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国家间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互惠原则研究
详细信息    查看全文 | 推荐本文 |
  • 作者:崔璀
  • 关键词:中国—东盟 ; 外国判决 ; 承认与执行 ; 互惠原则
  • 中文刊名:ZGSM
  • 英文刊名:China Journal of Commerce
  • 机构:广西大学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4-18 16:38
  • 出版单位:中国商论
  • 年:2019
  • 期:No.782
  • 语种:中文;
  • 页:ZGSM201907107
  • 页数:6
  • CN:07
  • ISSN:10-1337/F
  • 分类号:236-241
摘要
互惠原则作为国际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在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适用中仍受到许多国家的青睐。尤其是在两国之间尚未存在承认与执行对方法院判决相关国际性条约的情况下,互惠原则可谓是一份外国法院判决能否得到承认与执行的决定性因素。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制度在中国—东盟的各国中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对其的完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在此情势下,互惠原则的适用便成了首要考虑的因素。在"一带一路"发展倡议提出之后,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应当以此为契机,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发挥互惠原则中的礼让精神,将"一带一路"的合作共赢理念与互惠原则的适用充分结合,积极推动推定互惠的适用发展,进而促进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的法院判决相互流通,也有助于提升各国间的国际合作力度。
        
引文
[1]徐伟功.冲突法的博弈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2]杜涛.互惠原则与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J].环球法律评论,2007(1).
    [3]王吉文.论我国对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的互惠原则--以利益衡量方法为工具[J].法学家,2012(6).
    [4]何其生,张霞光.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博弈分析[J].武大国际法评论,2017,1(1).
    [5]Susan L.Stevens.Commanding International Judicial Respect:Reciprocity and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 Foreign Judgments[J].26 Hastings Int'l&Comp.L.Rev.115.
    [6]王雅菡.“一带一路”建设下礼让原则在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中的可行性研究[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57(5).
    [7]Adeline CHONG.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Judgments in Asia[M].Asian Business Law Institute,2017.
    [8]连俊雅.“一带一路”战略下互惠原则在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中的适用现状、困境与变革[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6,31(6).
    [9]宋锡祥,朱柏燃.“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开展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法律思考[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4(3).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