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熙丰农田水利建设的劳力与资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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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马玉臣
  • 年:2005
  • 作者机构: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四川大学;
  • 会议召开时间:2005-04-01
  • 会议录名称:宋史研究论丛 第6辑
  • 语种:中文
  • 分类号:F329;K244
  • 学会代码:SSYO
  • 学会名称:中国宋史研究会
  • 页数:19
  • 文件大小:1685k
  • 原文格式:D
摘要
<正>熙丰年间的农田水利法是体现封建国家经济职能一项重要的措施,也是王安石变法中一项成效显著的新法。学界对此研究向来很重视,推出不少成果。~①愚欲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对熙丰兴修水利中的劳力与资金问题试作浅论,以期对研究王安石变法和今天的水利建设有所裨益,欢迎指正。
引文
(1)邓广铭:《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54-169页。漆侠:《王安石变法》(增订本),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41-146页。杨德泉、任鹏杰:《论熙丰农田水利法实施的地理分布与社会效益》,载《宋史研究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185页。汪家伦:《熙宁变法期间的农田水利事业》,载《晋阳学刊》1990年1期,第72-76页。程民生:《宋代地域经济》,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87页。王曾瑜:《王安石变法简论》,载《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3期,第147页。汪圣铎:《两宋财政史》,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502-506页。
    (1)曾巩:《曾巩集》卷一三《越州鉴湖图序》,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207页。
    (2)李焘:《长编》卷三一五,元丰四年八月壬午,第7634页。《长编》卷二五七,熙宁七年十月丙子,第6275页。
    (3)《长编》卷二四五,熙宁六年五月乙丑,第5960页。原文“二千万夫”,《长编》本卷后校勘为“二十万夫”。
    (4)《长编》卷二二九,熙宁五年正月癸卯,第5576页。
    (5)《宋会要·方域》一七之一○。元丰六年八月六日。
    (1)章如愚:《山堂考索》后集卷四一《兵制门·州兵》,中华书局1992年影印本,第716页。脱脱:《宋史》卷一八九《兵三·厢兵》也称:厢军“罕教阅,类多给役而已”。
    (2)《宋史》卷一八九《兵三》,第4644页。
    (3)《宋史》卷一八九《兵三》,第4658、4664页。
    (4)《宋史》卷九七《河渠七》,第2396,2397页。
    (5)《宋史》卷一八九《兵三》,第4672、4680、4684、4690页。
    (6)《长编》卷二一四,熙宁三年八月甲申,第5224页。
    (7)《宋史》卷九五《河渠五》,第2351页。
    (8)《宋史》卷九五《河渠五》,第2371页。
    (9)《宋史》卷九五《河渠五》,第2356页。
    (1)《长编》卷二八三,熙宁十年七月丙子,第6942页。
    (2)《长编》卷三○五,元丰三年六月丙午,第7425页。
    (3)《长编》卷二九七,元丰二年三月壬午,第7220页。
    (4)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一五《塞曹村决河》,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302页。
    (5)《长编》卷八,乾德五年正月戊戌,第186页。
    (6)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卷一○一,宋祁《上仁宗论三冗三费》,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1084页。
    (1)刘邠:《彭城集》卷三八《著作佐郎周君墓志铭》,四库本。
    (2)曾巩:《曾巩集》卷一九《广德湖记》,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306页。是役“以熙宁元年十一月始役,而以明年二月卒事”。
