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今世界医事仲裁制度如火如荼发展的同时,我国通过仲裁制度解决医疗纠纷的探索才刚刚起步。要为我国医事仲裁制度推行的道路扫清障碍,首先就要解决医疗纠纷是否具有可仲裁性这一基础理论问题。目前学术界在该课题上的争议较大,本文通过对理论和现实立法的分析,虽然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的限制,医疗纠纷尚不能被包含在我国仲裁制度的适用范围内,但时从宪法理论和仲裁法理论角度分析,认为医疗纠纷的可仲裁性是无可争议的。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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