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治港治澳理论的法治化方向与体系化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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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Legalization Orientation and Systematic Construction of CPC's Governing Theory of Hong Kong and Macao since Reform and Opening up
  • 作者:邹平学
  • 英文作者:ZOU Ping-xue;Research Center for Basic Law of Hong Kong and Macao,Shenzhen University;
  • 关键词:改革开放 ; 新时代 ; 中国共产党 ; “一国两制” ; 基本法 ; 治港治澳 ; 法治化方向 ; 体系化建构
  • 英文关键词:Reform and Opening up;;New Era;;Communist Party of China;;"one country,two systems";;the basic law;;governance of Hong Kong and Macao;;legalization orientation;;systematic construction
  • 中文刊名:SZDS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Shenzhen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 机构: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
  • 出版日期:2019-01-15
  • 出版单位: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 年:2019
  • 期:v.36;No.175
  •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港澳基本法实施的相关机制研究”(14ZDC031)
  • 语种:中文;
  • 页:SZDS201901004
  • 页数:13
  • CN:01
  • ISSN:44-1030/C
  • 分类号:26-38
摘要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创立的"一国两制"构想和依法治港治澳理论,确定了治港治澳的法治化方向,顺利解决了港澳问题。其后,历届中央领导继承、发展和完善了对港澳的依法治理理论。江泽民强调基本法的高度权威性和正当性,提出在特别行政区实行行政主导体制;随着港澳回归祖国、平稳过渡,"一国两制"在港澳落地生根,由伟大构想变成伟大现实。2002-2012年,"一国两制"实践面临重大考验,胡锦涛要求将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作为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重大课题,要求在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基础上,维护基本法的权威,坚定支持特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有效应对港澳社会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过程中,习近平不断推进依法治港治澳的实践创新与理论创新,强调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坚持维护中央的全面管治权和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不断完善与基本法相关的制度机制,丰富发展了我党对依法治港治澳规律性的认识,构建了全面、完善和成熟的依法治港治澳理论体系。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DENG Xiao-ping's concept of "one country, two systems"and the theory of law-based governance of Hong Kong and Macao have determined the direction of law-based governance of Hong Kong and Macao, and successfully solved the Hong Kong and Macao issue. Since then, successive central leaders have inherited, developed and improved the theory of law-based governance of Hong Kong and Macao. JIANG Ze-min emphasized the high authority and legitimacy of the Basic Law and proposed an executive-led system in the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With the return of Hong Kong and Macao and the smooth transition, the concept of "one country,two systems" has taken root in Hong Kong and Macao and turned from a great concept to a great reality. From 2002 to 2012, the practice of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faced a major test. HU Jin-tao called for maintaining Hong Kong and Macao's long-term prosperity and stability as a major issue in governing the country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He called for the maintenance of the authority of the Basic Law on the basis of comprehensive and accurate understanding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principle. He called for firm support of the SAR Government and the Chief Executive in administering the government according to law. Since the 18 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cope with various new situations and new problems arising in Hong Kong and Macao society, XI Jin-ping has continuously promoted the practice innovation and theoretical innovation of law-based governance of Hong Kong and Macao. XI Jin-ping emphasizes that 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Basic Law together form the constitutional basis of the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He adheres to the maintenance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s full wide governance power along with the high degree of autonomy of the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He has continuously improved the systems and institutional mechanisms related to the Basic Law. He has enriched and developed our Party's understanding of law-based governance of Hong Kong and Macao, and has achieved a comprehensive, perfect and mature theory system construction of law-based governance of Hong Kong and Macao.
引文
[1]汪闽燕.改革开放开启基本法时代——访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教授[N].法制日报,2018-12-22(04).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17.
    [3]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8-12-19(02).
    [4]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46-147.
    [5]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6]邹平学.香港基本法实践问题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7]江泽民在中共中央举办的《“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法制讲座上的讲话(1997年5月6日)[N].人民日报,1997-05-07(01).
    [8]江泽民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9]江泽民.在香港回归祖国一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1998-07-02(01).
    [10]江泽民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11]江泽民.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五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2002年7月1日)[N].人民日报,2002-07-02(01).
    [12]胡锦涛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10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2007年7月1日)[N].人民日报,2007-07-02(01).
    [13]胡锦涛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10周年大会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2009年12月20日)[N].人民日报,2009-12-21(02).
    [14]胡锦涛会见香港特区政府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和立法司法机构负责人时的讲话(1999年6月30日)[N].香港商报,1999-07-01(01).
    [15]胡锦涛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五周年大会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二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2004年12月20日)[N].人民日报,2004-12-21(01).
    [16]吴邦国.深入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把“一国两制”伟大实践推向前进[N].人民日报,2007-06-07(01).
    [17]吴邦国.把“一国两制”伟大实践不断推向前进——在纪念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J].中国人大,2009,(23):10-12.
    [18]齐鹏飞.“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成功实践及其历史经验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127.
    [19]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14.138.
    [2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2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7、8、31.