    (3)范成大:《吴郡志》卷一九《水利上》,台湾文海出版社1967年影印本,第2370页。按,郏亶经度两浙水利始于熙宁五年十一月癸丑,止于六年五月乙丑,见《长编》卷二四○、二四五,第5824、5960页。
    (4)《长编》二四五,熙宁六年六月癸巳,第5970页。
    (5)《长编》卷二五五,熙宁七年九月庚寅、辛卯,第6242页。
    (6)《宋史》卷九五《河渠五》,第2371页。
    (7)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一五《塞曹村决口》,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302页。
    (1)范成大:《吴郡志》卷一九《水利上》,台湾文海出版社1967年影印本,第2367页。又见(明)张国维:《吴中水利全书》卷二四《丘与权至和塘记》,四库本。
    (2)范成大:《吴郡志》卷一九《水利上》,第2376页。《长编》卷二四五,熙宁六年五月乙丑,第5960页;《长编》卷二四○,熙宁五年十一月癸丑,第5824页,引自林希《野史》。
    (1)范仲淹:《范仲淹全集》卷一一《上吕相公并呈中丞咨目》,四川大学出版社点校本2002年版,第265页。
    (2)(清)陆曾禹:《钦定康济录》卷三下《兴工作以食饿夫》,四库本。
    (3)《长编》卷二三○,熙宁五年正月壬子,第5586页。
    (4)《长编》卷二四五,熙宁六年六月已卯,第5966页。
    (5)《长编》卷二四七,熙宁六年十月壬申,第6020页。
    (6)《长编》卷二四六,熙宁六年八月丁丑,第5990页。杨仲良:《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三《水利》,台湾文海出版社1967年影印本(下同),第2342页。
    (7)《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三《水利》,第2342页。
    (8)《长编》卷二四六,熙宁六年八月丁丑,第5990页。
    (9)《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三《水利》,第2342页。
    (1)《长编》卷二四七,熙宁六年九月戊申,第6011页。
    (2)《长编》卷二四七,熙宁六年九月辛酉,第6014页。
    (3)《长编》卷二四八,熙宁六年十二月甲申,第6059页。
    (4)《长编》卷二五一,熙宁七年三月壬寅,第6111页。
    (5)《长编》卷二五八,熙宁七年十二月辛未,第6298页。
    (6)《长编》卷二五五,熙宁七年八月甲戌,第6234页。
    (7)《长编》卷二五五,熙宁七年九月己丑,第6242页。
    (8)《宋史》卷九五《河渠五》,第2371页。
    (9)《长编》卷二六四,熙宁八年五月丙寅,第6458页。
    (1)《长编》卷二三七,熙宁五年八月辛丑,第5777页。
    (2)《长编》卷二六四,熙宁八年五月丙寅,第6458页。
    (3)按:据《宋会要·食货》七之一八至三○、《长编》、《长编纪事本末》等史书记载来看,工赈法,盛行于熙宁年间,而罕见于元丰年间,或于主持变法者变换有关。
    (4)《宋史》卷三四三《蒋之奇传》,第10916页。
    (5)朱熹:《朱熹集》卷一七《奏救荒画一事件状》,四川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687页。
    (6)董煟:《救荒活民书》卷上、卷中,四库本。
    (7)《宋会要·食货》七之四三。绍兴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8)《宋会要·食货》七之四○至七七,八之一至三二,均有记载,此略。
    (1)晁以道:《景迂生集》卷一《元符三年应诏封事》,四库本。
    (2)《长编》卷一七九,至和二年五月癸亥,第4335页。
    (3)参见拙文《“易进难退”的兵制与北宋前期之冗兵》,载《烟台大学学报》2003年2期,第218页。
    (4)《长编》卷二二八,熙宁四年十二月丙寅,第5556页。又见《长编》卷三五○,元丰七年十二月末,第8397页。但《长编》卷二二一,熙宁四年三月辛丑,第5384页,记神宗语曰,“厢军五十余万”。而《长编》卷二六二,熙宁八年四月甲子,第6375页,记王安石语曰,“今厢军诚少,禁兵亦不多”。
    (5)原记为1032万,据曾巩《曾巩集》卷三○《议经费札子》,第451页。
    (6)据《长编》卷三一○,元丰三年十一月壬子,第7517页。方勺:《泊宅编》卷一○,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58页。
    (7)据《宋会要·礼》二五之一至一四、二五之二八至四八记,熙宁初与庆历二年的郊赐标准基本相似。
    (1)按,据《宋史》卷一八七《兵志》,第4576页,记,庆历年间厢军为43.3万人,治平中为49.9万人,熙宁中为22.7万;禁军,庆历时82.6万,治平时66.3万,而熙宁时56.8万,元丰时61.2万人。以熙宁与治平比较来看,禁军变化不大,而厢军变化异常明显。
