参见贺雪峰:《乡村的前途》,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在实践层面,近年云南省大理市开始进行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2016年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也发布题为《关于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开展村民自治试点实施方案》(厅字[2016]31号)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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