    (1)摘自邓小平在接见澳门知名人士、全国人大常委马万祺夫妇时的讲话(1984年10月6日),参见《邓小平与澳门问题的解决》,中国广播网,2018年12月29日访问。
    (2)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均在其序言第三段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以保障国家对香港(澳门)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
    (3)江泽民曾表示,“在‘一国两制’问题上,我曾在同香港许多工商界人士、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的谈话中引用过中国的一句谚语,叫做‘井水不犯河水’,……其实,我这句话完整地说是:‘井水不犯河水,河水不犯井水’。”1989年12月6日江泽民会见英国首相特使、首相外事顾问柯利达时谈话的要点。引自《香港必须有一个平稳的过渡期》,《江泽民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81页。
    (4)江泽民:《在首都各界庆祝香港回归祖国大会上的讲话》(1997年7月1日),《人民日报》1997年7月2日。此外,江泽民还曾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不仅香港要遵守,中央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要遵守。中央各部门和任何地方,都不会也不允许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据基本法规定自行管理的事务。”引自江泽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庆典上的讲话》(1997年7月1日),《江泽民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655页。“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澳门的宪制性法律,也是全国性的法律,不仅澳门要遵守,全国上下都要遵守。中央政府各部门和全国各地方,都不会也不允许干预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据基本法规定自行管理的事务。”引自江泽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庆祝大会上的讲话》,《江泽民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88页。
    (5)胡锦涛提出,“‘一国两制’作为一个崭新事物,我们在实践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矛盾。要正确分析和妥善处理出现的矛盾,关键是要坚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依法治港、依法治澳,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坚持在爱国爱港、爱国爱澳的旗帜下实现最广泛的团结,而且团结的人越多越好。”摘自胡锦涛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五周年大会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二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2004年12月20日),《人民日报》2004年12月2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7)香港基本法序言第三段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以保障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澳门基本法序言第三段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以保障国家对澳门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
    (8)习近平:“作为直辖于中央政府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从回归之日起,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央政府依照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香港实行管治,与之相应的特别行政区制度和体制得以确立。”摘自习近平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2017年7月1日),新华社7月1日电,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7-07/01/c_1121247124.htm,2019年1月2日访问。
    (9)习近平:“回归完成了香港宪制秩序的巨大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参见习近平:《“一国两制”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436页。
    (10)“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法律渊源。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和政策,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为‘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提供了法律保障。”习近平:《“一国两制”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436页。
    (11)“我们要继续坚定不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更好推动香港各项事业发展。”习近平:《把握国家发展机遇推进“一国两制”实践》,新华社2017年6月26日;“中央政府依照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香港实行管治”,“始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习近平:《“一国两制”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433、436页;“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55页;“习近平强调,在香港成功推进‘一国两制’事业,关键是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引自《习近平会见来京述职的林郑月娥》,新华社2017年12月15日。
    (12)参见《习近平会见林郑月娥》,新华社2017年4月11日。还例如:“回归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特别行政区制度在香港落地生根”,参见《习近平会见梁振英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司法机构负责人》,新华社201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制度有效运作”,参见《“一国两制”实践硕果累累——习近平在特区政府欢迎晚宴上的致辞》,《大公报》2017年7月1日(A08)。
    (13)“维护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权威”,参见《习近平会见林郑月娥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新任行政、立法、司法机构负责人》,新华社2017年7月1日。
    (14)例如:“宪法和基本法规定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得到尊重和维护”,参见习近平:《推进澳门“一国两制”成功实践走稳走实走远》,《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423页;“在落实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时,要把中央依法行使权力和特别行政区履行主体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参见习近平:《“一国两制”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436页。
    (15)“牢牢掌握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中央对香港、澳门全面管治权”,参见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6页。
    (16)习近平:“我们高兴地看到,‘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澳门社会广泛深入人心、得到切实贯彻落实,宪法和基本法规定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得到尊重和维护,中央全面管治权有效行使,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受到充分保障”,参见习近平:《推进澳门“一国两制”成功实践走稳走实走远》,《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423页。还如,张德江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表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拥有全面管治权。……维护中央的全面管治权,就是维护国家主权,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来源”,参见《大公报》2017年5月28日(A04、A17)。
    (17)有关授权理论的官方表述,可参见吴邦国:《深入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把“一国两制”伟大实践推向前进——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2007年6月6日),《大公报》2007年6月7日(A05)。
    (18)例如,2017年5月27日,张德江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切实履行基本法关于立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性责任,坚决遏制任何危害国家统一的行为和活动,真正担负起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责任,维护特别行政区的长治久安”,《大公报》2017年5月28日(A04、A17)。此外,还可参见李飞:《在国家宪法及基本法下香港作为国家特别行政区的角色与使命——在出席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二十周年基本法研讨会上的致辞》,大公报2017年11月17日(A12、A13)。
    (19)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20)此外,习近平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2017年7月1日)也明确提出了这一要求,参见习近平:《“一国两制”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436页。
    (21)有关要求可参阅2017年5月27日张德江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大公报》2017年5月28日(A04、A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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