    (2)此据施正康:《宋代两浙水利人工和经费初探》,载《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3期,第60-61页。此文虽论述两宋两浙地区,但可以大致反映水利经费开支的项目。
    (3)《宋史》卷九五《河渠五》,第2356页。
    (1)《长编》卷三○二,元丰三年二月壬寅,第7352页。
    (2)《宋会要·方域》一七之一○。
    (3)《长编》卷二一三,熙宁三年七月丙申,第5171页。
    (4)《长编》卷二四○,熙宁五年十一月壬戌,第5832页。《宋史》卷九五《河渠五》,第2370页。《宋会要·食货》七之二五。
    (5)以上并见《王安石变法》,第263-264页,后附《王安石新法校正》。
    (6)《宋会要·食货》七之二二。
    (1)范成大:《吴郡志》卷一九《水利上》,第2370页。
    (2)《长编》卷二六七,熙宁八年八月戊午,第6557页。
    (3)《长编》卷二四○,熙宁五年十一月癸丑,引自林希《野史》,第5824页。
    (4)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卷一一七《上神宗应诏言朝政缺失》,第1277页。
    (5)《王安石变法》第264页,后附《王安石新法校正》。
    (6)《宋会要·食货》七之二五。
    (7)《长编》卷二五四,熙宁七年六月末,第6217页。《宋史》卷二六○《河渠五》,第2371页。
    (1)《长编》卷二六○,熙宁八年二月乙丑,第6348页。
    (2)参见汪圣铎:《两宋财政史》,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743页。
    (3)曾巩:《曾巩集》卷一三《越州鉴湖图序》,第205-206页。《鸡肋编》卷中《曾巩鉴湖图序》,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56页。《宋史》卷九七《河渠七》,第3406页。
    (4)《宋会要·食货》七之三三。《宋史》卷九七《河渠七》,第3406页,记南宋初为10万斛。
    (1)《宋会要·食货》七之二七。
    (2)漆侠:《王安石变法》,第264页,附《王安石新法校正》。
    (3)《长编》卷二八九,元丰元年四月壬戌,第7069页;《宋史》卷九五《河渠五》,第2373页;《宋会要·食货》五三之一二,《宋会要·食货》七之二五,《宋会要·食货》一之二九、七之三○。关于出息问题,史载不一致。《宋会要·食货》七之二五记为“二分”,其它均为“一分”。既为长期贷款,又是鼓励性借款,可能为“一分”息。
    (1)《长编》卷二六二,熙宁八年四月戊寅,第6400页。按:“昨”指“熙宁七年正月”,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三《水利》,第2344页,记,赐江宁府常平米5万石修水利。
    (2)《长编》卷二七一,熙宁八年十二月己丑,第6633页。
    (3)《长编》卷二九七,元丰二年四月庚戌,第7231页;《长编》卷三○二,元丰三年二月丙午,第7354页。
    (4)范仲淹:《范仲淹全集》卷一一《上吕相公并呈中丞咨目》,四川大学出版社2002年点校本,第265页。
    (1)《长编》卷二三七,熙宁五年八月辛丑,第5777页。
    (2)《长编》卷二四○,熙宁五年十一月壬戌,第5832页。《宋史》卷九五《河渠五》,第2370页。
    (3)《长编》卷二三○,熙宁五年二月壬子,第5586页。
    (4)《长编》卷二四五,熙宁六年六月己卯,第5966页。
    (5)《长编》卷二四八,熙宁六年十二月癸未,第6059页。
    (6)《长编》卷二四九,熙宁七年正月丙寅,第6077页。
    (7)《长编》卷二五○,熙宁七年二月辛未,第6082页。
    (8)《长编》卷二五五,熙宁七年八月庚寅,第6242页。
    (9)《长编》卷二五八,熙宁七年十二月辛未,第6298页。
    (1)《长编》卷二六一,熙宁七年三月庚戌,第6361页。
    (2)《长编》卷二九九,元丰二年八月丁未,第7282页。
    (3)《长编》卷二四九,熙宁七年正月丙寅,第6077页。
    (4)《长编》卷二六二,熙宁八年四月戊寅,第6400页。
    (5)参见拙文《王安石对宋代常平仓的改革及其影响》,《烟台大学学报》2002年1期,第100页。
    (1)杨仲良:《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九《王安石事迹(上)》,第1898页。
    (2)司马光:《传家集》卷六○《与王介甫书》(第一书)四库本。
    (3)《长编》卷二六三,熙宁八年闰四月甲辰,第64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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