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面子”:逃人与明代北部边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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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The Face of Empire—Taoren (逃人) and the Northern Frontier of the Ming Dynasty
  • 作者:吴倩
  • 英文作者:Wu Qian;
  • 关键词:明代 ; 北部边疆 ; 逃人 ; 刷还 ; 招徕 ; 安置
  • 英文关键词:Ming Dynasty;;the northern frontier;;Taoren;;Recruitment;;Settlrment
  • 中文刊名:ZGBJ
  • 英文刊名:China's Borderland History and Geography Studies
  • 机构: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3-25
  • 出版单位: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 年:2019
  • 期:v.29;No.111
  • 语种:中文;
  • 页:ZGBJ201901007
  • 页数:13
  • CN:01
  • ISSN:11-2795/K
  • 分类号:63-74+220
摘要
有明一代,逃人群体日渐扩大,乃前代所未见。为尽可能削弱蒙古、女真等对北部边疆的威胁,明朝随时势采取了一系列刷还、招徕、安置逃人的举措。整体而言,逃人刷还在加强双方往来的同时,逐渐成为一种变相的人口贸易;历经磨难重回明朝的逃人,带回了一些相当有价值的军事情报,得到较为妥善的安置,但生活依旧艰辛不易。诸项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帝国的"面子",逃人已然成为明代北部边疆力量的一部分。
        By the Ming Dynasty the expansion of Taoren number had never been seen before.In order to weaken the threat to the northern frontier by Mongolians,the Jurchens tribes and some other minorities as much as possible,a series of policies had been adopted to repatriate,recruit and settle Taoren as the situation changed.When the repatriation of Taoren had strengthened relations between Ming and surrounding tribes,it gradually became traffic in persons in a disguised form.Most of them were well arranged when they book.
引文
(1)此处言“径直走回”是相对而言的,途中仍有诸种变数,如中途被蒙古、女真追回或杀死,被虎狼所伤,冻饿致死,等等。
    (2)宁家,指确认身份的逃人由官府颁给勘合(经过各处关卡的凭证),差人伴送回原籍或原住处。
    (3)有关明代逃人的专题研究有赵茜茜:《明代“走回人”研究》,中央民族大学2013 年硕士学位论文。该文界定了“走回人”的概念并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对“走回人”招徕政策的变动、甄别程序与安置措施等作了详细描述,并评价其历史地位。此外,部分研究被纳入明代移民问题中,如赵成国、张光宇:《简论明代前期至朝鲜半岛的被掳民众》,《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年第4期;张光宇:《明代汉民移民朝鲜问题研究》,中国海洋大学2012年硕士论文。
    (4)《明太祖实录》卷76,洪武五年十一月戊申。
    (5)《明太宗实录》卷209,永乐十七年二月辛卯。
    (6)《明英宗实录》卷217,景泰三年六月甲申。
    (7)参见《明英宗实录》卷253,景泰六年五月壬申。
    (8)参见《李朝世祖实录》卷11,四年闰二月乙丑。
    (9)参见《明宪宗实录》卷195,成化十五年十月丙申。
    (10)《明宪宗实录》卷200,成化十六年二月壬申。
    (11)《明世宗实录》卷161,嘉靖十三年三月癸酉。
    (12)参见《朝鲜国王为解送走回人口事致辽东都指挥使司咨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辽宁省档案馆编:《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1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影印本,第150页。
    (13)《明神宗实录》卷53,万历四年八月己丑。
    (14)参见《明英宗实录》卷147,正统十一年十一月壬辰。
    (15)《明宣宗实录》卷28,宣德二年六月丁卯。
    (16)参见(明)于谦:《议处贼卜花秃疏》,(明)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34,明崇祯平露堂刻本。
