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实生活中,就业歧视现象层出不穷,主要体现在民族、种族、性别、信仰、年龄、籍贯、地域、语言、身份和身体特征等方面。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进步,求职者维权意识的不断觉醒,许多单位在招聘公告中不敢再有此类条款。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仅仅意味着直接性的就业歧视不再横行,而间接性的就业歧视也就是隐性歧视的状况依旧没有得到改善。本文基于此对隐性就业歧视进行分析并对我国如何改善这种现象提出建议。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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