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为中心”改革对检察机关的影响——以基层公诉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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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中全会提出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旨在改变以"侦查为中心"的司法格局,公诉作为审前程序最重要环节,对侦查和审判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以"侦查为中心"模式下,基层公诉权力弱,"喊不动"、"流水作业"的客观现实,公诉未能发挥应有价值,"以审判为中心"则要求对抗式抗辩的构建完善。给予公诉更多的法律与制度保障,引导以"破"为中心的侦查向以"证"为中心的转变,增强公诉办案亲历性,改变以卷宗为中心的办案模式,以证据裁判为原则,提升公诉交叉询问、证据认定能力,有效应对辩护,保障庭审实质化。
引文
本文获得全国检察官“阅百种名刊读百家文献”主题阅读和征文活动三等奖。
    (1)参考陈光中、步洋洋:《审判中心与相关诉讼制度改革初探》,载《政法论坛》,2015年第3期。
    (2)陈永生:《冤案的成因与制度防范——以赵作海案件为样本的分析》,载《政法论坛》,2011年第6期。
    (3)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4)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四章关于证据的规定,对证据的一般规定和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非法证据等都做了比其他两机关较为详细的规定。
    (5)两个基本即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
    (1)[美]Andrew D.Leipold.《美国审前程序是如何导致错案的》,廖俊、陈虎译,载《诉讼法学研究》第14期,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
    (2)龙宗智:《论建立以一审庭审为中心的事实认定机制》,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2期。
    (3)参考陈光中、步洋洋:《审判中心与相关诉讼制度改革初探》,载《政法论坛》,2015年第3期。
    (4)参考左卫民著:《中国刑事诉讼运行机制实证研究,以一审程序为侧重点》,法律出版社,2012年第1版,第209页。
    (5)同上,第211-215页。
    (1)2014年3月19日新浪新闻:兴化公安局“四必”理念提升侦查破案水平,详见:http://iiangsu.sina.com.cn/taizhou/focus/2014-03-19/09122313.html。
    (2)2015年1月6日,网易新闻:“命案必破”这样的口号是不正常的,详见:http://news.163.com/15/0106/06/AF800VR700014AED.html。
    (1)2014年10月30日,国新办举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大意义等情况新闻发布会,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的回答。
    (2)樊崇义:《“以审判为中心”的概念、目标和实现路径》,载《人民法院报》2015年1月14日,第5版。
    (3)张吉喜:《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
    (4)参考何家弘:《从侦查中心转向审判中心——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良》,载《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5年第2期。
    (5)陈瑞华:《刑事证据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版,第34页。
    (1)陈光中、步洋洋:《审判中心与相关诉讼制度改革初探》,载《政法论坛》,2015年第3期。
    (1)参考田口守一著,张凌、于秀峰译,《刑事诉讼的目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版,第28-50页。
    (1)徐峰:《论刑事审判主义》,山东大学2009年硕士论文。
    (2)田文昌、陈瑞华对话录:《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版,第12页。
    (3)同上,第12-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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