    (17)参见《李朝成宗实录》卷79,八年四月癸卯。
    (18)《李朝世宗实录》卷58,十四年十月壬辰。
    (19)《李朝世宗实录》卷79,十九年十一月己丑。
    (20)《李朝世宗实录》卷113,二十八年八月辛丑。
    (21)《李朝世祖实录》卷45,十四年三月壬戌。
    (22)《李朝成宗实录》卷250,二十二年二月甲子。
    (23)《李朝成宗实录》卷282,二十四年九月丁未。
    (24)《李朝宣祖修正实录》卷29,二十八年七月壬申。
    (25)《明英宗实录》卷189,景泰元年二月癸未。
    (26)(明)叶盛:《叶文庄公奏议·上谷奏草》卷8《题为陈言边务等事》,续修四库全书第475册,第563页。
    (27)(明)杨一清:《关中奏议》卷14《为套中走回人口供报敌情事》,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28册,第406页。
    (28)(明)曾铣:《复套条议》,(明)陈子龙编:《皇明经世文编》卷240,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506页。
    (29)《明宪宗实录》卷170,成化十三年九月己丑。
    (30)(明)彭泽:《论待归正人疏》,(明)陈子龙编:《皇明经世文编》卷99,第869页。
    (31)(明)赵炳然:《题为条陈边务以俾安攘事》,(明)陈子龙编:《皇明经世文编》卷252,第2646页。
    (32)(明)刘天和:《陈边计疏》,(清)许容:《(乾隆)甘肃通志》卷45,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58册,第592页。
    (33)《明宪宗实录》卷170,成化十三年九月己丑。
    (34)《明世宗实录》卷14,嘉靖元年五月丁巳。
    (35)(明)赵炳然:《题为条陈边务以俾安攘事》,(明)陈子龙编:《皇明经世文编》卷252,第2646页。
    (36)《明英宗实录》卷310,天顺三年十二月丁丑。
    (37)《明英宗实录》卷311,天顺四年正月庚辰。
    (38)参见《明宪宗实录》卷34,成化二年九月己巳。
    (39)参见《明宪宗实录》卷35,成化二年十月癸卯。
    (40)《明世宗实录》卷424,嘉靖三十四年七月庚子。
    (41)《明世宗实录》卷91,嘉靖七年八月癸丑。
    (42)《明孝宗实录》卷197,弘治十六年三月乙酉。
    (43)《明宪宗实录》卷280,成化二十二年七月己巳。
    (44)《明孝宗实录》卷213,弘治十七年六月辛巳。
    (45)《明世宗实录》卷298,嘉靖二十四年四月壬子。
    (46)仅就《明世宗实录》中有明确记载的进行简单统计,每年所上为往年一年招徕逃人的总数。分见卷332,嘉靖二十七年正月甲辰;卷469,嘉靖三十八年二月甲寅;卷495,嘉靖四十年四月甲午;卷518,嘉靖四十二年二月丁巳;卷530,嘉靖四十三年二月壬戌;卷543,嘉靖四十四年二月丁酉。
    (47)《明宣宗实录》卷14,宣德元年二月辛巳。
    (48)万历《明会典》卷134《兵部十七》。
    (49)《明英宗实录》卷310,天顺三年十二月乙亥。
    (50)《明宪宗实录》卷280,成化二十二年七月己巳。
    (51)刘海年、杨一凡总主编:《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乙编》第5册《皇明条法事类纂》卷31,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16页。原文作“完娶”,误。
    (52)参见(明)谭纶:《谭襄敏奏议》卷5《访获疏》,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29册,第703页。
    (53)参见《义州卫指挥使司为严稽大镇堡被达子掳去逃回人口事给巡按山东监察御史的呈文》,《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97册,第117页。
    (54)《明太宗实录》卷263,永乐二十一年九月甲午。
    (55)《明宣宗实录》卷108,宣德九年二月己未。
    (56)参见《明英宗实录》卷65,正统五年三月辛未。
    (57)参见《明英宗实录》卷70,正统五年八月甲戌。
    (58)《明宪宗实录》卷219,成化十七年九月戊寅。
    (59)(明)徐日久:《五边典则》卷6,四部禁毁书丛刊史部第25册,第678页。
    (60)《明世宗实录》卷96,嘉靖七年十二月癸酉。
    (61)万历《明会典》卷132,《兵部十五》。
    (62)参见(明)杨一清:《关中奏议》卷14《为套中走回人口供报敌情事》,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28册,第406页。
    (63)参见(明)谭纶:《谭襄敏奏议》卷5《访获疏》,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29册,第703页。
    (64)此清册为当年年终奏报,由于档案的缺失,表中所记日期所属月份不甚清楚,可以肯定并不同属一月。
    (65)参见(明)魏焕:《皇明九边考》卷2《辽东镇·钱粮考》,四库存目丛书史部第226册,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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